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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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砰!”
  基督徒常凯申,没有遵守基督徒不能自杀的教义,饮弹自尽。
  ……
  子弹已经贯穿了他的腹部,即使他完全不懂医学,也知道自己估计活不久了,但是他依然没有退缩,拿着已经卷了口的菜刀,用力的砍进了对手的脖子。
  “哈哈哈!敢烧老子的家,老子要你的命!”
  火光照耀下的黑夜中,恐惧渐渐麻木了人类的神经,最后质变成了凶残。
  曾经老老实实,被人打了都不敢还手,只敢背后喊几句,“儿子打老子”的懦弱百姓,忽然就红了眼睛,变成了不顾一切的野兽。
  当用手里的菜刀桌腿瓦罐,杀死了那曾经手握武器,高高在上,肆意抢走他们的粮食,侮辱他们的女人的兵老爷官老爷后,野兽的残暴之心觉醒了。
  胡灵珊失误了。
  被烧毁家园,被迫作战的杭州百姓,没有如同她预料的一样,成为真的勇士,反而成为了更凶残的暴徒,毫无顾忌的烧杀抢掠,不管是面对叛军,还是面对华国士兵,或者昨天的邻居。
  杀戮和火焰,激发了人类潜藏在内心的邪恶。
  一伙暴民拿着捡来的枪械,蛮横的砸开了一个商店,大肆的抢劫着店里的货物。
  一队士兵围住他们。
  “立即放下武器,否则……”
  “砰!”暴民狞笑着开枪,“放下武器个头,老子会怕你们!”
  几分钟后,暴民全挂。
  屋子角落的一个柜子忽然打开,里面躲着店主。
  “大人,多谢救命之恩。”
  军官皱眉:“留下一个人。”带着其余的人继续清剿暴民和叛军。
  留下的士兵皱着眉,捡起地上的暴徒的枪,查看了一下,扔给店主。
  “想活下去,拿起枪!”士兵厉声道。
  店主哆嗦着拿着枪,看看远处依然火光冲天,群魔乱舞,咬着牙,持枪站到了士兵的身边。
  数百个叛军围攻着一幢房子,房子内只有十来把枪,却死死的守着。
  “动作快点!”叛军头目道,这可是金器店,打下来就发财了。
  “不行啊,碰到硬点子了。”叛军士兵们无奈的道。
  金器店的枪手竟然枪法准得很。
  “天亮前,不管成不成,我们都得走。”头目道。
  他们偷偷脱离大队伍,发点小财,不论是叛军胜利,还是叛军失败,天一亮,他们都会称为众矢之的。
  金器店内,店主和伙计们咬牙苦撑。
  “别担心,老子当年用了最好的材料,前几天和特意买了沙包,这些兔崽子打不进来的。”店主不住的鼓着劲。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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