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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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以为这种民间土产淳朴,结果才几天就入乡随俗搞上小嫩模了。”
  “你知道是嫩模?按他们乡下的口味兴许是网红呢!你们前几天还说土特产有畜牲的体力,腰肯定好,今天怎么就成淳朴了?”
  “让我说看腰好不好,改天开个多人场,约来玩个车轮战不就知道了…”
  他们议论声很大,整个大堂都能听见。许风沐木然的越过他们身边,不声不响装耳瞎。他绕到前台要来房卡,笔直进入电梯按下楼层。
  刻意选在这种二世祖聚集的酒店里,想必众人口中那位‘等待他临幸的小嫩模’肯定刻意算计过,到明天,大概半个世界都知道他跟人睡了。
  滚犊子的心理学高材生。
  许风沐用房卡刷开门锁,正往里走,打眼就看到朗歌坐在书桌前,灰色棒球衫水洗蓝牛仔裤配帆布鞋,平常打理整齐的头发怏怏松散在鬓边。他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平光眼镜,猫着腰就着台灯翻看一本厚重的书。
  恍惚时光倒错了五六年,他还是省考状元,是六中被刻在神坛上的学神校草。
  “七点五十九,”朗歌瞥了眼左腕的手表,“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
  他微直起腰看向许风沐,眼角略微上挑,唇边噙着要笑不笑的轻浮。许风沐这才注意到他棒球衫拉链是敞开的,从脖颈到小腹的弧度坦露无遗,牛仔裤的裤腰松松垮垮,浅灰色内裤冒出个边。
  理论上应该是最清纯的学生打扮,偏偏让他穿出由骨到皮的浪荡。
  “我不来,你明天穿这样扯条横幅到公司门口游|行?”
  横幅的内容他都想好了:且骚且贱且珍惜。
  朗歌靠在椅背上向后仰头,递了一朵敛苞半放白玫瑰,“拉横幅我也觉得丢人,你今天不来,我明天穿这样堵你办公室去。”
  “嗯,那就更恶心了。”许风沐一脸吞了狗屎的表情,晦气地撤了半步避开他递过来的小白花,“你还真觉得能在床上搞死我,提前祭奠?怎么不搞个白菊花?”
  朗歌挑起眼尾,有意无意瞄了眼他裆部蛰伏的部位,“我的菊花,你也得敢要啊。”
  “……”
  他还真不敢,否则为啥跟涂南分手呢。
  想到涂南,眼前的朗歌变得更惹人嫌了。
  朗歌伸长胳膊舒展开身体,站起来的时候随手带上书亮出封面。
  “国王鞠躬,国王杀人…你看这种书?”
  按照朗歌的习性,他拿一本《杀死情敌的一千零一夜》才比较正常。
  许风沐前些天刚读过这本书,对其中满满颠沛不安的晦暗字句还记得清楚。
  ‘一旦你没有了希望和恐惧,你就是行尸走肉。’
  正如现在的他。
  “平常不看,今天情景需要,从你那里偷来的,没来得及看多少。”朗歌拿下眼镜倒扣在桌上,坦白的承认了自己的眼界浅薄。
  他没有多说怎么偷的,这个话题深究下去,可能要扯到侵犯个人隐私层面。朗歌点到即止,在许风沐冰冷厌恶的表情里镇定的走到他身侧,握住他略显粗糙的右手。
  感受到他男性气息的逼近,许风沐瞳孔骤然收缩,条件反射用左手肘撞过去。朗歌专业被打多年,迅速做出格挡,扣住扣紧他手腕,借力把人抵在墙上,顺势环住许风沐瘦而柔韧的腰。
  觊觎了多年的部位,触感跟想象中一样好。
  “够了,你敢不敢直接点?”许风沐控制不住头皮发麻,幸亏他整整一天水米未进,否则肯定会开始反胃。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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