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一章 没有之一,只有唯一(1 / 3)
“未曦,林坤邀请你去新加坡了?”秦渭阳的电话,在八点过半就打了进来。
“嗯,他说了一下。”白未曦回答,“今天公事比较少吗?”
“还行。”秦渭阳当然不会告诉她,公事有增无减,只是他挂念着她与林坤见面的事。堪可告慰的是,她邀秦子歌同往。
“你的消息真灵通,是子歌说的?”白未曦一下子就猜到了泄密者。
“嗯,你想去吗?”
“想去。”白未曦很诚实地说,“我想去看看自己的作品,在舞台上的效果怎么样。在现场,感觉最清晰。”
秦渭阳默然了一会儿,才慢吞吞地说:“那就去吧!”
白未曦疑惑地问:“怎么了?是不是工作压力太大了?或者……你不喜欢我去新加坡,想让我留在北京陪你?”
说到后来,她的声音里已经满含了笑意。
“是啊,想让你陪我。”秦渭阳毫不含糊地接口,“不过,你说得也对,现场更能够把握对时装的理解,尤其是你第一次设计舞台服装。”
“好,我和子歌一起去。”白未曦轻声说。
“你还要做林坤的嘉宾吧?”秦渭阳问。
“这个风头我不想出,让子歌出吧,她很喜欢林坤的声线,把自己写的一首歌送给他,并且答应为他钢琴伴奏。”白未曦解释,“那个广告片里,我真正唱的只有一句,更何况要在台上唱,跟在录音棚里的感觉不一样的。我觉得,自己没有那个唱功,可以在现场真唱。”
“那就假唱?”
“不用了,那不是糊弄人吗?”白未曦反对,“既然不行,我就不唱呗。而且,我也不喜欢站在台上的那种感觉。”
“好。”秦渭阳微笑,“看着点子歌,她对林坤大加赞赏,称他是新生代中少有的实力兼偶像结合的唱将。”
“你不会是担心她移情别恋吧?”白未曦好笑地问。
“有点。”秦渭阳居然直言不讳,“林坤那种男人,对感情不会太专一的。我怕子歌投入下去会受伤,但如果让她离开明,似乎又是件好事。算了,顺其自然吧,她会作出更好的选择,只要她开心就好。”
白未曦回想了一下包厢里的情景,喜孜孜地说:“如果子歌喜欢林坤的话就太好了,跟着全能艺人,总比跟着杀手好,至少生命有保障,也不用担心明天会不会做寡妇。”
秦渭阳失笑:“不过,子歌不是个朝秦暮楚的人,我估计她对林坤,不过是对于美的事物纯粹的欣赏。”
“顺观其变。”白未曦笑嘻嘻地说,“我觉得林坤比明好。”
“你觉得?”
“对啊。唯一的缺点,就是太红了,绯闻超多。当然,可能有些是为了宣传,而更多的是牵强附会。不过,苍蝇不会叮没有缝的鸡蛋,所以也难说。”
“那不是一个会定得下心来组建家庭的男人,娱乐圈的分分合合那么多,是因为这个行业里的诱-惑太多,尤其是像林坤这样优秀的。而男人,很少能经得起某些女孩子的主动出击。”
“别人我才不管,只要你能经受得住考验就行。”白未曦开了句玩笑,自己做了个鬼脸,“放心,我会提醒子歌的。”
“也不用太过于紧张,子歌的感情,不会这么浅白,只看一张皮囊。从小到大,帅哥见了那么多,早就免疫了。她看中的,不是那些表面的东西。”
“可能是才气吧,她喜欢林坤宽广的音域。”白未曦信服地点头。到底是兄妹,知妹莫如兄。
两人又说了一些设计上的问题,白未曦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思路,而秦渭阳冷静地给予了建议和鼓励。
哪怕话题再枯燥,可是谁也没有觉得没有耐心。
“渭阳,你觉得我是否应该参加伦敦时装节?”白未曦的手指点击着鼠标,“时间上还比较充裕。” ↑返回顶部↑
“嗯,他说了一下。”白未曦回答,“今天公事比较少吗?”
“还行。”秦渭阳当然不会告诉她,公事有增无减,只是他挂念着她与林坤见面的事。堪可告慰的是,她邀秦子歌同往。
“你的消息真灵通,是子歌说的?”白未曦一下子就猜到了泄密者。
“嗯,你想去吗?”
“想去。”白未曦很诚实地说,“我想去看看自己的作品,在舞台上的效果怎么样。在现场,感觉最清晰。”
秦渭阳默然了一会儿,才慢吞吞地说:“那就去吧!”
白未曦疑惑地问:“怎么了?是不是工作压力太大了?或者……你不喜欢我去新加坡,想让我留在北京陪你?”
说到后来,她的声音里已经满含了笑意。
“是啊,想让你陪我。”秦渭阳毫不含糊地接口,“不过,你说得也对,现场更能够把握对时装的理解,尤其是你第一次设计舞台服装。”
“好,我和子歌一起去。”白未曦轻声说。
“你还要做林坤的嘉宾吧?”秦渭阳问。
“这个风头我不想出,让子歌出吧,她很喜欢林坤的声线,把自己写的一首歌送给他,并且答应为他钢琴伴奏。”白未曦解释,“那个广告片里,我真正唱的只有一句,更何况要在台上唱,跟在录音棚里的感觉不一样的。我觉得,自己没有那个唱功,可以在现场真唱。”
“那就假唱?”
“不用了,那不是糊弄人吗?”白未曦反对,“既然不行,我就不唱呗。而且,我也不喜欢站在台上的那种感觉。”
“好。”秦渭阳微笑,“看着点子歌,她对林坤大加赞赏,称他是新生代中少有的实力兼偶像结合的唱将。”
“你不会是担心她移情别恋吧?”白未曦好笑地问。
“有点。”秦渭阳居然直言不讳,“林坤那种男人,对感情不会太专一的。我怕子歌投入下去会受伤,但如果让她离开明,似乎又是件好事。算了,顺其自然吧,她会作出更好的选择,只要她开心就好。”
白未曦回想了一下包厢里的情景,喜孜孜地说:“如果子歌喜欢林坤的话就太好了,跟着全能艺人,总比跟着杀手好,至少生命有保障,也不用担心明天会不会做寡妇。”
秦渭阳失笑:“不过,子歌不是个朝秦暮楚的人,我估计她对林坤,不过是对于美的事物纯粹的欣赏。”
“顺观其变。”白未曦笑嘻嘻地说,“我觉得林坤比明好。”
“你觉得?”
“对啊。唯一的缺点,就是太红了,绯闻超多。当然,可能有些是为了宣传,而更多的是牵强附会。不过,苍蝇不会叮没有缝的鸡蛋,所以也难说。”
“那不是一个会定得下心来组建家庭的男人,娱乐圈的分分合合那么多,是因为这个行业里的诱-惑太多,尤其是像林坤这样优秀的。而男人,很少能经得起某些女孩子的主动出击。”
“别人我才不管,只要你能经受得住考验就行。”白未曦开了句玩笑,自己做了个鬼脸,“放心,我会提醒子歌的。”
“也不用太过于紧张,子歌的感情,不会这么浅白,只看一张皮囊。从小到大,帅哥见了那么多,早就免疫了。她看中的,不是那些表面的东西。”
“可能是才气吧,她喜欢林坤宽广的音域。”白未曦信服地点头。到底是兄妹,知妹莫如兄。
两人又说了一些设计上的问题,白未曦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思路,而秦渭阳冷静地给予了建议和鼓励。
哪怕话题再枯燥,可是谁也没有觉得没有耐心。
“渭阳,你觉得我是否应该参加伦敦时装节?”白未曦的手指点击着鼠标,“时间上还比较充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