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让我感谢你,赠我空欢喜(9 / 16)
一个朋友非常喜欢亦舒。她说,亦舒的文字就是有种魔力,人无论在怎样不堪的境遇,读了她的书,都会转好。
我想:她说的转好并非境遇,而是心境。意思是,能解心也能剖心。突然大彻大悟,阴霾散去,守得云开见月明。亦舒式的爱情,给你一巴掌,再给你一颗糖果。你是先挨巴掌,还是先吃糖。这决定你的爱是喜,是悲。
读到这样的句子:等待太久得来的东西,多半已经不是当初想要的样子。的确是这样。比如,喜欢一个人,喜欢久了,倒忘了他被放在心上时的模样。似乎觉得哪里不对,与当初有很大落差。再比如,你跟他结婚,婚前与婚后一定有差别,多半不是原来想要的。和谁无关,其实是心里搁置的感觉变了味。
一切都逃不过感觉。看似不变,其实在变。
从出生开始,供我们选择的时候非常少。父母不能选择,他好或不好,都要学着适应并且顺从。小孩子无从选择,生下他,抚养他,塑造他。也许长成与期望完全不符的样子,但千万不要怪他。而与你相伴的人,其实也是不可选择的。
大概是家庭的缘故,明白想要的必须自己争取。看到邻居小孩子吃巧克力,回家管母亲要。她说,你吃第一块就想吃第二块。第一块可以买给你,第二块呢?不吃,也就断绝一而再、再而三的渴求。恋爱中,对方给一个微笑,会想到拥抱,拥抱之后是亲吻……想要更多身体上、感情上的接触。要得越多,陷得越深。
对人的情感要收放自如。我很爱他,心里知道,不见得说出口。说出口的多半失去真意。现实中听惯了甜言蜜语,固然动听,但是廉价乏味。像批发市场售卖的丝巾,人人戴,都夸好看。他爱你,你不说他也知道;他不爱你,你说出口他也当不得真。
“我喜欢你,也愿意放弃你。”
人生中,你总要先明白什么是放弃,才能明白真正的喜欢是何意。如果一个人说出这句话,他的放弃,比喜欢更珍贵。因为他掏出了心,他是真的爱着,爱到不能再爱,甘愿放弃。无情的话语看似无情,深情非同一般不为人知。如果被人这样告白,是幸福的。
深情是一桩悲剧,可读不可言。我人生的字典里,做到喜欢容易,做到放弃很难。大概因为太执着,太迫切需要。覆水难收,好花难再。这种心情,好比心灰意冷,看不到天上终年不落的星。哀而心不死,一边流泪,一边微笑着说再见。
有鹿的怯心就不能露出虎一般的姿势,因为承担不起勇猛的后果。隐约觉得是爱的,但过去已成过去,太久想不起。故而,喜欢你,也愿意放弃你。爱你的代价既然是耗空,我亦没什么可舍不得了。
阿媚是我在西班牙邂逅的女子,英印混血,在中国出生长大。比我小一岁,经历曲折。我们在海边聊天,看着地中海澈蓝的波浪,孤帆远影,白云如烟。她说,她喜欢有海的国度,海让人想起故乡,想起躺在爱人怀里的味道。
阿媚的母亲是画家,父亲是摄影师。两岁时,父母分手。母亲回国,父亲带着她和一个中国女人结婚,几年后离婚。一年前,父亲意外去世,阿媚辍学开始到处漂泊。她绘画和摄影水平都很高,以此为生,在丽江开了家画廊,找人打理。画架与相机不离身,去过很多地方,阿根廷、新西兰、丹麦、智利……把美丽的风景和行人画在画框里,再做成明信片在当地售卖。相机拍摄的照片经过处理,寄给杂志社。
阿媚的男友是西班牙人,做街头艺术。她带我看他的铺子,挑选手工艺品送给我。她说,男朋友对她而言是需要,她需要他。依靠的人,已经不在。爱的人,永远得不到。那个她爱的人,是她的老师。
“我的中文是他教的,你听,我说得多么流利。但我很少说,因为那个听我说的人不在身边……丽江的画廊为他而开,他永远不知道。”
他们走上青石砌成的桥面,富有哥特意味的教堂在迷蒙的夜色里若隐若现,具有年代的久远感,也因了这样的久远,更加赋予其神秘与庄重的意蕴。两边的路灯一字排开,晕黄的灯光点点闪烁,贯穿桥身,仿若明亮的星河。古希腊的神像在夜风中岿然不动,如同夜祷者倚灯相伴。河水寂寂流淌,任时光带也带不走。她说,我在这里待上不算短的时间,闲来无事就去河边走走。曾经喜欢过一个人。
七年前写下的文字。七年后,拿出来重新阅读。想起这样一段往事,一个二十二岁的姑娘告诉了我她经历的一切。这个未完的故事,终于得到它的圆满。
一个人的爱,需要担当。所担当的一切必定包含承受之外的。让时间去见证,我们无论失去多少、多久、多么深,都要明白这个道理。年华是生,快乐是死,好年华里会有快乐吗?当我们有一次选择,深知为这个选择要做怎样的决定,是能为此赔上的全部。不快乐,也甘心。
有些情只一段,但可以让人活一辈子
她是个坏女人。这几乎是所有认识她的人都认同的事实。坏到什么程度呢?
她16岁就早孕,然后被学校开除。因为有几分姿色,她后来嫁给了一名司机。司机也老实,她便欺负他,后来她和别人私通。
遇到他的时候,她已徐娘半老。不,这还不算完。她命硬,已经克死了两任丈夫,并且都给他们戴过绿帽子。而他则是一个未婚男人,因为家里穷苦耽搁了,等到兄弟姐妹都成了家,他已经35岁了。
她长他5岁,媒人来说媒时,提起她的过去,说:“只要你不介意,我可以给你说说。”
他说:“我不介意。”他有什么?一个修自行车的店铺而已,人又生得难看。她的风流是出了名的,而他的木讷也是出了名的,谁也不会相信他会娶她,谁也不会相信她会嫁给他,但那年的腊月,鞭炮响了,他们结婚了。她带着自己的两个孩子,一男孩儿一女孩儿。他笑呵呵地说:“看我多幸福,还没怎么着就一儿一女了。”他并不介意别人的眼光。
她仍旧是懒、馋,爱打麻将,跑到左邻右舍说是非,和男人眉来眼去,这毛病不是一天两天了,虽然她老了,没人要了,可她还是去招惹男人。
有人去告诉他,他皱着眉头说她:“你要是没事就在家里待着呗。”他没有恼,她先恼了:“你让我待在家里,还不闷死我?去串个门儿怎么了?”他没有再说下去,还是去剥瓜子,这是他最爱做的事——给她剥瓜子。
她最爱的零食是瓜子,一边吃着瓜子一边骂:“以后你少管我,窝囊废!”
她爱骂人,他嘿嘿地笑着听,并不还口,直到儿女都听不下去了,嫌她骂得难听。她说:“老娘混到这一步,还不是因为你们两个兔崽子,如果不是你们,我不会嫁给个修车夫!”
但他还是那样疼她,即使进了门没吃没喝,他也不嫌,家里有个女人总是好的。他做饭,拣她爱吃的做;做熟了,一遍遍到邻居家去喊她吃饭。她总嫌他烦:“催死人了。还差两圈!”两圈打完了,菜凉了,他端下去热,一边热一边说:“别老去打牌了,打一小会儿就得了呗,时间长了对身体不好,你看你的胃,又疼了吧?”
她胃疼的时候,他灌个热水袋放在她肚子上,左手拉着她的右手。有个女人真好,这身子是温热的,虽然不知道疼他,可到底是有女人了。 ↑返回顶部↑
我想:她说的转好并非境遇,而是心境。意思是,能解心也能剖心。突然大彻大悟,阴霾散去,守得云开见月明。亦舒式的爱情,给你一巴掌,再给你一颗糖果。你是先挨巴掌,还是先吃糖。这决定你的爱是喜,是悲。
读到这样的句子:等待太久得来的东西,多半已经不是当初想要的样子。的确是这样。比如,喜欢一个人,喜欢久了,倒忘了他被放在心上时的模样。似乎觉得哪里不对,与当初有很大落差。再比如,你跟他结婚,婚前与婚后一定有差别,多半不是原来想要的。和谁无关,其实是心里搁置的感觉变了味。
一切都逃不过感觉。看似不变,其实在变。
从出生开始,供我们选择的时候非常少。父母不能选择,他好或不好,都要学着适应并且顺从。小孩子无从选择,生下他,抚养他,塑造他。也许长成与期望完全不符的样子,但千万不要怪他。而与你相伴的人,其实也是不可选择的。
大概是家庭的缘故,明白想要的必须自己争取。看到邻居小孩子吃巧克力,回家管母亲要。她说,你吃第一块就想吃第二块。第一块可以买给你,第二块呢?不吃,也就断绝一而再、再而三的渴求。恋爱中,对方给一个微笑,会想到拥抱,拥抱之后是亲吻……想要更多身体上、感情上的接触。要得越多,陷得越深。
对人的情感要收放自如。我很爱他,心里知道,不见得说出口。说出口的多半失去真意。现实中听惯了甜言蜜语,固然动听,但是廉价乏味。像批发市场售卖的丝巾,人人戴,都夸好看。他爱你,你不说他也知道;他不爱你,你说出口他也当不得真。
“我喜欢你,也愿意放弃你。”
人生中,你总要先明白什么是放弃,才能明白真正的喜欢是何意。如果一个人说出这句话,他的放弃,比喜欢更珍贵。因为他掏出了心,他是真的爱着,爱到不能再爱,甘愿放弃。无情的话语看似无情,深情非同一般不为人知。如果被人这样告白,是幸福的。
深情是一桩悲剧,可读不可言。我人生的字典里,做到喜欢容易,做到放弃很难。大概因为太执着,太迫切需要。覆水难收,好花难再。这种心情,好比心灰意冷,看不到天上终年不落的星。哀而心不死,一边流泪,一边微笑着说再见。
有鹿的怯心就不能露出虎一般的姿势,因为承担不起勇猛的后果。隐约觉得是爱的,但过去已成过去,太久想不起。故而,喜欢你,也愿意放弃你。爱你的代价既然是耗空,我亦没什么可舍不得了。
阿媚是我在西班牙邂逅的女子,英印混血,在中国出生长大。比我小一岁,经历曲折。我们在海边聊天,看着地中海澈蓝的波浪,孤帆远影,白云如烟。她说,她喜欢有海的国度,海让人想起故乡,想起躺在爱人怀里的味道。
阿媚的母亲是画家,父亲是摄影师。两岁时,父母分手。母亲回国,父亲带着她和一个中国女人结婚,几年后离婚。一年前,父亲意外去世,阿媚辍学开始到处漂泊。她绘画和摄影水平都很高,以此为生,在丽江开了家画廊,找人打理。画架与相机不离身,去过很多地方,阿根廷、新西兰、丹麦、智利……把美丽的风景和行人画在画框里,再做成明信片在当地售卖。相机拍摄的照片经过处理,寄给杂志社。
阿媚的男友是西班牙人,做街头艺术。她带我看他的铺子,挑选手工艺品送给我。她说,男朋友对她而言是需要,她需要他。依靠的人,已经不在。爱的人,永远得不到。那个她爱的人,是她的老师。
“我的中文是他教的,你听,我说得多么流利。但我很少说,因为那个听我说的人不在身边……丽江的画廊为他而开,他永远不知道。”
他们走上青石砌成的桥面,富有哥特意味的教堂在迷蒙的夜色里若隐若现,具有年代的久远感,也因了这样的久远,更加赋予其神秘与庄重的意蕴。两边的路灯一字排开,晕黄的灯光点点闪烁,贯穿桥身,仿若明亮的星河。古希腊的神像在夜风中岿然不动,如同夜祷者倚灯相伴。河水寂寂流淌,任时光带也带不走。她说,我在这里待上不算短的时间,闲来无事就去河边走走。曾经喜欢过一个人。
七年前写下的文字。七年后,拿出来重新阅读。想起这样一段往事,一个二十二岁的姑娘告诉了我她经历的一切。这个未完的故事,终于得到它的圆满。
一个人的爱,需要担当。所担当的一切必定包含承受之外的。让时间去见证,我们无论失去多少、多久、多么深,都要明白这个道理。年华是生,快乐是死,好年华里会有快乐吗?当我们有一次选择,深知为这个选择要做怎样的决定,是能为此赔上的全部。不快乐,也甘心。
有些情只一段,但可以让人活一辈子
她是个坏女人。这几乎是所有认识她的人都认同的事实。坏到什么程度呢?
她16岁就早孕,然后被学校开除。因为有几分姿色,她后来嫁给了一名司机。司机也老实,她便欺负他,后来她和别人私通。
遇到他的时候,她已徐娘半老。不,这还不算完。她命硬,已经克死了两任丈夫,并且都给他们戴过绿帽子。而他则是一个未婚男人,因为家里穷苦耽搁了,等到兄弟姐妹都成了家,他已经35岁了。
她长他5岁,媒人来说媒时,提起她的过去,说:“只要你不介意,我可以给你说说。”
他说:“我不介意。”他有什么?一个修自行车的店铺而已,人又生得难看。她的风流是出了名的,而他的木讷也是出了名的,谁也不会相信他会娶她,谁也不会相信她会嫁给他,但那年的腊月,鞭炮响了,他们结婚了。她带着自己的两个孩子,一男孩儿一女孩儿。他笑呵呵地说:“看我多幸福,还没怎么着就一儿一女了。”他并不介意别人的眼光。
她仍旧是懒、馋,爱打麻将,跑到左邻右舍说是非,和男人眉来眼去,这毛病不是一天两天了,虽然她老了,没人要了,可她还是去招惹男人。
有人去告诉他,他皱着眉头说她:“你要是没事就在家里待着呗。”他没有恼,她先恼了:“你让我待在家里,还不闷死我?去串个门儿怎么了?”他没有再说下去,还是去剥瓜子,这是他最爱做的事——给她剥瓜子。
她最爱的零食是瓜子,一边吃着瓜子一边骂:“以后你少管我,窝囊废!”
她爱骂人,他嘿嘿地笑着听,并不还口,直到儿女都听不下去了,嫌她骂得难听。她说:“老娘混到这一步,还不是因为你们两个兔崽子,如果不是你们,我不会嫁给个修车夫!”
但他还是那样疼她,即使进了门没吃没喝,他也不嫌,家里有个女人总是好的。他做饭,拣她爱吃的做;做熟了,一遍遍到邻居家去喊她吃饭。她总嫌他烦:“催死人了。还差两圈!”两圈打完了,菜凉了,他端下去热,一边热一边说:“别老去打牌了,打一小会儿就得了呗,时间长了对身体不好,你看你的胃,又疼了吧?”
她胃疼的时候,他灌个热水袋放在她肚子上,左手拉着她的右手。有个女人真好,这身子是温热的,虽然不知道疼他,可到底是有女人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