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3(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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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德勒举了丹尼尔·笛福的小说主人公鲁滨孙·克鲁索的例子(《性格心理学》)。鲁滨孙·克鲁索乘船遇难,只能在无人岛上生活。他有什么生活方式、是什么性格,这些在他开始一个人生活时期都不成问题。鲁滨孙的生活方式,是他遇到了星期五时,和星期五之间的人际关系中才成了问题。
  “‘性格’是社会特性的概念。对于性格,我们只能通过他与周围世界的关联性,才能去描述。”(前述著作)
  性格是一个人面对人生课题时“以一定表现形式呈现出的形态”,“人面对这个世界时所采取的方式”。(前述著作)
  解决问题的模式
  一方面,生活方式、性格表现出了一个人是如何看待和认识这个世界、他者、人生课题的,另一方面,直面这些时“以一定表现形式呈现出的形态”。
  此处,以“一定”表现形式呈现出的形态是指,遇到人际关系的问题,人知道该怎么处理会使它更加顺畅或更加不顺。人在一边经历和积累的过程中,逐渐找到了人际关系的解决模式。通常,我们不会每次用不同的方法去解决问题,而是,相似的状况会用相似的方式去解决问题。一旦,学会了这种解决方式,会比每次找出新的方式去解决要方便很多,但是另一方面,久而久之会变得不够融通和灵活,发生新状况会很难找到恰当的方式去处理。
  这个模式,会根据你如何看待他者而不同。对世界的认识方式与他的行动方式是密不可分的。将他者当成敌人,敌视全世界的人,会努力找出各种证据来证明这种见解和看法,所以会越来越固执而僵化。
  自己选的生活方式
  生活方式、性格,并不是与生俱来的。生长在同一个环境的孩子们生活方式却会不同,这种事实只能说明孩子自己做出了判断、选出了生活方式。
  “性格绝对不是像很多人认为的那样与生俱来、被外部所赋予的。它像一种使用指南那样,像影子一样缠着人、不管在任何状况下、不用考虑太多、用既定的统一表现去呈现你自己的人格。性格与那些与生俱来的力量、倾向无关,在最早期阶段就会形成,有了它,人就会保持一定的生活方式。”(《性格心理学》)
  如果说生活方式、性格不是天生的、而是后来所获得的,那么必要时,直面一个问题,人就应该能采用与平常不同的方式来处理。只是这毕竟是长期以来习以为常的生活方式,如果用别的东西替换掉,难免会陷入混乱。所以,即使不够自由、不方便,也会固执地继续沿用以前的生活方式。只要继续使用以往的生活方式,相对来说还是容易预测到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事。阿德勒说道。
  “假如我们为‘人生赋予’了错误的含义,又假如我们对问题、课题采取错误的解决方式从而导致接二连三的倒霉和不幸事件发生,我们也不会因此而放弃人生。我们对人生含义的错误认识,将通过当时状况的反思、承认错误、重新调整统觉(Apperception)的过程而获得纠正。”[《有关人生之意义的心理学(上)》]
  有一种人在与他人擦身而过时,看到对方的眼神漂移到旁边,便会认定对方是在有意躲避自己;还有一种人碰到相同情况时,会认为对方是对自己有意才会这样做。这两种类型的人活在完全不同的世界里。前者,也会羡慕后者能这样思考,但是实际上,他们是不会改变自己的这种看法。要想做到后者这一点,首先,就得认为自己有魅力。但是,一旦把自己想成是有魅力的人,就等于向未知的世界迈出了一步。不和人深交,就不会受到伤害,也不会遭人背叛。他们就是因为不想遭遇这种事,固执地坚持不方便的生活方式。我们在前面谈到过,生活方式有静态定义和动态定义。两者并非无关。将这个世界看成是危险的,把他者视为敌人的人,是不会积极和他人接触的。相反,把别人看成是伙伴的人,是不会迟疑和犹豫结识他人。前者是因为不愿意和他人有交点,所以不会视他人为伙伴。不是生活方式决定行动方式。而是,人在采取一种行动时会选择可以将该行动正当化的生活方式。
  人是在什么时候选择生活方式的?
  如果说生活方式非与生俱来,那么,我们究竟是在什么时候选择它的呢?对于这一点,阿德勒解释:
  “生活方式,往往都是早在两岁时,再晚的人,到了五岁就已经确立了。”(《生活意义》英文为“Der Sinn des Lebens”,以下略英文)或许有人会说,既然人是在学会说话之前就已经选择了生活方式,那么长大之后,就不应该为当时所选的生活方式而负起什么责任了吧。
  有一个解决办法。即我们可以想,实际上是多年之后才选择了生活方式。我认为应该是十岁前后选择的。那之前的事情,即使还记得,也很难按照时针顺序串起来。而那之后的事情,相比之下还是较为清楚鲜明的。
  不管怎样,如果我们接受了几岁时选择了生活方式的说辞,听起来,这个生活方式一生中只做过一次。然而实际上并非如此。我们做过很多次选择。至少,是有过很多机会重新选择的。儿童时期选择生活方式,长大成人后再重新选择,区别在于,前者是出于无意识之为,后者则是有意识之为。
  阿德勒提议一种协调方案。即既然你已经知道了自己的生活方式,那么就能自己决定今后该怎么做了。或者说,应该决定这一点了。是要继续保持以前的生活方式,还是选择不同于之前的生活方式?这完全取决于你自己。
  要想选择不同于之前的生活方式,首先,必须得改变你自己的想法,放弃“我不会改变生活方式”这个念头。其次,当然你要想清楚要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方式。这一点不明确,就无法做出改变。抑或,很有可能你已经在过去的人生中养成了阿德勒所说的“神经症生活方式”,这一点接下来就要仔细论述。
  在与他人的人际关系中
  神经症不是在你内心而是在与他人的人际关系中产生的,它需要有一个“对方”角色(Gegenspieler)来承受这些症状。问题的焦点应该放在与“对方”角色的关系上,而不是症状上。要想这样做,就要先把神经症的症状放在一边。阿德勒分析:
  “我们在研究神经症生活方式时,脑子里应该时刻考虑会不会存在对方角色这一点。要注意,谁会因为病人的状态而为难和苦恼。当然,有时候这个病的攻击对象是整个社会,但是通常,这种对方角色是家人中的一员或是某个异性。神经症就是这样,总会隐藏着一种指责的含义。病人总感觉自己好像被剥夺了站在关注中心的权利,总想着把责任推给他人、并去指责他人。”(《神经症人格是如何形成的》)
  有人因神经症者的这种言行举止而感到痛苦和为难,那么他就是病人这些言行举止所面向的“对方”角色。神经症者是为了吸引这个对象的关注、让对方做出反应才做出这些行动的。只要对方如他或她所愿,去关注自己,就不会再有任何问题,神经症状也会相对稳定下来。
  然而,即便是再亲密的家人也不可能一直都在关注神经症者。一旦得不到关注,神经症者就会认为自己被剥夺了成为关注焦点的权利,开始去指责不关注自己的人,甚至有时会去攻击他人。所以我们才会说神经症总会“隐藏着某种指责的含义”。
  需要感觉到自己是家庭成员之一、在共同体中有一席之位——这种归属感是一个人的基本欲求,比其他任何欲求都要正常,但是,“所属于共同体”并不是指位于它的中心。认为自己理所应当就要站在其中心、为此去折磨家人、故意让家人担心、用这些方法试图位于共同体中心的,都是有待解决的问题。
  为了不前进而伸出的“手”
  谁的人生都有三个“人生课题”必须面对,即“工作课题”“交友课题”“爱的课题”。无论是哪一种,都离不开“人际关系”。
  首先,我们所需的所有东西不可能全由我们自己来创造,既没有这个时间也没有这个能力。必须分业完成。之所以分业可行,是因为人学会了与他人协作。如何搭建协作关系实现工作分担,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工作课题”。
  其次,人不可能一个人活着,除了工作时间以外,其他时间也需要对他人抱有关心、与他人合作。与他人的交点和连带关系,阿德勒称其为“交友课题”。与工作无关的与友人的交往,就是属于“交友课题”。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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