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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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燕燕整个身子都僵住了,她缓缓转身,看见那手皮肉白嫩,骨节分明,只是血迹斑斑,手掌牢牢箍住她的脚踝。
  若不是眼下白日青天的,她只怕要吓得丢了魂。
  嗓子里将要漫溢出来的尖叫声,被她生生咽了回去,燕燕蹲下来,颤颤巍巍地想扒开那只手。
  但那手气力着实不小,她扒了半天扒不开,顺着茂草递去一眼,只见有碧衫一角,燕燕不由想起刚才那几个人问她的话。
  难道这就是他们要找的人?
  燕燕咬咬牙,拨开眼前及膝高的草林,果然看见一个身着碧襕衫的年轻男子,奄奄一息躺在那里,但因他身上的颜色和草色极为接近,若不细看,根本发现不了他是藏身其中的。
  这叫什么,这就来飞来横祸,无端路上遇到一个被追寻的重伤之人,按理说燕燕应该即刻抽身离去,不理会死活的。
  但...好歹是一条命,真的不管,那么她接下来几天都会因此寝室难安的。
  她家虽是做屠户的,但燕燕心肠并不冷,于是将人翻过来,打算探探他的鼻息。
  方才他攥自己脚踝那么大力,可整个人却面色苍白如纸,唯有那好看的薄唇还在微微翕动着,证明这人还是活的。
  燕燕生长在市井之中,几岁就跟着束老爹招呼形形色色的买客,所以对于男女大防几乎是没这个概念的,将遮挡在脸上的头发清理开来,那人的脸也露了出来。
  从前燕燕在柳秀才办的私塾里读书时,曾偶然读得一句:质傲清霜色,香含秋露华。
  她没有什么慧根,说是狗肚子里没二两墨也不为过,可偏偏这么一句,如今读来仍觉唇齿留香,老秀才捧着书摇头晃脑,说着其清冷傲,其华孤芳,是万顷霜白覆下的一点霞色,钻进了最深处,摇摆着枝叶,长出了一朵绝尘的幽花。
  她见到那脸的一霎那,不由自主的就蹦出来了那句清霜色,秋露华,来形容他,简直再妥当不过。
  这样一个神仙般的人物,竟也跌落泥泞,身染尘垢,奄奄一息的躺在了野草之中。
  燕燕第一眼看到他,就决定要把他救下来了,无他,就单单说不管不顾,让这么一张漂亮的脸蛋被虫子咬伤了,那就真是一桩大罪过了,更别提他如今身上有伤,任由他生死有命,眼睁睁看他香消玉殒,那更是要天打雷劈的大罪。
  阿弥陀佛,阿弥陀佛,上天有好生之德,她束燕燕今日就做个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好人,这俏郎君的命,她救了!
  燕燕忙不迭跑回猪场去,讨要了一张席子后,将他扛上辁车,席子一盖,拉着就往家跑。
  其实让这么一个郎君和一堆猪肉躺在一块,委实是不堪入目的紧,但没法子,总归要先拉回家再计较这些。
  她拉着猪肉惹人注目,一向是走小路,这么多年操持下来,燕燕练就了一身好力气,待回了家后,将席一卷,把人扛起来,身上的脏衣服脱了,就放在了自己床上。
  这郎君应当不是一般人,光他身上中衣的料子,摸在手上又软又滑,恐怕就价值不菲,燕燕看他手腕上,脖子上都有不少细细小小的伤痕,实在骇人的很,便去医馆请了一个郎中来给他看病。
  邻里邻间都是相熟的,顾郎中平日里没少到束家买猪肉,有时多了半斤八两,束家父女很愿意给他抹个零头,这么多年情分也都在,诊了脉摸着胡须,顾郎中实话实说,“这位郎君身上的皮肉伤倒是不打紧,主要是受了内伤,才会一直昏迷不醒。”
  燕燕啊了一声,不明所以,“什么是内伤,那这个要怎么治?”
  顾郎中捋着胡须道:“这内伤,顾名思义,那就是内里的五脏六腑受了伤,我瞧着这位郎君应当是颇有功夫在身的,打伤他的人也是用内力将他伤了。”
  燕燕一听,登时吓坏了,“那...那他会不会死,会不会再也醒不过来了?”
  燕燕虽有个‘小刽子手’的名声在外,但相熟的人都知道,她的性子最是纯善,尤其是顾郎中,也算是看着她从那么一点长成了如今亭亭玉立的姑娘家,自然要免不得调笑一声,“燕燕这么紧张他,不知道这位郎君是燕燕什么人啊。”
  若是寻常女儿家,听到这句话就是羞也羞死了,但燕燕不,她知道这位郎君身份非比寻常,又有人追踪他,所以有心为他的来历遮掩,于是厚着脸色道:“这是我远方表哥,自幼与我订了亲事,也算是我的未婚夫了。”
  束家女儿二九年华至今仍是待嫁之身,束老爹急得满镇子里到处找媒人说亲,怎么会无缘无故冒出来一个订亲的表哥?
  顾郎中带着怀疑的目光,“订了亲事?怎么从来没见你爹爹提过啊?”
  燕燕扯了谎,心里没底,含糊不清道:“哎呀,那是我娘在的时候订下的事了,表哥家后来搬到别的地方去了,没了音信,我们在单县扎了根,自然不曾提过,好了好了,顾伯伯,你只说到底还有没有救。”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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