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7 章(5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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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池三人还在犹豫。
  想当然是想,那样大的舞台,他们做梦也想。
  林清野喝了口酒,靠在椅背上,下颌微抬:“当初解散也从来没有好好跟舞台告别过,不如就借这次好好告别。”
  许知喃一愣,侧头去看他。
  男人穿上那件藕粉色的衣服后的确是柔和下来,但他骨子里的张扬和傲气并没有因此削减,反倒是愈加迸发而出了。
  周身都仿佛是包裹了一圈光晕。
  当时刺槐乐队决定解散从来没在舞台上说过,照往常一样在酒吧演唱完最后一首歌,平静地下台。
  在那之后,刺槐乐队便再没有在“野”演出过了。
  许知喃当时还是赵茜听来了小道消息才跟她一块儿去看了刺槐乐队最后一场。
  到现如今她也依旧能清晰的记得当时的林清野。
  他穿了件白衬衫,灯光穿透而过,勾勒出藏在里面的宽肩窄腰,站在最前,捏住麦架,靠近——
  他说:“刺槐乐队,林清野。”
  等尖叫声停下后,才又不紧不慢的补完最后三个字:“晚上好。”
  清冷又痞坏。
  一首歌结束,酒吧内大家齐声喊着林清野的名字。
  不管在哪,他都闪闪发光,轻而易举抓住所有人眼球。
  那个年少拿到金曲奖桂冠层引起乐坛轰动林清野,也是那个拒绝所有橄榄枝在酒吧随性恣意的林清野,又是乐队解散后进入娱乐圈至今光芒万丈的林清野。
  许知喃胸腔震动。
  不止是她,季烟三人也同样。
  人在当下时不可能永远做出那个最正确的决定,他们也都后悔过为什么当初决定解散时没有好好跟大家说一声,没有好好道个别。
  总觉得遗憾。
  “我现在在做的新歌,打算到时演唱会上压轴首唱。”林清野看着他们,缓声道,“是乐队摇滚风格。”
  三人一愣。
  刺槐乐队的初心是摇滚。
  十四一把热泪,举起酒杯,吼了声:“摇滚不死!”
  酒杯高举,再次在空中碰撞。
  他们一饮而尽,又是一杯,再次碰杯,用力太大,酒洒了大半,又一声:“刺槐乐队不死!”
  关池拍桌:“不就他娘的八万人吗!咱们当初在烂尾楼顶玩音乐的时候可他妈是唱给全世界的人听的!干他娘的!”
  ***
  慷慨激昂的结果便是纷纷喝过了量。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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