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诡异的日记(3 / 3)
外面的天空不大,不足够小鸟飞行,阳光正好,不足够让我们心情大好,温度微凉,空气自由清新,今天是你最喜欢的天气。
赵娜(心声):“这篇日记,是以‘区启之’为第一视角写的,但是,绝对不是出自区启之的手笔,可以感觉到,笔者是在把区启之当成了一个娱乐的方式,目的是让他陷入极度的痛苦之中。”
第三篇:
很多年后,你还没有成家,立业更提不上。但是,一个小姐莫名其妙的给你发了一个邮包,里面是一个小女孩,说是你的孩子,于是还没成家的你就多了一个女儿。你的女儿叫小红或者叫小丽,也可能叫小娜。
你抽着烟,是葡萄或者是黄山,也可能是白沙。
你推着你的女儿在大街上漫步,这天是晴天,或者是雨天,也可能是风天。
你碰到了小学时的同桌,她叫小芬,或者叫小云,也可能叫小华。她挽着一个像肥猪的大款,跟你打招呼。你小学同桌撒娇地说想喝能杀精的可乐,大款去买。她问你在干什么,还在社团混吗。你说她大学时不是也混社团的吗。她说她混的社团是为了混日子。你说你也是混日子。你问那个大款养她吗。她说是。你说看她嫁个这么好的老公真替她高兴。她说养她不一定就是她老公。你说,做女人真好。她笑了,大款回来,她喝着能杀精的汽水。你推着你的女儿默默走开。
你在超市遇到了童年的挚友,他是一个经理,叫小刚,或者是叫小军,也可能叫小明。他问你现在在干什么,还在社团混吗。你说不在了,但是还在混。他说要请你吃饭,你百般推辞,最后去了。他叫了一桌的菜,吃完才想起,一股地沟油味。
你吃完饭出来已经天黑,你来到了小姐最集中的地方,这里很热闹,像看名车,就得来这里。这里停着一辆奥迪,或者是一辆宝马,或者是一辆奔驰。你还是推着你的女儿,你告诉她,这里没准有你妈妈。一个小姐叫住了你,是一个暗恋你多年的初中同学,姓赵或者姓王也可能姓李。她已经忘了你叫什么,拼命拉你让你照顾她生意。你说你带着孩子,她说她也刚刚生完孩子,还有奶,还可以喂你的孩子。你还是拒绝,因为你的口袋里只剩下五块或者十块,也可能是十五块人民币。
你再次前行你是为了散步,或者是为了购物,也可能是为了去坐火车。但是这些都不是,你是去杀人。
你来到了市中心,或者是城乡结合部,也可能是乡下。来到一间别墅,或者是一间平房,也可能是一个临时搭建的蜗居。你找到了你要杀的人,是男的,或者是女的,也可能是两性人。是你的女友,或者是老师,也可能是你的兄弟。你杀了他,用手枪,或者是水果刀,也可能是赤手空拳。你捂住了你女儿的耳朵,或者忘了捂住,也可能是有意没捂住。你杀了人,很害怕,或者是很平静,也可能很激动。你为你杀的人惋惜,或者是哭泣,也可能放声狂笑。你忘了,或者是一开始就没打算记住,也可能是记住了装作没记住为什么杀你要杀的人。你是为了钱,或者是为了报仇,也可能是顺手送你要杀的人一程。
你埋了尸体,或者是随便扔了,也可能带回了家。你有家,或者是有一间房子,也可能什么都没有。
没有你叫什么,也没有你或者叫什么,也没有你可能叫什么。你那时在干什么?是社团的人?是被包养的人?是经理?是卖身的人?是杀人的人?
你不会知道我现在想什么?当你在看到我的脸时,你不会认出我,或者是装作不认识我,也可能在我装作不认识你时故意上来和我搭讪。那时我的脸很平静,或者是我的脸狰狞的不像样子,也可能一如少年。
没有我叫什么,也没有我或者叫什么,也没有我可能叫什么。你只会说你不会去怎么怎么样,你也不想怎么怎么样。这样的句子很潇洒。你说你的青春你做主,这样的句子也很潇洒。你只要做自己便好,这样的句子也很潇洒。
代言,代到这里吧。
赵娜(点燃一支黑将军,深吸一口):“两篇日记与其说是日记,不如说是一种心情的宣泄,有一种看不懂的感觉,尤其是第二篇,我实在是……如果你不告诉我是日记,我会以为是什么荒诞文学。我得说,你的妹妹是一个文学鬼才,所谓的鬼才就是,鬼都不知道她到底会写出什么东西。不过,实话实说,两篇日记一种真实的颓废感和压抑感让我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狐小妖:“除此之外呢?”
赵娜(斩钉截铁):“这不是你妹妹写的!是一个男人写的,而且,是一个‘疯’一样的男人写的……”
狐小妖:“对,我怀疑,我妹妹保存的日记……这个日记的主人……是区晟之!”
赵娜:“区晟之的日记,如果是那个疯子写的日记,那就难怪了……但是,你妹妹怎么会有区晟之的日记?!”
狐小妖:“很简单,他们早就认识!!!比她认识区启之还要早!!!” ↑返回顶部↑
赵娜(心声):“这篇日记,是以‘区启之’为第一视角写的,但是,绝对不是出自区启之的手笔,可以感觉到,笔者是在把区启之当成了一个娱乐的方式,目的是让他陷入极度的痛苦之中。”
第三篇:
很多年后,你还没有成家,立业更提不上。但是,一个小姐莫名其妙的给你发了一个邮包,里面是一个小女孩,说是你的孩子,于是还没成家的你就多了一个女儿。你的女儿叫小红或者叫小丽,也可能叫小娜。
你抽着烟,是葡萄或者是黄山,也可能是白沙。
你推着你的女儿在大街上漫步,这天是晴天,或者是雨天,也可能是风天。
你碰到了小学时的同桌,她叫小芬,或者叫小云,也可能叫小华。她挽着一个像肥猪的大款,跟你打招呼。你小学同桌撒娇地说想喝能杀精的可乐,大款去买。她问你在干什么,还在社团混吗。你说她大学时不是也混社团的吗。她说她混的社团是为了混日子。你说你也是混日子。你问那个大款养她吗。她说是。你说看她嫁个这么好的老公真替她高兴。她说养她不一定就是她老公。你说,做女人真好。她笑了,大款回来,她喝着能杀精的汽水。你推着你的女儿默默走开。
你在超市遇到了童年的挚友,他是一个经理,叫小刚,或者是叫小军,也可能叫小明。他问你现在在干什么,还在社团混吗。你说不在了,但是还在混。他说要请你吃饭,你百般推辞,最后去了。他叫了一桌的菜,吃完才想起,一股地沟油味。
你吃完饭出来已经天黑,你来到了小姐最集中的地方,这里很热闹,像看名车,就得来这里。这里停着一辆奥迪,或者是一辆宝马,或者是一辆奔驰。你还是推着你的女儿,你告诉她,这里没准有你妈妈。一个小姐叫住了你,是一个暗恋你多年的初中同学,姓赵或者姓王也可能姓李。她已经忘了你叫什么,拼命拉你让你照顾她生意。你说你带着孩子,她说她也刚刚生完孩子,还有奶,还可以喂你的孩子。你还是拒绝,因为你的口袋里只剩下五块或者十块,也可能是十五块人民币。
你再次前行你是为了散步,或者是为了购物,也可能是为了去坐火车。但是这些都不是,你是去杀人。
你来到了市中心,或者是城乡结合部,也可能是乡下。来到一间别墅,或者是一间平房,也可能是一个临时搭建的蜗居。你找到了你要杀的人,是男的,或者是女的,也可能是两性人。是你的女友,或者是老师,也可能是你的兄弟。你杀了他,用手枪,或者是水果刀,也可能是赤手空拳。你捂住了你女儿的耳朵,或者忘了捂住,也可能是有意没捂住。你杀了人,很害怕,或者是很平静,也可能很激动。你为你杀的人惋惜,或者是哭泣,也可能放声狂笑。你忘了,或者是一开始就没打算记住,也可能是记住了装作没记住为什么杀你要杀的人。你是为了钱,或者是为了报仇,也可能是顺手送你要杀的人一程。
你埋了尸体,或者是随便扔了,也可能带回了家。你有家,或者是有一间房子,也可能什么都没有。
没有你叫什么,也没有你或者叫什么,也没有你可能叫什么。你那时在干什么?是社团的人?是被包养的人?是经理?是卖身的人?是杀人的人?
你不会知道我现在想什么?当你在看到我的脸时,你不会认出我,或者是装作不认识我,也可能在我装作不认识你时故意上来和我搭讪。那时我的脸很平静,或者是我的脸狰狞的不像样子,也可能一如少年。
没有我叫什么,也没有我或者叫什么,也没有我可能叫什么。你只会说你不会去怎么怎么样,你也不想怎么怎么样。这样的句子很潇洒。你说你的青春你做主,这样的句子也很潇洒。你只要做自己便好,这样的句子也很潇洒。
代言,代到这里吧。
赵娜(点燃一支黑将军,深吸一口):“两篇日记与其说是日记,不如说是一种心情的宣泄,有一种看不懂的感觉,尤其是第二篇,我实在是……如果你不告诉我是日记,我会以为是什么荒诞文学。我得说,你的妹妹是一个文学鬼才,所谓的鬼才就是,鬼都不知道她到底会写出什么东西。不过,实话实说,两篇日记一种真实的颓废感和压抑感让我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狐小妖:“除此之外呢?”
赵娜(斩钉截铁):“这不是你妹妹写的!是一个男人写的,而且,是一个‘疯’一样的男人写的……”
狐小妖:“对,我怀疑,我妹妹保存的日记……这个日记的主人……是区晟之!”
赵娜:“区晟之的日记,如果是那个疯子写的日记,那就难怪了……但是,你妹妹怎么会有区晟之的日记?!”
狐小妖:“很简单,他们早就认识!!!比她认识区启之还要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