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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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方杰已经有些缓过来了。他听到黎夏要告他入室抢劫赶紧道:“我没有要抢劫,没有!我只是喊我老婆拿点钱用。死女人,你快点说啊。我不是起来抢劫的。”
  黎夏道:“你还敢凶?真的要逼我报案是不是?派出所就在那边,我骑上自行车五分钟都不要就到了。而且法律有二十年的追诉期。什么意思懂不懂?二十年内我都可以告你!”
  黎会计就在一旁看着,任由她发挥。
  袁方杰道:“那、那你要怎样?”
  黎夏道:“我没那个时间去报案、记笔录,后面还要庭审。你坐牢对我又没有什么好处。但是,我要保留告你的权利。你给我写一张悔过书,说你后悔进店来抢我的钱。你写了,只要不再来捣乱也不再来骚扰我表姨,我就不告你。不然,我现在就去把公安喊来。与其让你以后又来找麻烦,我不如现在多花点时间一劳永逸。”
  袁方杰知道这个悔过书一写,他就被捏住了把柄。他不写!
  “大侄女,我不敢再来的。你饶过我这次吧!我以后也绝对不再来找你表姨了。”
  “闭嘴,谁是你大侄女?不写是吧?好,我人证物证俱在,一告一个准!我那么多邻居都看到你想抢我的钱。钱匣子上还有你争抢时留下的指纹。我现在就去派出所告你!”
  黎夏用布包着,把钱匣子拿过来。
  袁方杰现在还在痛,打不过她。而且再动手更坐实了抢劫的罪名。
  看黎夏抱着钱匣子就要出去他道:“我再不来了,你就不告我?”
  “你再不写,我现在就去告了。”
  袁方杰忍着痛按黎夏的要求写了,签字画押。
  黎夏道:“我不会把这张悔过书放店里。我去银行租个柜子存放。你想拿出来,除非去抢银行!不信你就跟我一路去银行。”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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