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老板求爱(1 / 2)
林辰阳刚回到寝室,就发现寝室里面的气氛不大对劲,尤其是老板。老板这人平时看上去大大咧咧的,回到寝室要么玩手机,要么围着花哥讨论一些神神鬼鬼的东西。可是今天,自打林辰阳回来,老板的目光就一直没有离开过他的身上。
林辰阳被老板看的有些不自然,翻来覆去的看了看自己的衣服,没有任何异样。最后,他实在忍不住了,于是直截了当的问:“老板,你今天怎么老盯着我看,我的衣服上有什么问题吗?”
老板犹豫了一会儿,神经兮兮的说:“林辰阳,你摸着良心说,我对你怎么样?”
林辰阳不假思索的说:“很不错呀,平时老是请我们吃饭,还借我一部这么好的手机,我林辰阳心里都记着呢。可是,你怎么平白无故的突然说这些呀?”
老板继续幽幽的说:“既然你都记着,那你老老实实的告诉我,你和伊可莲,究竟是什么关系?”
林辰阳逐渐的有些明白过来了,俗话说“红颜祸水”,伊可莲虽然不至于是“祸水”,但是林辰阳现在遇到的麻烦,多半还是来源于昨天晚上那件事情。老板每天向伊可莲送玫瑰花表白,全校的人都知道,林辰阳当然也知道。老板肯定是知道了昨晚他和伊可莲手牵手回寝室的事情,所以吃醋了。林辰阳想都没想,十分诚恳的说:“没什么关系呀,就是普通同学而已。”
老板明显表现出一副不相信的表情,不动声色的说:“普通同学?那你们怎么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手牵手的回寝室,而且还是她送你?怎么样,解释不了了吧?”
林辰阳知道自己猜对了,他的心里已经做好了回答的准备,他不慌不忙的说:“这个嘛,其实没什么。我昨晚去新区参加表演团的面试,这个你们都知道。可是我有夜盲症,这几天可能是没休息好,夜盲症比较严重。你们也知道,新区和老区之间的那一段路,路灯很暗,我根本看不见路。正好遇到伊可莲也结束了表演团的面试,所以她就送我回来。本来到了北区女生宿舍楼下我就能看见了,我就告诉她不用送了。可是伊可莲心肠太好,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所以就把我送回寝室楼下了。”
老板的眼神里似乎闪过无数复杂的光芒,他用怀疑的语气问:“就这么简单?就因为你有夜盲症,她就心甘情愿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挽着你的手送你回来?你敢向我保证,你是真有夜盲症而不是以此为借口和我抢女朋友?”
林辰阳说:“天地良心,我说的都是实话,就这么简单,什么事情都没有。我也很奇怪,我给她说了好几次不用送了,可是她不听,我也没办法。”
老板思考良久,猛地一拍大腿,凑到林辰阳的前面,颇有些激动的说:“好兄弟,我知道你不会做什么对不起我的事情。照你这么说,你们俩还挺谈得来。实话给你说吧,我从进校的那天开始就看上她了,一直在想办法追她,可是我花都送了上万块钱的了,她却一点儿反应都没有。要不然你帮我在中间牵线搭桥,凑合一桩好事,也算是功德一件。”
林辰阳虽然已经知到老板送花的事情,也知道老板喜欢伊可莲的事情。可是他并没有想到,老板会让他在中间牵线搭桥,居然让他扮演媒人的角色。且不说他会不会做媒,就算他会,他也不能答应这件事情。从昨天伊可莲的只言片语中,林辰阳可以明显的感受到,伊可莲不喜欢老板这类用钱来谈感情的富家公子哥儿,甚至还有些反感。而且伊可莲昨晚送林辰阳回寝室的时候,说了一句非常奇怪的话:“就当帮我一个忙。”林辰阳虽然还没想明白他帮了伊可莲什么忙,但是她隐隐约约已经感受到了伊可莲些微的想法。可是现在的问题在于,他要如何拒绝老板呢?考虑再三,林辰阳也没有想出一个比较好的办法,可是老板依然用非常期盼的眼神看着他,他只好支支吾吾的说:“这个,这个,我不会呀。”
老板脸色一沉,声音也阴沉的说:“你不肯帮我,是不是你也喜欢她?”
林辰阳马上说:“不,不是。”
老板并不给林辰阳解释的机会,立即说:“那你为什么不肯帮我?你放心,事成之后,我绝对不会亏待你。我给你买一台苹果手机,还送你一台苹果电脑。不,我明天就去给你买苹果手机作为定金,事成之后再送你苹果电脑作为尾款。怎么样,这个交易划不划算?”
林辰阳知道,有的事情是躲不过去的,于是他无奈的说:“老板,相处这些天,你也是了解兄弟我的。你既然话都这样说了,我再不帮忙也说不过去了。可是忙我帮,手机和电脑你就不用买了。至于成与不成嘛,那得看你自己。”
老板喜上眉梢,有些抱歉的说:“好兄弟,我就知道你肯定会帮忙的。可是你帮了我,我总得送你点什么吧,你手机和电脑都不要,那我怎么好意思呢?”
林辰阳无所谓的说:“这样吧,要是事情成了呢,你就请我吃一顿火锅。要是事情没成,那就当咱们今天啥也没说,这事儿再也不要提了,咱们还是一个寝室的好兄弟。”
老板也干脆的说:“好,我没看错人,就听你的。”顿了顿,老板又猝不及防的说:“那么,你昨晚上和她一路上回来,都聊了些什么,有没有聊到她的爱好之类的?”
林辰阳非常无奈,只好诚实的说:“她说,她说她不喜欢你每天都往她的寝室送花。你送的花,她一朵都没有拿进寝室,而是全都奉献给宿管阿姨装扮一楼的大厅了。”
老板的脸色又是一沉,有些沮丧的说:“几朵花倒是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是不喜欢我送的花还是不喜欢我?”
林辰阳想了想,理性的分析道:“依我看,大家都是刚认识不久的同学,她这样做应该不是冲着你这个人,而是冲着你这种做法。她昨天晚上也大概给我说过这个问题,我想她应该是不喜欢你们这样用钱去追女生的做法。你想想,她家也算富裕,她要的应该不是一个有钱的男朋友,而是一个有心的男朋友。”
老板拍了拍额头,悔不当初的说:“我长这么大,一直以为没什么问题是钱解决不了的。今天听了你的一席话,我才恍然大悟。说实话,我以前追女孩儿,顶多就是多花点钱,没有追不到的。我以前那些哥们儿,也都是我花钱养着。可是到了这所学校,我发现了两个人不能用钱解决,一个是你,一个就是伊可莲。唉,我应该早点征求一下你的意见,才不至于搞到现在这样被动。看来我们面临的困难,比之前要大一些了。那你帮我想想,我下一步该怎么办?”
林辰阳心里很郁闷,他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谈过恋爱,现在却要帮助一个情场高手思考怎么样追女孩子,这不是让一个旱鸭子去教别人游泳吗?不过话说回来,世界上第一个游泳冠军的教练还真就是一个不会水的旱鸭子!没办法,既然已经应承下来了,就硬着头皮上吧。于是林辰阳想了想说:“经过我这些天的感觉吧,我认为伊可莲是一个聪明,活泼而且很独立的女孩儿。有了这一点,我们就可以确定一个大的方向,聪明的女孩子都喜欢比较笨的男生。所以在她面前,一定不要表现的太聪明。她的家境不错,所以也不要在他面前表现的太有钱。反之,要在外表上表现的比较平常,而用内心的气质去吸引和打动她。”林辰阳虽然讲的头头是道,但是这些都是从书上或者电视剧里面看来的,具体好不好使他心里也没个底。不过,这些都是泛泛而谈,如果到时候真的不管用,林辰阳可以说是老板做的不到位,自己没什么太大责任。
老板却真的被林辰阳的一席话唬住了,啧啧称奇的说:“没想到,真没想到,我们看上去老实巴交的林兄弟还是情场高手。那你仔细给我说说,怎么样做到用内心的气质去吸引她?”
林辰阳一下子哑口无言了,书本和电视上只说了这么多,具体什么才是内心的气质和人格的魅力都没有具体说,但是他灵机一动,巧妙地说:“这个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只要你体会到了,气质和魅力也都自然而然的出来了。”
老板一言不发,在一旁冥思苦想。林辰阳松了一口气,刚想趁这个时机逃出去没想到老板忽然怪叫一声,一拍脑门说:“我想到了,林辰阳,你的文采是不是特别好?来来来,帮我写一封情书。用你的文采写,不就显得有气质和魅力了?”
林辰阳欲哭无泪,支支吾吾的说:“这个,这,这......”
老板又故意装作不高兴的说:“是不是不想帮我写?”
林辰阳忍住想要撞墙的冲动,说:“写,我写。” ↑返回顶部↑
林辰阳被老板看的有些不自然,翻来覆去的看了看自己的衣服,没有任何异样。最后,他实在忍不住了,于是直截了当的问:“老板,你今天怎么老盯着我看,我的衣服上有什么问题吗?”
老板犹豫了一会儿,神经兮兮的说:“林辰阳,你摸着良心说,我对你怎么样?”
林辰阳不假思索的说:“很不错呀,平时老是请我们吃饭,还借我一部这么好的手机,我林辰阳心里都记着呢。可是,你怎么平白无故的突然说这些呀?”
老板继续幽幽的说:“既然你都记着,那你老老实实的告诉我,你和伊可莲,究竟是什么关系?”
林辰阳逐渐的有些明白过来了,俗话说“红颜祸水”,伊可莲虽然不至于是“祸水”,但是林辰阳现在遇到的麻烦,多半还是来源于昨天晚上那件事情。老板每天向伊可莲送玫瑰花表白,全校的人都知道,林辰阳当然也知道。老板肯定是知道了昨晚他和伊可莲手牵手回寝室的事情,所以吃醋了。林辰阳想都没想,十分诚恳的说:“没什么关系呀,就是普通同学而已。”
老板明显表现出一副不相信的表情,不动声色的说:“普通同学?那你们怎么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手牵手的回寝室,而且还是她送你?怎么样,解释不了了吧?”
林辰阳知道自己猜对了,他的心里已经做好了回答的准备,他不慌不忙的说:“这个嘛,其实没什么。我昨晚去新区参加表演团的面试,这个你们都知道。可是我有夜盲症,这几天可能是没休息好,夜盲症比较严重。你们也知道,新区和老区之间的那一段路,路灯很暗,我根本看不见路。正好遇到伊可莲也结束了表演团的面试,所以她就送我回来。本来到了北区女生宿舍楼下我就能看见了,我就告诉她不用送了。可是伊可莲心肠太好,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所以就把我送回寝室楼下了。”
老板的眼神里似乎闪过无数复杂的光芒,他用怀疑的语气问:“就这么简单?就因为你有夜盲症,她就心甘情愿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挽着你的手送你回来?你敢向我保证,你是真有夜盲症而不是以此为借口和我抢女朋友?”
林辰阳说:“天地良心,我说的都是实话,就这么简单,什么事情都没有。我也很奇怪,我给她说了好几次不用送了,可是她不听,我也没办法。”
老板思考良久,猛地一拍大腿,凑到林辰阳的前面,颇有些激动的说:“好兄弟,我知道你不会做什么对不起我的事情。照你这么说,你们俩还挺谈得来。实话给你说吧,我从进校的那天开始就看上她了,一直在想办法追她,可是我花都送了上万块钱的了,她却一点儿反应都没有。要不然你帮我在中间牵线搭桥,凑合一桩好事,也算是功德一件。”
林辰阳虽然已经知到老板送花的事情,也知道老板喜欢伊可莲的事情。可是他并没有想到,老板会让他在中间牵线搭桥,居然让他扮演媒人的角色。且不说他会不会做媒,就算他会,他也不能答应这件事情。从昨天伊可莲的只言片语中,林辰阳可以明显的感受到,伊可莲不喜欢老板这类用钱来谈感情的富家公子哥儿,甚至还有些反感。而且伊可莲昨晚送林辰阳回寝室的时候,说了一句非常奇怪的话:“就当帮我一个忙。”林辰阳虽然还没想明白他帮了伊可莲什么忙,但是她隐隐约约已经感受到了伊可莲些微的想法。可是现在的问题在于,他要如何拒绝老板呢?考虑再三,林辰阳也没有想出一个比较好的办法,可是老板依然用非常期盼的眼神看着他,他只好支支吾吾的说:“这个,这个,我不会呀。”
老板脸色一沉,声音也阴沉的说:“你不肯帮我,是不是你也喜欢她?”
林辰阳马上说:“不,不是。”
老板并不给林辰阳解释的机会,立即说:“那你为什么不肯帮我?你放心,事成之后,我绝对不会亏待你。我给你买一台苹果手机,还送你一台苹果电脑。不,我明天就去给你买苹果手机作为定金,事成之后再送你苹果电脑作为尾款。怎么样,这个交易划不划算?”
林辰阳知道,有的事情是躲不过去的,于是他无奈的说:“老板,相处这些天,你也是了解兄弟我的。你既然话都这样说了,我再不帮忙也说不过去了。可是忙我帮,手机和电脑你就不用买了。至于成与不成嘛,那得看你自己。”
老板喜上眉梢,有些抱歉的说:“好兄弟,我就知道你肯定会帮忙的。可是你帮了我,我总得送你点什么吧,你手机和电脑都不要,那我怎么好意思呢?”
林辰阳无所谓的说:“这样吧,要是事情成了呢,你就请我吃一顿火锅。要是事情没成,那就当咱们今天啥也没说,这事儿再也不要提了,咱们还是一个寝室的好兄弟。”
老板也干脆的说:“好,我没看错人,就听你的。”顿了顿,老板又猝不及防的说:“那么,你昨晚上和她一路上回来,都聊了些什么,有没有聊到她的爱好之类的?”
林辰阳非常无奈,只好诚实的说:“她说,她说她不喜欢你每天都往她的寝室送花。你送的花,她一朵都没有拿进寝室,而是全都奉献给宿管阿姨装扮一楼的大厅了。”
老板的脸色又是一沉,有些沮丧的说:“几朵花倒是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是不喜欢我送的花还是不喜欢我?”
林辰阳想了想,理性的分析道:“依我看,大家都是刚认识不久的同学,她这样做应该不是冲着你这个人,而是冲着你这种做法。她昨天晚上也大概给我说过这个问题,我想她应该是不喜欢你们这样用钱去追女生的做法。你想想,她家也算富裕,她要的应该不是一个有钱的男朋友,而是一个有心的男朋友。”
老板拍了拍额头,悔不当初的说:“我长这么大,一直以为没什么问题是钱解决不了的。今天听了你的一席话,我才恍然大悟。说实话,我以前追女孩儿,顶多就是多花点钱,没有追不到的。我以前那些哥们儿,也都是我花钱养着。可是到了这所学校,我发现了两个人不能用钱解决,一个是你,一个就是伊可莲。唉,我应该早点征求一下你的意见,才不至于搞到现在这样被动。看来我们面临的困难,比之前要大一些了。那你帮我想想,我下一步该怎么办?”
林辰阳心里很郁闷,他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谈过恋爱,现在却要帮助一个情场高手思考怎么样追女孩子,这不是让一个旱鸭子去教别人游泳吗?不过话说回来,世界上第一个游泳冠军的教练还真就是一个不会水的旱鸭子!没办法,既然已经应承下来了,就硬着头皮上吧。于是林辰阳想了想说:“经过我这些天的感觉吧,我认为伊可莲是一个聪明,活泼而且很独立的女孩儿。有了这一点,我们就可以确定一个大的方向,聪明的女孩子都喜欢比较笨的男生。所以在她面前,一定不要表现的太聪明。她的家境不错,所以也不要在他面前表现的太有钱。反之,要在外表上表现的比较平常,而用内心的气质去吸引和打动她。”林辰阳虽然讲的头头是道,但是这些都是从书上或者电视剧里面看来的,具体好不好使他心里也没个底。不过,这些都是泛泛而谈,如果到时候真的不管用,林辰阳可以说是老板做的不到位,自己没什么太大责任。
老板却真的被林辰阳的一席话唬住了,啧啧称奇的说:“没想到,真没想到,我们看上去老实巴交的林兄弟还是情场高手。那你仔细给我说说,怎么样做到用内心的气质去吸引她?”
林辰阳一下子哑口无言了,书本和电视上只说了这么多,具体什么才是内心的气质和人格的魅力都没有具体说,但是他灵机一动,巧妙地说:“这个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只要你体会到了,气质和魅力也都自然而然的出来了。”
老板一言不发,在一旁冥思苦想。林辰阳松了一口气,刚想趁这个时机逃出去没想到老板忽然怪叫一声,一拍脑门说:“我想到了,林辰阳,你的文采是不是特别好?来来来,帮我写一封情书。用你的文采写,不就显得有气质和魅力了?”
林辰阳欲哭无泪,支支吾吾的说:“这个,这,这......”
老板又故意装作不高兴的说:“是不是不想帮我写?”
林辰阳忍住想要撞墙的冲动,说:“写,我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