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番外五:if(上篇)(5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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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
  宋煜不否认,也不承认,但抓住了乐知时的手腕。那女孩儿说了句不打扰你们约会,就走了。
  “我们没有约会。”等她走后,乐知时弱弱地回复。
  宋煜松了手,“这么多年之后的第一次见面,说郑重一点,也算是赴约。”
  乐知时努力地理解着他的话,看见自己手腕被他握住之后残留的淡淡红痕。
  “刚刚我没说完。”乐知时看向宋煜的侧脸,“那个只戴过一次的表,是我买给你的。”
  “我想给你寄一份生日礼物。”
  说好的只能书信往来。
  “但这违反规定了,不是吗?”乐知时像是在自言自语。
  “我现在在你面前了。”宋煜也看向他,“先违反规定的人是我。”
  乐知时的睫毛轻轻晃动,眼神清澈而迷茫。
  宋煜说,“你知道你寄错过一封信吗?”
  看着乐知时眼里闪过惊慌,宋煜继续说。
  “一封只写了一半的信,被你用笔划掉了大半。”
  [宋煜哥哥,我哮喘发作之后总是会陷入很长的低落期,不健康让我很困扰,每当这种时候我都不愿意你来见我,希望你来的时候我是健康的,充满活力的。我希望你会喜欢真正的我(生病的时候会长红疹,很丑),而不仅仅是信里落款的名字。很奇怪,我其实已经不记得小时候见你的经历,但我很想念你,人为什么会想念一个没有见面的人?
  全世界只有你是我可以毫无保留倾诉的对象,我的家人,我的朋友,没有人可以取代你。无论发生什么,只要能在邮箱得到你的来信,我都会感到快乐。你不敢相信,我在病发之后的病床上做了一个有关于你的梦。我们见了面,没有握手,你亲吻了我的脸颊,说lovelysee you。
  真糟糕,这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在醒来的时候我感觉好遗憾,我希望那个吻落在我的嘴唇。
  我是不是喜欢]
  “知时。”他第一次用了思索过很多次的称呼,总想写在信的开头,但下笔又动摇。
  没写完的最后一句话,宋煜看似冷静地面对面问他。
  “你是不是喜欢上我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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