第942章 章七十七 世间安得两全法 不负如来不负卿(2 / 8)
吴生默然片刻,就回去书桌后,继续处理文案。
这天夜里,吴生做了个梦。
换上唐人女装的月朵,成了姿采艳丽的少女,她读书识字抚琴学画,三年小成五年大成,未及双十年华,便已成了名闻遐迩的才女,在河西之地备受推崇,吴生每每在家会客,月朵的诗情才华,动辄让客人叹服不已,让他脸上十分有光。
更难得的是,昔日的瘦弱少女,长到现在已是倾国倾城,容貌身材无一不佳,于是,在月朵二十岁那年,吴生纳其为妾,从此两人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此事也成为一段佳话,更为河西之地的诸族和睦相处,起到了极好的标杆作用,吴生因此绩考上上,被朝廷召入洛阳,大加重用。
梦醒了,天也亮了。
公务繁忙,吴生的早饭一向简单,一般都是家老将粥、饼送到房中,随意对付一番。
吃过早饭,吴生正要出门,却看到月朵正在院门处坐着。见到月朵,吴生怔了怔,因为月朵又换上了那身破旧衣裳,并且一副即将远行的模样。
“吴郎,我要走了......回部落去。”月朵站起身,低着头说道,她总是怯怯的,就像一个不知道怎么面对这个世界的孩子。
吴生很是意外,月朵竟然要放着眼前衣食无忧,往后还可能锦衣玉食的生活不要,回去那个偏远的部落,继续过那种食不果腹的日子?
“决定了?”吴生没有劝阻,他心底有些恼火,因为月朵拒绝了他的恩赐,这是对他一片好心的辜负,任何人只要自认好心被辜负了,都不会有好脸色。
“嗯。”月朵点点头,抬头看了吴生一眼,又迅速低了下去。
“你等着。”吴生回去房中片刻,再出来时,手中已经多了两样东西,第一件东西,是一个钱袋,第二件东西,是那把卖相丑陋的黑匕首。
吴生将两样东西递给月朵,“这把匕首还给你,这些银钱你也拿着。”
匕首吴生已经用不着了,且不适合随身带着,因为那卖相实在不佳,带着有失身份。银钱是吴生的恩赐,虽然月朵辜负了他的好意,但他仍要给她一些钱财,这样会让吴生觉得,他仁至义尽了,他的良心上不会有负担,还会自觉品德高尚,自认为形象高大,总会让人心里舒坦,因为有优越感。
月朵呆了半响,眼眶里蓄满泪水,她伸手拿回了那把黑乎乎的匕首,却没有去看钱袋子一眼。然后她转身就走,没两步,停下来,回头,深望了吴生一眼,眼神哀绝,却用力挤出一个笑脸,然后就头也不回的跑了,向着远方。
远方,远在天边的偏僻地方,有一个人丁单薄的部落,在那个贫穷的部落边缘,有一座破旧的小帐篷,上面有大块的补丁,夜里总是漏风,雨天总是漏雨,小帐篷旁,还有个不大的羊圈,里面有几十只瘦骨嶙峋的绵羊,总是饿得咩咩叫唤。
她会回到那里,形单影只的生活在那里,日复一日,春夏秋冬。她有一柄黑乎乎的简陋匕首,那是她保护自己,保护羊群,保护帐篷的唯一依仗。
吴生望着月朵的身影消失在门前,面色微沉,他心头震颤着,很清晰,但也很短暂,因为他不愿多想什么。将钱袋随手交给家老,吴生出门,赶向官署。
他心坚如金,他心硬如铁。
......
五年后。
晨阳万里,凉州城门才刚打开,一支近百人的骑队,就踩着铺满长街的灿烂阳光,轰隆隆出了城,驶上新近整修拓宽过的官道,向西边而去。
这支骑队鲜衣怒马,旗帜鲜明,威风不可一世,官道上的行人远远见了,都要停在路边避让。队伍里有两队甲士,有两队差役,官员数名,书吏数名,为首的两人,一人着六品文官袍服,一人着五品都尉甲胄,俱都英武不凡。
午时前后,这支队伍在官道旁的一处驿馆歇脚、进食。这座搭建不过四载,却已三度整修的驿馆,规模一年比一年大,过往歇脚的商旅也越来越多,通行西域与中原的商贾,面孔五官服饰各异,却都操着一口流利官话。
“今日我等急急忙忙出城,这是要去作甚?”在院中歇脚的时候,一名年轻书吏问身边的同僚。
“拆迁。”那名九品录事边喝水边说道。
“拆迁?”年轻书吏微微一怔,“拆迁需要吴司马亲自出面?对方到底甚么来头,还搬动了吴都尉这尊杀神?”
录事放下水囊,看了看不远处正在交谈的司马与都尉,低声对书吏道:“山那边的一个小部落,只有小几百口子人,硬是不愿服从安排,放弃游牧迁到城里定居,还闹出了流血事件,这才惊动了州府。至于吴司马为何会出面......你也不想想,拆迁这事一直都是吴司马主持的,向来没出过岔子,如今提拔吴司马的命令都下来了,他不日就要去洛阳走马上任,这等关头,闹出这样的事,他能坐得住么?”
“原来如此!”书吏恍然大悟,眼神飘向那两队纪律严明的甲士,“这回吴司马连吴都尉都请动了,这事恐怕很难善了。”
“可不是么!那些游牧的回鹘人,放纵惯了,野性难驯,这回惹恼了吴司马,要是吴司马跟他们谈得不投机......哼,吴都尉那两队甲士,都是他的亲兵,个个身经百战,要踏平一个小几百口子人的部落,还真的不用费甚么力气!”录事如实道。 ↑返回顶部↑
这天夜里,吴生做了个梦。
换上唐人女装的月朵,成了姿采艳丽的少女,她读书识字抚琴学画,三年小成五年大成,未及双十年华,便已成了名闻遐迩的才女,在河西之地备受推崇,吴生每每在家会客,月朵的诗情才华,动辄让客人叹服不已,让他脸上十分有光。
更难得的是,昔日的瘦弱少女,长到现在已是倾国倾城,容貌身材无一不佳,于是,在月朵二十岁那年,吴生纳其为妾,从此两人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此事也成为一段佳话,更为河西之地的诸族和睦相处,起到了极好的标杆作用,吴生因此绩考上上,被朝廷召入洛阳,大加重用。
梦醒了,天也亮了。
公务繁忙,吴生的早饭一向简单,一般都是家老将粥、饼送到房中,随意对付一番。
吃过早饭,吴生正要出门,却看到月朵正在院门处坐着。见到月朵,吴生怔了怔,因为月朵又换上了那身破旧衣裳,并且一副即将远行的模样。
“吴郎,我要走了......回部落去。”月朵站起身,低着头说道,她总是怯怯的,就像一个不知道怎么面对这个世界的孩子。
吴生很是意外,月朵竟然要放着眼前衣食无忧,往后还可能锦衣玉食的生活不要,回去那个偏远的部落,继续过那种食不果腹的日子?
“决定了?”吴生没有劝阻,他心底有些恼火,因为月朵拒绝了他的恩赐,这是对他一片好心的辜负,任何人只要自认好心被辜负了,都不会有好脸色。
“嗯。”月朵点点头,抬头看了吴生一眼,又迅速低了下去。
“你等着。”吴生回去房中片刻,再出来时,手中已经多了两样东西,第一件东西,是一个钱袋,第二件东西,是那把卖相丑陋的黑匕首。
吴生将两样东西递给月朵,“这把匕首还给你,这些银钱你也拿着。”
匕首吴生已经用不着了,且不适合随身带着,因为那卖相实在不佳,带着有失身份。银钱是吴生的恩赐,虽然月朵辜负了他的好意,但他仍要给她一些钱财,这样会让吴生觉得,他仁至义尽了,他的良心上不会有负担,还会自觉品德高尚,自认为形象高大,总会让人心里舒坦,因为有优越感。
月朵呆了半响,眼眶里蓄满泪水,她伸手拿回了那把黑乎乎的匕首,却没有去看钱袋子一眼。然后她转身就走,没两步,停下来,回头,深望了吴生一眼,眼神哀绝,却用力挤出一个笑脸,然后就头也不回的跑了,向着远方。
远方,远在天边的偏僻地方,有一个人丁单薄的部落,在那个贫穷的部落边缘,有一座破旧的小帐篷,上面有大块的补丁,夜里总是漏风,雨天总是漏雨,小帐篷旁,还有个不大的羊圈,里面有几十只瘦骨嶙峋的绵羊,总是饿得咩咩叫唤。
她会回到那里,形单影只的生活在那里,日复一日,春夏秋冬。她有一柄黑乎乎的简陋匕首,那是她保护自己,保护羊群,保护帐篷的唯一依仗。
吴生望着月朵的身影消失在门前,面色微沉,他心头震颤着,很清晰,但也很短暂,因为他不愿多想什么。将钱袋随手交给家老,吴生出门,赶向官署。
他心坚如金,他心硬如铁。
......
五年后。
晨阳万里,凉州城门才刚打开,一支近百人的骑队,就踩着铺满长街的灿烂阳光,轰隆隆出了城,驶上新近整修拓宽过的官道,向西边而去。
这支骑队鲜衣怒马,旗帜鲜明,威风不可一世,官道上的行人远远见了,都要停在路边避让。队伍里有两队甲士,有两队差役,官员数名,书吏数名,为首的两人,一人着六品文官袍服,一人着五品都尉甲胄,俱都英武不凡。
午时前后,这支队伍在官道旁的一处驿馆歇脚、进食。这座搭建不过四载,却已三度整修的驿馆,规模一年比一年大,过往歇脚的商旅也越来越多,通行西域与中原的商贾,面孔五官服饰各异,却都操着一口流利官话。
“今日我等急急忙忙出城,这是要去作甚?”在院中歇脚的时候,一名年轻书吏问身边的同僚。
“拆迁。”那名九品录事边喝水边说道。
“拆迁?”年轻书吏微微一怔,“拆迁需要吴司马亲自出面?对方到底甚么来头,还搬动了吴都尉这尊杀神?”
录事放下水囊,看了看不远处正在交谈的司马与都尉,低声对书吏道:“山那边的一个小部落,只有小几百口子人,硬是不愿服从安排,放弃游牧迁到城里定居,还闹出了流血事件,这才惊动了州府。至于吴司马为何会出面......你也不想想,拆迁这事一直都是吴司马主持的,向来没出过岔子,如今提拔吴司马的命令都下来了,他不日就要去洛阳走马上任,这等关头,闹出这样的事,他能坐得住么?”
“原来如此!”书吏恍然大悟,眼神飘向那两队纪律严明的甲士,“这回吴司马连吴都尉都请动了,这事恐怕很难善了。”
“可不是么!那些游牧的回鹘人,放纵惯了,野性难驯,这回惹恼了吴司马,要是吴司马跟他们谈得不投机......哼,吴都尉那两队甲士,都是他的亲兵,个个身经百战,要踏平一个小几百口子人的部落,还真的不用费甚么力气!”录事如实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