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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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见老大爷走了,他们都不敢继续围观看热闹了。
  毕竟,他们刚才都在鼓掌,这群混混要是找他们麻烦可就糟了。
  刚才被大郑逼着吃米田共的那个人,趁着大家都在跑,他也跟着跑掉了。
  而大郑,他胸口疼得都要炸裂了,他对兄弟们说,“快,快带我去看医生。”他入社团以来,大大小小受过不少伤,可是没有哪一次,比这一次疼,他真的觉得,自己的肋骨,是被震断了。
  那个老头,简直是绝世高手啊。
  他清楚的记得,自己还没有靠近老人,就被打了。那老人的手呢,也从未接触到他。
  老人完全是,隔着空气伤了他。
  兄弟们也是着急了,全都手忙脚乱的说:“好,大郑,你挺住,我们这就走!”
  ……
  八角村中学。
  孔远志正在学校里上课,他正在数学课上,偷看一本小说。
  这是他租来的一本小说,上课上得无聊了,他就会看小说。
  孔远志是坐在窗户边上的,他和同桌说好了,如果老师来了,就提醒他,他好赶紧把书收起来。
  同桌点点头,表示答应了。
  孔远志便看起书来。
  这本小说,其实之所以吸引他,是因为小说写得非常奇幻,说的是,一个叫做温顾的女孩子,她是三十岁没有结婚的老女人,每天在建筑行业奔忙,结果一不小心,被自己的堂哥给杀死了。之后,这个女孩子重生回到了自己小的时候,小女孩因为是重新活了一次,所以能够预知未来的很多的事情,小女孩还有超能力,并且利用自己的超能力和上辈子的技能,开始赚钱,最后,这个小女孩,创造了一个繁荣巨大的商业帝国。
  其实这本小说,可能更适合女孩子看,可是,写得太精彩了,和别的小说一点都不一样,甚至比他的有颜色的小说,还好看一些。
  发家致富创造商业帝国,这不就是他的梦想吗?
  他觉得,要想在这个世界生活的好,金钱,是他现在最需要的东西,只有有了钱,他才能拥有其他的东西,比如权利,比如地位,比如,他想要的所有的女人。
  他看得正入迷了,忽然,有人敲了敲窗户。
  他回头一看,魂都吓没了,班主任正站在他的窗户旁边呢。
  孔远志心说,他大爷的,这下可完蛋了。
  他这样想着,班主任在窗户外面说:“孔远志,你带着你看的书,给我滚出来。”
  孔远志哪里敢反抗,他的班主任是个变态,他好不容易乖乖地当了一阵学生,现在,只怕又要被折磨了。
  ☆、第162章:好看的书
  第162章:好看的书
  孔远志痛苦地笑了一下,他站起来,拿起自己刚才看的小说,走出了教室。
  孔远志的班主任叫做陈迎春,相传是个变态。
  孔远志上次因为调戏女同学,被陈迎春叫进了办公室。那天,陈迎春差点捏碎了他,因此之后,他老实了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调戏过女同学。
  孔远志在心中暗骂,他的同桌怎么都不提醒他,害得他被抓了现场,现在,他只能认栽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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