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 三人殒命(1 / 2)
“痴儿?”
眨巴一下眼睛,老太太清醒许多,定睛看着坐在床前的“儿媳妇”,似乎在回想着什么,想着想着,老太太脸色忽然一变,如同见了个鬼似的,老眼里浮着一抹惊惧之色,颤手指向“儿媳妇”:“你、你……你不是痴儿!你是个鬼!鬼冤家!”
王妩怜听得一愣,隐约记得痴娘与她反目时,似乎也提过什么“鬼冤家”,还真不愧是一对好婆媳,一条心,连骂她的词儿都如出一辙!
“婆婆,您这脑子是烧糊涂了吧?奴家一个活生生的人,怎么被您咒成了鬼?”
什么鬼冤家?这老东西倒真是个冤家,她是倒了八辈子的霉,才得去服侍这么个半死不活的痨病鬼!啧,这满屋子的药味儿,真是难闻!
“你、你就是个鬼!”老太太猝然情绪激动起来,颤巍巍地坐起身,伸手戳指着王妩怜那张假意虚笑的脸,咬牙切齿地咒骂:“是你这个鬼‘吃’了我的痴儿!你、你不得好死!”
“什么死不死的?”自个好不容易进了丁宅,取代了痴娘的位子,却还有这老太婆碍着她的眼,王妩怜心里憋的那口气还没顺过来,冲口就道:“你也不看看你自个,临死也不积德,咒谁呢你?”
“你、你……”丁老太满头白发一根根的都在抖,实在是气得不行,喊几声“翎儿”,却没能唤来儿子,反叫眼前这个“鬼冤家”索命似的声声讥笑:“叫什么叫?叫魂哪?老东西,你这么惦念着儿媳妇,怎么不陪她去阴曹地府,跟阎王告个状,看你们这些个神神叨叨的信徒老顽固,真能治了我不成?劝你还是烧一炷高香自求多福吧!”
“你……咳咳咳、呃唔……”
老太太猝然脸色铁青,剧烈咳嗽起来,直咳得吊不上一口气,大张着嘴巴却如同离了水的鱼,喉咙里发出咯咯几声响,拼尽了浑身的力气,老太太双手钩曲如爪般的,猛扑向王妩怜,十分骇人的模样,倒真个惊住了王妩怜,她惊叫着迭连往后倒退几步,老太太扑到一半,却僵硬着身子,从床\上栽了下来,直挺挺倒在地上,不动弹了。
王妩怜起初是惊疑地瞪着她,以为这老东西又在装神弄鬼了,直到等了片刻,仍不见丁老太有丝毫动静,这才壮着胆子上前几步,仔细一瞧:咦,老东西这脸色不对呀,跟死人似的,瞧着挺瘆人的!再用手一摸,坏了,老太太没气了!
莫不是被她给活活气死了?!
王妩怜这下子可担心了,担心自个该怎么跟四郎交代?她手忙脚乱地将老太太拖回床\上,盖好被子,又冲到厨房那头,找了些辣椒粉,捻在手上,只等四郎一回来,她就用手搓着眼睛,辣挤出几滴泪来。
直到夜幕降临,丁翎在郊外坟岗敛埋了骧儿,拖着疲惫不堪的脚步,刚一回到家中,猝不及防的,又闻噩耗:自个老母亲咽气儿了!
王妩怜眼中泪水涟涟,十分悲恸地告诉四郎:老太太去时,神态安详,再也不受病痛的折磨了。
“娘她老人家怎么也……”
丁宅里接连死了三个人,连番的打击,险些击垮了丁翎,他一下子瘫坐在亲娘床前,终是忍不住泪流满面,这一哭,哭得是肝肠寸断!
失去亲人的痛,令他身心俱疲,哭干了泪,呆坐在房间里,听王妩怜一个劲地说:“老太太这病竟熬不过今日,我已费心照料她了,却仍留不住她……好在,她去得安详……”
忽然,他就想到了算命先生的那番话,说痴娘来冲喜、嫁进丁家能保老太太平安,而如今,痴娘不在了,老太太也随她一同去了……
“罢了,这都是命!”丁翎颓丧地坐在地上,活着的人总是在悲伤过后,或有意或无意地想着逃避痛苦,他竟也说着:“娘她老人家被病痛折磨得够苦了,这一去,反倒是解脱了!”
“四郎,”王妩怜十分温柔地抚摩着他的发,让他把脸挨在她膝盖上,竟学着痴娘的口吻,痴笑道:“婆婆她或早或晚,终归是要弃下咱们,独自走的,她这一去,四郎身边,便只剩奴家一人了,奴家会好好照顾四郎的,往后,咱们相依为命,恩恩爱爱,白头偕老!”
“白头偕老……”丁翎面色微动,终是仰脸望向“内子”,心中悲凉之时,也惟有抓住这一丝温暖与光亮,他用力握住“内子”的手,动情地道:“好!从今往后,痴,你要与我相依相伴,一直到老,永不分离!”走到今天这一步,他已失去了太多,无法弥补,不能回头,心中的愧疚与悔恨,只会不断折磨他、摧毁他的意志,于是,他不愿承认自己的过错,一味逃避,不敢承担,就有了一种索性继续错下去的偏执之念,想着:自己为了这一段出轨的情感,已然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就不能毫无所获,不能在人生路上输得彻彻底底!至少,不能连情人也一并失去了!
而在他心里,也确实割舍不下对情人的迷恋!
宛如遭受了重重阻力,才好不容易牵手在一起的两个人,他竟觉得那样才算是真正地爱过、轰轰烈烈地爱过,痴娘给不了他的——激情与爱欲,怜儿能给他!况且,逝者已逝,活着的人总得为自己着想,怎能为个死人背负一辈子的心灵孽债?
不!如此沉重的心灵枷锁,他承受不住,那就索性……
一错到底!
让怜儿成为他的内子!从今往后,她就是痴娘!那么,他就什么都没有失去!
生老病死乃人之常态,娘亲去了,便好好地送她这最后一程!而内子,仍在他身边,不是么?
对于这个“重生”的“痴娘”,他会加倍地爱她、呵护她、弥补她……
他身边,只剩这一个人儿了,只剩这一个值得他聊以慰藉、心灵寄托、相互依赖的……“妻”了! ↑返回顶部↑
眨巴一下眼睛,老太太清醒许多,定睛看着坐在床前的“儿媳妇”,似乎在回想着什么,想着想着,老太太脸色忽然一变,如同见了个鬼似的,老眼里浮着一抹惊惧之色,颤手指向“儿媳妇”:“你、你……你不是痴儿!你是个鬼!鬼冤家!”
王妩怜听得一愣,隐约记得痴娘与她反目时,似乎也提过什么“鬼冤家”,还真不愧是一对好婆媳,一条心,连骂她的词儿都如出一辙!
“婆婆,您这脑子是烧糊涂了吧?奴家一个活生生的人,怎么被您咒成了鬼?”
什么鬼冤家?这老东西倒真是个冤家,她是倒了八辈子的霉,才得去服侍这么个半死不活的痨病鬼!啧,这满屋子的药味儿,真是难闻!
“你、你就是个鬼!”老太太猝然情绪激动起来,颤巍巍地坐起身,伸手戳指着王妩怜那张假意虚笑的脸,咬牙切齿地咒骂:“是你这个鬼‘吃’了我的痴儿!你、你不得好死!”
“什么死不死的?”自个好不容易进了丁宅,取代了痴娘的位子,却还有这老太婆碍着她的眼,王妩怜心里憋的那口气还没顺过来,冲口就道:“你也不看看你自个,临死也不积德,咒谁呢你?”
“你、你……”丁老太满头白发一根根的都在抖,实在是气得不行,喊几声“翎儿”,却没能唤来儿子,反叫眼前这个“鬼冤家”索命似的声声讥笑:“叫什么叫?叫魂哪?老东西,你这么惦念着儿媳妇,怎么不陪她去阴曹地府,跟阎王告个状,看你们这些个神神叨叨的信徒老顽固,真能治了我不成?劝你还是烧一炷高香自求多福吧!”
“你……咳咳咳、呃唔……”
老太太猝然脸色铁青,剧烈咳嗽起来,直咳得吊不上一口气,大张着嘴巴却如同离了水的鱼,喉咙里发出咯咯几声响,拼尽了浑身的力气,老太太双手钩曲如爪般的,猛扑向王妩怜,十分骇人的模样,倒真个惊住了王妩怜,她惊叫着迭连往后倒退几步,老太太扑到一半,却僵硬着身子,从床\上栽了下来,直挺挺倒在地上,不动弹了。
王妩怜起初是惊疑地瞪着她,以为这老东西又在装神弄鬼了,直到等了片刻,仍不见丁老太有丝毫动静,这才壮着胆子上前几步,仔细一瞧:咦,老东西这脸色不对呀,跟死人似的,瞧着挺瘆人的!再用手一摸,坏了,老太太没气了!
莫不是被她给活活气死了?!
王妩怜这下子可担心了,担心自个该怎么跟四郎交代?她手忙脚乱地将老太太拖回床\上,盖好被子,又冲到厨房那头,找了些辣椒粉,捻在手上,只等四郎一回来,她就用手搓着眼睛,辣挤出几滴泪来。
直到夜幕降临,丁翎在郊外坟岗敛埋了骧儿,拖着疲惫不堪的脚步,刚一回到家中,猝不及防的,又闻噩耗:自个老母亲咽气儿了!
王妩怜眼中泪水涟涟,十分悲恸地告诉四郎:老太太去时,神态安详,再也不受病痛的折磨了。
“娘她老人家怎么也……”
丁宅里接连死了三个人,连番的打击,险些击垮了丁翎,他一下子瘫坐在亲娘床前,终是忍不住泪流满面,这一哭,哭得是肝肠寸断!
失去亲人的痛,令他身心俱疲,哭干了泪,呆坐在房间里,听王妩怜一个劲地说:“老太太这病竟熬不过今日,我已费心照料她了,却仍留不住她……好在,她去得安详……”
忽然,他就想到了算命先生的那番话,说痴娘来冲喜、嫁进丁家能保老太太平安,而如今,痴娘不在了,老太太也随她一同去了……
“罢了,这都是命!”丁翎颓丧地坐在地上,活着的人总是在悲伤过后,或有意或无意地想着逃避痛苦,他竟也说着:“娘她老人家被病痛折磨得够苦了,这一去,反倒是解脱了!”
“四郎,”王妩怜十分温柔地抚摩着他的发,让他把脸挨在她膝盖上,竟学着痴娘的口吻,痴笑道:“婆婆她或早或晚,终归是要弃下咱们,独自走的,她这一去,四郎身边,便只剩奴家一人了,奴家会好好照顾四郎的,往后,咱们相依为命,恩恩爱爱,白头偕老!”
“白头偕老……”丁翎面色微动,终是仰脸望向“内子”,心中悲凉之时,也惟有抓住这一丝温暖与光亮,他用力握住“内子”的手,动情地道:“好!从今往后,痴,你要与我相依相伴,一直到老,永不分离!”走到今天这一步,他已失去了太多,无法弥补,不能回头,心中的愧疚与悔恨,只会不断折磨他、摧毁他的意志,于是,他不愿承认自己的过错,一味逃避,不敢承担,就有了一种索性继续错下去的偏执之念,想着:自己为了这一段出轨的情感,已然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就不能毫无所获,不能在人生路上输得彻彻底底!至少,不能连情人也一并失去了!
而在他心里,也确实割舍不下对情人的迷恋!
宛如遭受了重重阻力,才好不容易牵手在一起的两个人,他竟觉得那样才算是真正地爱过、轰轰烈烈地爱过,痴娘给不了他的——激情与爱欲,怜儿能给他!况且,逝者已逝,活着的人总得为自己着想,怎能为个死人背负一辈子的心灵孽债?
不!如此沉重的心灵枷锁,他承受不住,那就索性……
一错到底!
让怜儿成为他的内子!从今往后,她就是痴娘!那么,他就什么都没有失去!
生老病死乃人之常态,娘亲去了,便好好地送她这最后一程!而内子,仍在他身边,不是么?
对于这个“重生”的“痴娘”,他会加倍地爱她、呵护她、弥补她……
他身边,只剩这一个人儿了,只剩这一个值得他聊以慰藉、心灵寄托、相互依赖的……“妻”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