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六章 尾声卷(上)(4 / 8)
大妈看了看沈遇,又拍了他的肩膀一下,“小伙子,快瞧瞧她还有哪里不舒服,我瞧着是没有大事了,就是,就是脑子可能还没有转过弯来,怕不是留下了什么后遗症?”
沈遇无奈地摇了摇头,“她的脑子一直都不好使,所以阿姨,她没有事了。”
大妈爽朗一笑,“既然如此,那就一起吃饭吧,她睡了那么多天,是要好好补充营养。不然人一点精气神都没有,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
程清池是真的饿坏了,她感觉自己有一个世纪没有好好吃过东西,白花花的大米饭,香喷喷的鱼肉,她整整吃了三碗,才觉得蹭吃蹭喝,不好意思。
她放下碗筷,抹抹嘴唇,脸色红红的,“我,我吃饱了,不吃了。”
沈遇则是坐在旁边,慢条斯理,又轻描淡写地瞥了她一眼,“你确定吃饱了?”
她想想,其实也不是不可以吃,因为饿太久了感觉现在才只有七八分饱的样子,但人家阿姨也不容易,她的脸皮也不能这么厚不是?
“吃饱了!”
她的声音很大,大到足够证明自己恢复了元气。
沈遇倒是没有说话,而是把她的碗拿了过来,将自己碗里的米饭又分给了她一点,“吃吧,不许剩下。”
程清池被这一举动惊呆。
这..还是他所认识的沈遇?要知道,曾经她和他同桌吃饭,他都嫌恶得不得了。
同一碗饭呐.她拿着筷子,盯着那白花花的米饭发呆..沈遇敲了敲桌,“愣着做什么,冷了就不好吃了。”
没错,冷了就不好吃了。程清池立马端了起来,大妈笑着为她舀了一勺鱼汤,“这姑娘吃饭的样子可真香,就让人看了就有胃口。”
她不管饿不饿,对于食物都是非常友好的,好吃的不好吃的都来者不拒,更加不会浪费粮食。
程清池一门心思地填饱肚子,两腮鼓鼓,不安分地动来动去,像只仓鼠。
大妈的手艺很好,鱼汤味道鲜美,其他小菜也非常可口,她觉得很熟悉,大概天底下妈妈做出来的家常便饭,就是这样吧。
她吃着吃着,动作忽然慢了下来,眼眶湿湿的,有点酸,也有点难过。
“怎么了,孩子?”
她忍住,摇了摇头,“没事没事。”
程清池想,自己之所以能够活下来,一定也是因为妈妈在冥冥之中保佑着她吧。
吃完饭,她总算感受到了灵魂的重量,肚子里有东西,人也觉得有了力气
程清池这才了解到,这里是茫茫山谷里微不足道的一处小村落,封闭,落后,村民自给自足,倒是也足够维持生计。
虽常年不与外头联系,但也有最基本的通讯设备,大多数居民以种地为生,性子宽厚老实,将这小小的地方打理得井井有条,不似其他农村那样又脏又乱,四处都是牛羊的气味,反而是很干净优美,和江南水乡差不多,也是个世外桃源之地了。
而她暂居的地方,只生活着一个差不多快六十岁的大妈,姓刘,看着很年轻,丈夫早逝,含辛茹苦拉扯一双子女长大,现在人家也有出息,女儿去外念书,儿子则在做生意。每个月都会寄钱回来,她一个人,开了个小药馆,乐得清闲。
大妈为人善良,不然也不会要程清池和沈遇这两个身上没半毛钱的穷光蛋住那么久。
至于是怎么得救的,程清池因为昏迷,所以一直不晓得,她有跑去问沈遇,不过那人穿着大妈儿子十八九岁时期的校服,大抵是觉得很别扭又烦躁,脾气暴得很,只瞪了她一眼,似乎不告诉她原因。
程清池也没办法对他生气,一来是觉得再怎么样两个人也算同生共死了,忍忍就忍忍,二来,也是觉得沈遇这样真的很搞笑。
大妈家里只有儿子,男人穿的衣服自然也只能从他儿子的衣柜里拿,不过也只有儿子念书时期留下的校服T恤。
虽然沈遇穿着也合身,没有什么违和感,但程清池一想到他平时都是西装革履,白衬衣黑裤子之类不接地气,不染人间烟火味的穿着打扮,一时之间就觉得很不适应。 ↑返回顶部↑
沈遇无奈地摇了摇头,“她的脑子一直都不好使,所以阿姨,她没有事了。”
大妈爽朗一笑,“既然如此,那就一起吃饭吧,她睡了那么多天,是要好好补充营养。不然人一点精气神都没有,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
程清池是真的饿坏了,她感觉自己有一个世纪没有好好吃过东西,白花花的大米饭,香喷喷的鱼肉,她整整吃了三碗,才觉得蹭吃蹭喝,不好意思。
她放下碗筷,抹抹嘴唇,脸色红红的,“我,我吃饱了,不吃了。”
沈遇则是坐在旁边,慢条斯理,又轻描淡写地瞥了她一眼,“你确定吃饱了?”
她想想,其实也不是不可以吃,因为饿太久了感觉现在才只有七八分饱的样子,但人家阿姨也不容易,她的脸皮也不能这么厚不是?
“吃饱了!”
她的声音很大,大到足够证明自己恢复了元气。
沈遇倒是没有说话,而是把她的碗拿了过来,将自己碗里的米饭又分给了她一点,“吃吧,不许剩下。”
程清池被这一举动惊呆。
这..还是他所认识的沈遇?要知道,曾经她和他同桌吃饭,他都嫌恶得不得了。
同一碗饭呐.她拿着筷子,盯着那白花花的米饭发呆..沈遇敲了敲桌,“愣着做什么,冷了就不好吃了。”
没错,冷了就不好吃了。程清池立马端了起来,大妈笑着为她舀了一勺鱼汤,“这姑娘吃饭的样子可真香,就让人看了就有胃口。”
她不管饿不饿,对于食物都是非常友好的,好吃的不好吃的都来者不拒,更加不会浪费粮食。
程清池一门心思地填饱肚子,两腮鼓鼓,不安分地动来动去,像只仓鼠。
大妈的手艺很好,鱼汤味道鲜美,其他小菜也非常可口,她觉得很熟悉,大概天底下妈妈做出来的家常便饭,就是这样吧。
她吃着吃着,动作忽然慢了下来,眼眶湿湿的,有点酸,也有点难过。
“怎么了,孩子?”
她忍住,摇了摇头,“没事没事。”
程清池想,自己之所以能够活下来,一定也是因为妈妈在冥冥之中保佑着她吧。
吃完饭,她总算感受到了灵魂的重量,肚子里有东西,人也觉得有了力气
程清池这才了解到,这里是茫茫山谷里微不足道的一处小村落,封闭,落后,村民自给自足,倒是也足够维持生计。
虽常年不与外头联系,但也有最基本的通讯设备,大多数居民以种地为生,性子宽厚老实,将这小小的地方打理得井井有条,不似其他农村那样又脏又乱,四处都是牛羊的气味,反而是很干净优美,和江南水乡差不多,也是个世外桃源之地了。
而她暂居的地方,只生活着一个差不多快六十岁的大妈,姓刘,看着很年轻,丈夫早逝,含辛茹苦拉扯一双子女长大,现在人家也有出息,女儿去外念书,儿子则在做生意。每个月都会寄钱回来,她一个人,开了个小药馆,乐得清闲。
大妈为人善良,不然也不会要程清池和沈遇这两个身上没半毛钱的穷光蛋住那么久。
至于是怎么得救的,程清池因为昏迷,所以一直不晓得,她有跑去问沈遇,不过那人穿着大妈儿子十八九岁时期的校服,大抵是觉得很别扭又烦躁,脾气暴得很,只瞪了她一眼,似乎不告诉她原因。
程清池也没办法对他生气,一来是觉得再怎么样两个人也算同生共死了,忍忍就忍忍,二来,也是觉得沈遇这样真的很搞笑。
大妈家里只有儿子,男人穿的衣服自然也只能从他儿子的衣柜里拿,不过也只有儿子念书时期留下的校服T恤。
虽然沈遇穿着也合身,没有什么违和感,但程清池一想到他平时都是西装革履,白衬衣黑裤子之类不接地气,不染人间烟火味的穿着打扮,一时之间就觉得很不适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