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冒险者杀手与奥斯卡(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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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人类社会中的大量冒险者其实也就分为两类,一类是退役了的职业者,他们完成了王国官方的十年之约,而且又不想再继续留在军队或是宫廷,于是他们便成为了自由的冒险者。
  另一类便是贵族麾下的冒险者团体,他们负责为贵族们带回各种各样珍奇的新鲜东西,赚来的金币也要上交一半给贵族,但他们通常都会获得贵族们所提供的物资和装备支援,这是自由冒险者们所不具备的。
  每天一早,这些冒险者们便会纷纷出城,前往各个地区领取各种繁多的赏金任务。
  他们赚取金币的速度要比城中安分老实的平民们快上无数倍,但随之而来的代价便是随时都有可能会因此而丧命。
  比如艾尔文森林边境的西泉要塞所发布的杀死豺狼人之王霍格的任务,这个任务已经挂在布告板上快一年多的时间了,直到现在也没有人能够完成。
  有官方数据统计,死在霍格和他麾下豺狼人小弟手中的冒险者,数量没有一千也有八百。
  久而久之,即便是针对霍格的悬赏金额已经高达一百枚金币,但一直都没有人再去尝试。
  所以霍格大爷一直美滋滋地生活在艾尔文森林边境地区的树林空地中,带着他的那群豺狼人小弟时不时出来打下秋风,抢劫掠夺一些过往的商队,或是杀死几名路过此地的倒霉蛋。
  霍格被誉为艾尔文森林第一杀手,可不是浪得虚名。
  当然了,这种情况也是两极分化。
  有这个实力击杀霍格,剿灭那群豺狼人的欧皇冒险者们根本不屑于这区区一百枚金币,所以不愿意去费这力气。
  而想要完成任务领取一百枚金币的非酋冒险者们又没有这个实力,去了也是找死送人头。
  噢,所谓的欧皇冒险者,自然是那一批有着拼搏精神,漂洋过海前往从卡利姆多大陆奋斗,最终活着衣锦还乡的冒险者群体了。
  他们那一身苏拉玛出产的橙色传说装备让所有人都羡慕的眼红发疯,这批冒险者一旦回到家乡,通常便会受到贵族们的争相招揽。
  只不过已经习惯了自由生活的欧皇们,绝大部分都拒绝了招揽,开始组建起属于自己的冒险者公会,并且开始招揽部下,从单干发展为团伙性质,毕竟人多力量大嘛,而且还可以利用自身的名气去分取下属冒险者的金币收成。
  这也正常,不然人家干嘛招揽你入会,你借用人家的名气,自然就要交费的嘛。
  不管选择哪条路,这些博成功的欧皇冒险者们每天至少都可以入账几千枚金币,富甲一方,美滋滋地成为了享受生活的大地主,根本不愿意再去和普通冒险者一样,苦哈哈地去接一些小任务了。
  而那些普通的非酋冒险者们,则是只能加入欧皇的冒险者公会跟着混口饭吃。
  虽说也有极少数的非酋冒险者带着一两件不适合自己使用的苏拉玛装备回到家乡,转手一卖得到了大笔金币,然后回到城内娶个老婆务农或是经商,但这样的例子实在是太少了,所以基本上都在跟着欧皇们混饭吃。
  暴风城,上城区。
  胡老板坐在猪和哨声旅店的大厅角落里,黑色的兜帽遮住了他的脸庞,他不想被人认出来。
  在这个嘈杂的酒馆中,看着那些来来往往的冒险者们为了生计而奔波,以及偶尔产生的争执与打闹,在这里胡风找到了一丝久违的熟悉感。
  这里和前世地球其实也没有什么差别,区别只是艾泽拉斯的人类社会除了金币这个放在哪里都永恒不变的真理以外,其他方面所追求的东西有些不同而已。
  或许抛开自己现在的身份以及压在肩上的使命不谈,自己依旧是前世那个平凡的青年,这也许就是永不磨灭的人性吧。
  比起静谧安详而且无比慢节奏的暗夜精灵社会,胡风感觉还是人类社会有着巨大的活力与潜力。
  ******
  丹莫罗雪山,铁炉堡。
  儿啊,在你出生的那天,整个丹莫罗都在低语着你的名字,奥斯卡*闪钻。
  我骄傲地看着你一天天长大,成为酒桶的化身。
  儿啊,你要明白,我们一直都是以一口闷和桌上清统治着面前的酒桌。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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