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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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淡的日子过得总是特别快,一眨眼半个学期就过去了,杨慕夏的人生轨迹好像也没有什么改变,其实也怪不得她,每天顾着学习运动,剩下的时间也不多了,只能说这身体基础太差。
  大冷天的还坚持到球场跑步,估计也没几个了,球场只有几盏大灯,虽然看起来很是刺眼,有些地方还是显得很暗。
  最开始的时候石新雨和衡安安听说自己要去跑步,也兴致勃勃的表示要加入,但是没跑几天就坚持不下去了,天气冷了更加有理由不去了,现在估计都洗了澡窝在宿舍里追最近新出的电视剧。
  杨慕夏停下泛酸的双腿,喘着气看自己呼出的热气消散在空中,突然想起杨逸和自己说分手,杨逸怀疑自己是队伍内鬼也是在这样寒冷的冬天,认真说起来距离那些事发生也不过过了几个月而已,现在一想,居然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可不是嘛,现在的自己已经不是前一世的自己了,她慢慢走着,回想前世的自己在这个时候在做什么呢,好像是和石新雨她们一样,没有课的晚上就窝在宿舍打打游戏看看书什么的。
  现在的她,晚上如果没有课就去跑步,还好身体争气,对得起她这段时间流的汗,身上松垮垮的肉渐渐变得紧实,穿衣服也稍微能看的入眼了。毕竟是个正值最好年纪的女孩子,一身赘肉一脸呆滞颓废算什么回事。
  这样才像点样子嘛,杨慕夏擦了一把额上的汗,满意的往宿舍方向走去。
  其实重生之后她考虑了很久到底要不要再玩“宿命”这个游戏,也曾想过要不就避开关于这游戏的一切,重生之后做个普通人,过与前世不一样的一生,要不是她在大二那年无意中接触到这个游戏而一发不可收拾,后来的她说不定会平平淡淡度过大学四年,然后找一份普普通通的工作,不会遇到杨逸,也不会有后来的一连串的事了。
  但是她真的很想拿那个冠军。
  要不是因为她的失误,说不定银鹰就夺冠了。在她看来,她确实欠了队伍一个冠军。那么,既然上天给了她这个重来的机会,她一定要好好把握,把这个冠军拿到手,也算是给自己和队友一个交代。如果可能的话,还要拿下第二第三第四个冠军,直到真的走到最耀眼的地方。
  至于是和谁走到那个地方,她下意识的不去考虑这个问题,到底是因为问题太遥远还是她不愿意想,就不得而知了。
  总之现在既然决定了重新再活一遍的路线,接下来自然是一步一步实现了。这来之不易的重生机会对于杨慕夏来说是无比珍贵的,她决意要让前世自己的遗憾尽数洗去,不对,不仅是自己的,还有自己身边的人。
  既然现在的她相当于有了预知未来的能力,那为什么不用这个能力去减少身边人曾经的遗憾呢?
  第4章 我的宿友是大神
  洗了个舒舒服服的热水澡,杨慕夏出来后发现衡安安坐在电脑前看着什么,她好奇的伸过头瞅了一眼,好像是那部最近很火的古装剧,石新雨和衡安安都看过这部电视剧的原著小说,所以对于这部电视剧也一直追着看。但是她没有看过小说,对这电视剧也兴致缺缺,所以从来不加入他们的行列。
  难得没看到衡安安和刘梦槐挤在她旁边一块看,她又看了一眼宿舍。
  打开“宿命”这个动作已经成为了杨慕夏每天晚上必须做的功课,既然决定了要再次进入银鹰,那在被银鹰的人看中之前,当然要好好磨练一下自己的技术。
  在这个年代,电子竞技早已成为正儿八经的体育竞技项目,随着电竞圈子的完善,人们渐渐也不再对电子竞技这个项目带着有色眼镜,认为这只是一些网瘾少年的不务正业。
  杨慕夏的宿友们虽然对“宿命”这种游戏没有什么兴趣,却也大概了解这个游戏,知道她玩得挺溜。大家聚在一起聊天的时候,她们偶尔也会调侃着说她们宿舍以后大概会出一个电竞选手,要签名的话要趁早。
  “宿命”作为一个风靡全球的成熟大型竞技类游戏,玩家自然是难以计数,特别是在大学这种地方。在最开始的时候,有些男生听了并不相信她们的话,觉得她们夸大其词。
  衡安安是个口直心快的,一向对于那些爱吹牛的男生毫不留情:“我虽然不会玩,但是我敢说你们很多人都比不过慕夏的技术好吧,在游戏里不知道多少人叫她大神。”
  杨慕夏记得自己是在大三末的时候被银鹰发掘的,当时的自己只玩了“宿命”大概一年,要是自己从大一就开始有意识的练习,说不定以后再竞争上岗的时候更有优势。
  她本来想要悄悄的进行这项工作,没想到宿友们对于她的这件事在聚会的时候倒说了个一清二楚,直到她有一天很是严肃的和她们说自己不想被太多人知道,宿友们才表示缄口不提。
  “不是我说啊,慕夏,既然你有这个才能,为什么不去试试呢,”衡安安虽然答应了不再对外面的人宣扬她的“战绩”,在电视剧放广告的空隙听见她打开游戏的提示音,还是没忍住心里的疑惑,“我听说,那些什么战队现在都会去招募大学生当试训生,你要不要去试试?我看做电竞选手也不错,以后退役了还能做那种什么教练啊还有分析师之类的,你看新雨最近在那个小说网站写东西,好像还挺多人看的,还有稿费呢,我看咱脑子都得灵活点,不是说读了这个专业以后就非要在这个方面就业。”
  “我也觉得,”还在啪嗒啪嗒敲着键盘的石新雨听到自己的名字被提起,抬起头应道,“你之前才鼓励我去网上写小说,那你也应该去试试,说不定发现一片新天地呢,正所谓条条大路通罗马……”
  “你那文今天更新了吗?”杨慕夏拿起手机摁了几下,“‘大大今天的更新会推迟吗’,‘大大今天还更新吗’?你的粉丝正可怜巴巴的敲着碗等你啊,要是这周的更新量不达标估计要进小黑屋吧?”
  “哇,你这人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石新雨听见她的话,差点整个人就跳起来,宿舍里又重新响起速度不均匀的键盘敲打声,“我这不是每天都在燃烧生命的更新吗。”
  “新雨啊,快点更,我也等着看,”那一头的衡安安也说道,“今天你就不要看剧了,更新了再看吧,要是这周没有更满35000字,下星期我店里的上新一点折都不给你打了。”
  杨慕夏无声笑着,在她的记忆里,前世的石新雨也很有写作天赋,但是她最大的问题就是写的东西总是只写在自己的笔记本上,就算是个很好的故事,她也顶多是给宿舍里的几个人传阅。
  说老实话,石新雨的这种水平在那种大型小说网站上就算一时成为不了大神,要成为一个小粉红也是绰绰有余了。但是她总对自己没有信心,甚至觉得自己写的东西不值得一看。直到大四毕业的时候,杨慕夏看她把自己写的一本本小说拿出来仔仔细细从头又看了一遍,然后叹着气放进行李箱中,突然心里仿佛就被一块大石头压住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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