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向(1)(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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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说话之间,那陈老叟已经杀完鸡进来了,先舀水洗了手,又坐下来陪他们说话。潘健迟便向他打听下山的道路。原来他们从山间一路行来,果然走得偏了,这村子离平江县城还有八十多里地。
  “便是骑马赶大车,也得走上一天呢!”陈老叟笑着说,“像你们这样没走惯路的人,只怕走上两三天工夫,也不出奇。”
  闵红玉听说走错了道,不由有几分愁容。那陈老叟又说:“没事,明天叫我儿子陈大赶车送你们,从我们村子里出去,虽然是山路,但一路都能走大车,到了向晚的工夫,就能到县城里。”一时之间又说了几句闲话,饭熟菜热,陈老叟又取出一葫芦包谷酒,与潘健迟对饮。因为潘健迟假称自己姓李,陈老叟斟酒的时候就问:“李家少奶奶要不要也尝一尝?我们这酒是自己的酒曲酿的,倒是不刮喉咙呢。”
  闵红玉听他误会了,也只笑着说:“我不会喝酒,陈老爹请自便吧。”
  一时之间就着热菜下酒,边吃边聊,酒酣耳热的时候陈老叟的儿子可巧回来了,卸下犁头就进来,一看到有客人,尤其还有女客,没说话脸就先红了。陈老叟招呼儿子到火塘边坐,拿了碗筷给他添饭,闵红玉就问:“陈大哥也喝蛊酒吧。”越发说得那陈大手足无措。陈老叟原本就有几分醉意,说:“这就是我那大儿子,李家少奶奶唤他一声陈大就行,没得折了他的福!穷人家的孩子没见过世面,也不会说话。他弟弟在镇上跟人家学手艺,倒比他还强些呢。”
  一时酒足饭饱,陈老叟的老婆子便收拾了吃饭的家什,打扫火塘边的地,抱了稻草来垫上,又拿了铺盖出来,说:“屋里头是土炕,冷得很。这火塘边暖和,你们别嫌弃。”
  潘健迟素来是能吃苦的,知道山里人的礼数,让客人睡在火塘边是贵客的待法,连声地道谢。他原本还有点担心闵红玉,看她施施然和衣睡下,毫无芥蒂的样子,他想起她说她原是山里人家的孩子,想来也能习惯,于是也和衣睡下了。
  火塘里埋着炭灰,所以倒真不冷。他一路辛苦,更兼重伤初愈,一下子就睡得沉了。一觉直睡到红日高升,山里本来天亮得就晚,潘健迟醒来第一个念头就是:可迟了。
  果然拨开衣袖看手表,已经是上午十点钟光景了,正自懊恼间,忽然门扇“吱呀”一响,正是闵红玉,她却也不进来,探进半个身子说道:“快起来洗把脸,就该赶路了。”
  院子里的瓦缸接的是雨水,上头浮着一只葫芦瓢,他就用那瓢舀水洗过脸。缸水极冷,沁骨似的寒气直透到皮肉里,水面映着一角屋檐,被他这一搅,倒似浮着冷冷的碎冰。他匆匆洗了一把脸,回头看院子里那陈大早已经拾掇好了大车,牵了骡子来退进车辕里头,方才掸了掸绑腿上的灰。
  潘健迟这才留意闵红玉也换了一身衣服,青蓝竹布的夹袍,外头还罩了件苹果绿的兔毛短大衣,本来电烫的卷发,也梳成了两条辫子,辫梢规规矩矩系着一对玻璃丝蝴蝶结。这一身打扮,不仅那种风尘之气尽敛,倒还多了几分书卷气,就像是乡间殷实人家进城读书的大小姐,虽然不时髦,可是也不觉得触眼了。
  看陈大套好了车,闵红玉便叫潘健迟把那两只箱子拎到了车上,又招呼他:“走吧。”
  潘健迟好多年不曾坐过这样的大车了,更兼一路皆是碎石子路,颠得人七荤八素,他的伤口还没有长好,这么一颠便隐隐作痛,可是他性情坚韧,一声不吭,更不抱怨什么。难得闵红玉兴致不错,还指着山间的风景问东问西,说是风景,也不过是顺着山涧蜿蜒而下的一道溪水,时隐时现,偶尔间从山石间转折而下,便是一道小小的瀑布,哗哗地映着日头,飞金溅玉。那陈大是个老实人,哪经得她这样问来问去,起先还吭哧吭哧地答两句,后来就变成闵红玉一个人自言自语了。
  一直到中午时分,歇下来打尖。陈大拿了两个煮芋头,一边啃,一边就卸了车,把车辕架在路边一块大石上头,然后牵了骡子去吃草。而闵红玉坐在车辕上,撕着芋头皮,一边吃一边就问潘健迟:“你伤口怎么样?”
  潘健迟不料她能看出来,只说:“死不了。”
  他们在这里歇脚,前后一个人家也看不到。只看到一条碎白的石子路,从山上一直延伸下来,又蜿蜒地爬上另一个山坡去,一折一折,像是人家练书法写的“之”字。只是这书法是小孩子初学,没多少章法似的,只看到一叠一叠的折弯,无穷无尽,曝在这早春的太阳底下。毕竟符州时气暖和,路边的野草虽然经了一冬,也没有枯败的样子。还有几点零零星星的嫩黄,是早开的蒲公英,像是刚孵出来的雏鸡鹅黄的嘴,娇嫩都简直不忍心看,一点半点缀着山石缝里,被午间的风一吹,竟然有点春天的薄醺之意了。
  太阳确实好,天是通彻的蓝,像是洋行里卖的外国羽纱,隐隐透出一种类似玻璃的光泽,上头浮着的云,就是这羽纱上绣的花,又绒又蓬又松又细,丝丝缕缕,连花样都是外国样子,轻而薄,薄而透。不像中国的绣花,总是一团团一蔓蔓,没个分明处。
  他仰着头看天,也不过一会儿工夫,或许只有几秒钟,也或许有三十秒,倒听见闵红玉“哧”地一笑,回头一看她果然笑吟吟看着他,说道:“别担心了,这会儿她只怕都已经过了金州,快到长陂了。”
  潘健迟淡淡地说:“我倒没有想她。”
  闵红玉“嗯”了一声,说道:“我也知道你并没有想她,不过你不想她的时候呢,我非要提醒你一下,叫你想一想她。”
  潘健迟并不搭腔,闵红玉自顾自地说道:“我这个人生来就是个坏人,看到别人高兴呢,我就难过。看到别人难过呢,我就高兴。所以你不想的时候,我偏要提起来,叫你难过一下子,这样子我就高兴了。”
  潘健迟虽然与她相处并不久,但也知道她确实有几分古怪脾气,所以听她这样说,也并不说什么,只不过淡淡一笑。闵红玉却似乎有点不高兴起来似的,说道:“其实我也不是没人可想啊,这样的天气,真叫我想起一个人来呢。”
  潘健迟撕开手中拿的芋头的皮,淡淡地说道:“你能想起的人,想必是个好人。”
  闵红玉却很高兴他终于搭腔似的,笑吟吟地道:“错啦,我认识的人,全是坏蛋呢,就没一个好人。”她稍停了停,又叹了口气,“就连潘先生你,也不能算作是一个好人呢。”
  潘健迟笑了笑,闵红玉说:“不过在我认识的坏人里头,你也算顶不坏的一个了。为人处事,也还是挺爽快的。咱们这一去,不知道有多少艰险,我也没打算落个好下场。不过我最怕的,倒不是死,而是怕生不如死。就怕到了那境况里,还要麻烦潘先生帮我一个忙。”
  她本来是半开玩笑半认真的口气,潘健迟却抬头看了她一眼,说道:“连我这条命都是你救的,你若是有什么吩咐,我自当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闵红玉叹了口气:“赴汤蹈火倒是不必啦,况且你这命也不是我救的。要不是姚四小姐喜欢你,我便再有能耐,也没办法搞到那张通行证。如果没有那张通行证,说不定我自己也陷在符远城里出不来。所以你倒不用承我的情,我也不用你承情。就是到了真的躲不过那一劫,死我是不怕的,就怕死不了。那时候如果你能帮上我,给我个痛快也就是了。”
  “你是怕救不出来易连恺?”
  “呸!”闵红玉忍不住轻啐一口,“那种没良心的轻薄浪荡子,谁要去救他了?我要去镇寒关做一票天下第一等的大买卖,至于易连恺,说实话,他是死是活,关我屁事。”
  潘健迟慢条斯理地剥去最后一块芋头皮,问道:“你说的天下第一等大买卖,难道是那把银勺子?”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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