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出发吧(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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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有这样过吧,某一刻某一个人,给你带来生命的狂喜,之后无论这个人做什么,你都离不开。
  1
  去海鲜大排档吃夜宵,清炒花蟹真好吃,吃得我还想再活五百年。说正事,吃夜宵的搭子需要慎重挑选,几乎跟选麻友差不多。
  比如管春,已经饿得半死,哪怕葱爆大肠在锅里翻炒,看看手机,他就能咽咽口水按时回家。这狗逼人品就有问题,太残忍无情。
  又比如韩牛,年纪大了,半截入土,吞个花蛤便有机会痛风嗝屁,一命呜呼,吃夜宵恨不得随身带着骨灰盒。不管他多么幽默健谈,夜宵都不能带他。何况他近况不好,一上桌就要推销成功学,连好笑这个优点都没有了。
  经常在自己的通讯录翻翻,找不到能凑一桌的夜宵搭子,很寂寞。
  在这个时候,我忍不住会想念裤衩。
  裤衩爱吃夜宵,食欲良好,跟我口味近似,相当于舌尖上的双胞胎。我几乎都忘记了为什么跟他绝交。
  裤衩很穷,在我的微博互相关注好友里,比他更穷的只有梅茜了。
  他在我的生命中进进出出,非常频繁。因为他的女朋友的爱好是分手。动不动分手。和好了,就离开我的生命。分手了,就进入我的生命。
  菜不合口味,筷子一丢,分手。裤衩进入我的生命。过几天女朋友电话打来,裤衩离开我的生命。
  逛街提不出选择建议,购物袋一扔,分手。裤衩进入我的生命。过几天女朋友电话打来,裤衩离开我的生命。
  一次他女朋友开车接我们。男人穿衣服,大部分都是跑到阳台,哪件晾干穿哪件。于是他当天比较混搭,耐克运动裤下面是一双军用靴。车子开到高架,他女朋友发现了,二话不说,嘎吱靠边停,说,分手,下去。
  裤衩说,虽然我穿得毫无品位,但把我丢在高架上,会被撞死的。
  女朋友说,死罪。
  我说,那我也要跟着下去?
  女朋友说,诛九族。
  后来网开一面,高架出口将我们踢出去了。
  2
  没几天,裤衩给她过生日,托我定好饭店,还搞了个惊喜策划书,内容跟春晚似的丰富多彩,其中我要表演数来宝。
  大家到地点,女主角不见了。她说她和闺密们在酒吧,喝完再过来。
  我×,居然有人不吃饭就去买醉,要不是我们快饿死了,一定会像曹操爱上关羽一样惺惺相惜。
  接着等到西红柿蛋汤热了三遍,裤衩再打电话过去,女朋友娇嗔地说:“这才第一场啊,等第二场KTV结束了再说吧。”
  全场骂娘,KTV怎么不烧掉的,娱乐场所怎么这么作孽的,社会风气怎么如此恶劣的。
  大家都不敢说裤衩女朋友,因为裤衩在旁边跟着骂,已经很尴尬了。
  裤衩女朋友叫什么来着?算了,叫她数来宝吧,为了给她过生日,我还得背数来宝。
  饭店打烊,数来宝还是没有来,裤衩说了很多次让我们散掉,我们说不行还可以吃夜宵嘛,边吃边等。
  边吃边等,太可恨了。
  之后某次他们分手,裤衩进入我的生命。
  在夜宵的海鲜大排档,我问裤衩,究竟她要作到什么地步,你才能死心。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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