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2 / 24)
“嗯。”他说,“找到保尔圣区很简单,一点也不难。不过你想找到这个地方还是会遇到点麻烦的。沿着这条路走大约一英里半,经过天主教堂和金凯德营地,走到面包店右转,然后沿着路走到威洛顿男生营地,走过营地之后走左手边第一条路,那是条土路,有点崎岖不平。冬天的时候那些人不会把路面的雪扫掉,不过现在也不是冬天。您认识那儿的人吗?”
“不认识。”我给了他钱,他找了零后回来了。
“那儿非常安静。”他说。“非常安宁。您贵姓?”
“墨菲。”我答道。
“很高兴认识您,墨菲先生。”他说着,伸出手和我握手。“随时欢迎您过来,很荣幸为您服务。嗨,您想去保尔圣区只需要沿着这条路直走……”
“好的。”我说完离开了,他的嘴巴还在一张一合。
我想我现在知道怎么去保尔圣区了,所以我掉头驶上了另外一条路。很有可能福瑞德·莱西先生并不希望我拜访他的木屋。
从印度安角宾馆过去半个街区的那条小路掉头会拐到另一个码头,再往东就是彪马湖岸了。湖里水位很低。牛群正吃着腐烂的草,那些草春天的时候长在水下,夏天水位降低暴露了出来。几个耐心的游客正坐在马达外装的船上钓着鲈鱼和翻车鱼。草地一英里以外左右有条土路,通向一个长满刺柏的地方。湖岸边有一个灯火通明的舞厅,尽管位于这个海拔高度,这里看起来仍然像是下午,音乐早已响起。乐队的声音大到仿佛就在我的口袋里演奏,我能听见一个女孩用沙哑的声音唱着《啄木鸟之歌》。开着车路过舞厅后,音乐声逐渐消失,道路变得崎岖不平。我疾驰而过,把湖岸上一幢木屋甩在了身后,那幢木屋旁只有松树、刺柏和波光粼粼的水面。我把车停这地方的后面,走到一棵倒在地上的大树旁,那棵树连根拔起,十二英尺的根悬在空中。我靠着这棵树,在干燥的地面坐了下来,点燃了烟斗。这个地方平静安宁,远离一切喧嚣,在山的薄暮下缓缓地暗淡下来。湖的另一边几艘快艇玩着捉迷藏的游戏,但是这儿除了平静的湖面别无他物。我琢磨着福瑞德·莱西究竟是何方神圣,他到底想干什么,既然他的事情如此紧急,为何不待在家或者留条消息?我没花多长时间思考。傍晚实在太宁静。我抽着烟,看看湖面,又看看天空,见到一只知更鸟停在一棵高松树光秃秃的枝头上,等着天色变暗,好放开歌喉吟唱它的晚安曲。
坐了快半个小时,我站起身,用脚后跟在柔软的地面上刨了个洞。我把烟斗里的烟丝倒了进去,再用土盖上踩平了,然后漫不经心地朝着湖边走了几步,来到了树的另外一端。这时我看见了一只脚。
那只脚上穿着一只白色帆布鞋,大约是九码。我围着树根走了一圈。
我看见了另一只穿着白色帆布鞋的脚。接着看见了穿着白色条纹裤子的双腿,一副躯干,穿着商店门口常见的淡绿色运动衬衣,有着卫衣一样的口袋,上面是没有纽扣的V领,露出了他的胸毛。那是一个中等年纪的男人,头顶半秃,穿着一件上好的棕褐色外套,嘴边留着一撇儿修好的胡须。他的嘴唇很厚,嘴巴像平常一样微张着,露出了大而坚固的牙齿。他的脸庞看上去是那种物质充足,无须过多忧虑的样子。他的眼睛望向天空,我似乎无法捕捉到他的目光。
绿色运动衬衣的左边有一个补丁,上面是块碗大的血迹。补丁中间可能是一个烧焦的洞,我无法确定,因为天色越来越暗了。
我弯下腰,在他的衬衣口袋里摸到了火柴和香烟,在他两侧的裤子口袋里摸到几个粗糙的硬块,感觉像是钥匙和银币。我把他的身体挪动了一点方便摸到他臀部后面的口袋。他的身体还有余温,没有完全僵硬。一个粗皮革的钱包紧紧地塞在右边臀部的口袋里,我把钱包拽了出来,用我的膝盖支撑住他的背部。
他的钱包里有十二美元现金和几张卡,但我感兴趣的是他驾驶证上的名字。为了在昏暗的光线下看清上面的名字,我划燃了一根火柴。
驾驶证上的名字写着福瑞德·莱西。
2
我把他的钱包放回原处,起身转了一圈,环顾四周,一个人也看不见,不管是地面还是湖面一个人影也没有。如此昏暗的光线下,没有人能看见我在做什么,除非他靠近我。
我走了几步,低头看有没有留下足迹。没有,地面上只覆盖着长年累月掉下来的松针和腐烂的木屑。
我突然看见了一把枪,距离我四英尺远,差不多在那棵倒下来的树下。我没有碰枪,只是弯下腰观察了一下。那是一把22毫米口径的柯尔特自动手枪,骨质手柄。枪身半埋在一小堆腐烂的棕色木屑下。木屑堆上有许多黑色的大蚂蚁爬来爬去,一只蚂蚁沿着枪管在爬动。
我直起身再次快速地扫视了一眼周围。一艘船慵懒地向湖岸驶去,消失在视野中。我能听见减速的摩托车上传来不均匀的突突声,但是我什么都看不见。我朝着车往回走,就快走到了。一个小个子悄悄地从茂密的石兰灌木林里冒了出来。一束光在他的眼镜上方闪烁,又在其他东西上闪,又向下在手上闪着。
一个嘶嘶的声音说道:“举起手来。”
这个位置非常适合快速反击,但是我不认为自己能够快速反击。于是我把手举了起来。
小个子从灌木丛钻了出来,眼镜下面闪闪发光的原来是一把枪,一把足够大的枪,那把枪朝我指来。
那个小个子黑色的胡须下长着一张小嘴,嘴里的金牙闪闪发光。
“麻烦转过身去。”小小的声音温和地说,“你看见躺在地上的男人了?”
“听我说。”我说,“我是第一次来这儿,我……”
“快点转过身去。”那个男人冷冰冰地说。我只好转过身。
接着他用枪口抵着我的背部。一只柔软灵活的手在我身上摸来摸去,最后停在我胳膊下的枪上。他发出嘘声,把手移到了我的臀部。接着拿走了我的钱包,动作干净利落,是个厉害的贼,我几乎感觉不到他的动作。
“我现在来看看你的钱包,你站好别动。”那个男人说,他把枪移开了。
一个好身手的人此刻会有机会反抗,他可以快速地倒地,然后跪地后空翻,接着掏出手枪射击对方的手。这一切会发生得非常快。好身手可以迅速地打倒这个小个子,动作就像老夫人取出假牙一样干脆利落。然而不管怎样,我不认为自己有这样的好身手。 ↑返回顶部↑
“不认识。”我给了他钱,他找了零后回来了。
“那儿非常安静。”他说。“非常安宁。您贵姓?”
“墨菲。”我答道。
“很高兴认识您,墨菲先生。”他说着,伸出手和我握手。“随时欢迎您过来,很荣幸为您服务。嗨,您想去保尔圣区只需要沿着这条路直走……”
“好的。”我说完离开了,他的嘴巴还在一张一合。
我想我现在知道怎么去保尔圣区了,所以我掉头驶上了另外一条路。很有可能福瑞德·莱西先生并不希望我拜访他的木屋。
从印度安角宾馆过去半个街区的那条小路掉头会拐到另一个码头,再往东就是彪马湖岸了。湖里水位很低。牛群正吃着腐烂的草,那些草春天的时候长在水下,夏天水位降低暴露了出来。几个耐心的游客正坐在马达外装的船上钓着鲈鱼和翻车鱼。草地一英里以外左右有条土路,通向一个长满刺柏的地方。湖岸边有一个灯火通明的舞厅,尽管位于这个海拔高度,这里看起来仍然像是下午,音乐早已响起。乐队的声音大到仿佛就在我的口袋里演奏,我能听见一个女孩用沙哑的声音唱着《啄木鸟之歌》。开着车路过舞厅后,音乐声逐渐消失,道路变得崎岖不平。我疾驰而过,把湖岸上一幢木屋甩在了身后,那幢木屋旁只有松树、刺柏和波光粼粼的水面。我把车停这地方的后面,走到一棵倒在地上的大树旁,那棵树连根拔起,十二英尺的根悬在空中。我靠着这棵树,在干燥的地面坐了下来,点燃了烟斗。这个地方平静安宁,远离一切喧嚣,在山的薄暮下缓缓地暗淡下来。湖的另一边几艘快艇玩着捉迷藏的游戏,但是这儿除了平静的湖面别无他物。我琢磨着福瑞德·莱西究竟是何方神圣,他到底想干什么,既然他的事情如此紧急,为何不待在家或者留条消息?我没花多长时间思考。傍晚实在太宁静。我抽着烟,看看湖面,又看看天空,见到一只知更鸟停在一棵高松树光秃秃的枝头上,等着天色变暗,好放开歌喉吟唱它的晚安曲。
坐了快半个小时,我站起身,用脚后跟在柔软的地面上刨了个洞。我把烟斗里的烟丝倒了进去,再用土盖上踩平了,然后漫不经心地朝着湖边走了几步,来到了树的另外一端。这时我看见了一只脚。
那只脚上穿着一只白色帆布鞋,大约是九码。我围着树根走了一圈。
我看见了另一只穿着白色帆布鞋的脚。接着看见了穿着白色条纹裤子的双腿,一副躯干,穿着商店门口常见的淡绿色运动衬衣,有着卫衣一样的口袋,上面是没有纽扣的V领,露出了他的胸毛。那是一个中等年纪的男人,头顶半秃,穿着一件上好的棕褐色外套,嘴边留着一撇儿修好的胡须。他的嘴唇很厚,嘴巴像平常一样微张着,露出了大而坚固的牙齿。他的脸庞看上去是那种物质充足,无须过多忧虑的样子。他的眼睛望向天空,我似乎无法捕捉到他的目光。
绿色运动衬衣的左边有一个补丁,上面是块碗大的血迹。补丁中间可能是一个烧焦的洞,我无法确定,因为天色越来越暗了。
我弯下腰,在他的衬衣口袋里摸到了火柴和香烟,在他两侧的裤子口袋里摸到几个粗糙的硬块,感觉像是钥匙和银币。我把他的身体挪动了一点方便摸到他臀部后面的口袋。他的身体还有余温,没有完全僵硬。一个粗皮革的钱包紧紧地塞在右边臀部的口袋里,我把钱包拽了出来,用我的膝盖支撑住他的背部。
他的钱包里有十二美元现金和几张卡,但我感兴趣的是他驾驶证上的名字。为了在昏暗的光线下看清上面的名字,我划燃了一根火柴。
驾驶证上的名字写着福瑞德·莱西。
2
我把他的钱包放回原处,起身转了一圈,环顾四周,一个人也看不见,不管是地面还是湖面一个人影也没有。如此昏暗的光线下,没有人能看见我在做什么,除非他靠近我。
我走了几步,低头看有没有留下足迹。没有,地面上只覆盖着长年累月掉下来的松针和腐烂的木屑。
我突然看见了一把枪,距离我四英尺远,差不多在那棵倒下来的树下。我没有碰枪,只是弯下腰观察了一下。那是一把22毫米口径的柯尔特自动手枪,骨质手柄。枪身半埋在一小堆腐烂的棕色木屑下。木屑堆上有许多黑色的大蚂蚁爬来爬去,一只蚂蚁沿着枪管在爬动。
我直起身再次快速地扫视了一眼周围。一艘船慵懒地向湖岸驶去,消失在视野中。我能听见减速的摩托车上传来不均匀的突突声,但是我什么都看不见。我朝着车往回走,就快走到了。一个小个子悄悄地从茂密的石兰灌木林里冒了出来。一束光在他的眼镜上方闪烁,又在其他东西上闪,又向下在手上闪着。
一个嘶嘶的声音说道:“举起手来。”
这个位置非常适合快速反击,但是我不认为自己能够快速反击。于是我把手举了起来。
小个子从灌木丛钻了出来,眼镜下面闪闪发光的原来是一把枪,一把足够大的枪,那把枪朝我指来。
那个小个子黑色的胡须下长着一张小嘴,嘴里的金牙闪闪发光。
“麻烦转过身去。”小小的声音温和地说,“你看见躺在地上的男人了?”
“听我说。”我说,“我是第一次来这儿,我……”
“快点转过身去。”那个男人冷冰冰地说。我只好转过身。
接着他用枪口抵着我的背部。一只柔软灵活的手在我身上摸来摸去,最后停在我胳膊下的枪上。他发出嘘声,把手移到了我的臀部。接着拿走了我的钱包,动作干净利落,是个厉害的贼,我几乎感觉不到他的动作。
“我现在来看看你的钱包,你站好别动。”那个男人说,他把枪移开了。
一个好身手的人此刻会有机会反抗,他可以快速地倒地,然后跪地后空翻,接着掏出手枪射击对方的手。这一切会发生得非常快。好身手可以迅速地打倒这个小个子,动作就像老夫人取出假牙一样干脆利落。然而不管怎样,我不认为自己有这样的好身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