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番外六:if(下篇)(3 / 5)
乐知时感觉自己要溺死在这片闪光的海里了。
他后知后觉地感觉宋煜的拇指指腹在抚摩和揉搓他的手背皮肤,忽然间有些条件反射地抽出自己的手。身体里某根敏感的神经被宋煜撩动,他的脸涨得通红,手脚发软。
“那现在……我们……”他有点手忙脚乱,好像刚刚那个坦率示爱的人并非自己。
“如果再有搭讪的人过来。”宋煜勾起嘴角,“你可以告诉她,我们是一对。”
一切像夏夜里的一场迷梦。乐知时在与钦慕对象重逢的第一天就顺利地得到了他,那一刻他感觉自己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人。但因为他没有计划过追到之后要做些什么,所以比起表白,之后的一切他都显得很笨拙。
他带着宋煜走了一遍海岸线,看到沙滩上躺在一块儿接吻的同性恋人会紧张到同手同脚,不敢看宋煜,像是完成导游任务那样对他说“我带你去看白色悬崖”,然后逃跑似的骑上自己的单车。
宋煜没有取笑他,很从容地跟随着乐知时去计划好的很多地方,他们一起看白色的断崖和粉刷成薄荷色的艺术画廊,还有彩虹颜色的一幢幢楼。穿梭在这座充满艺术感的海滨小镇的大街小巷,在傍晚时分一起骑车回家。
他们默契地没有把这段变化的关系告诉父母,因为这太脆弱了,像是新出生一天的婴儿,需要襁褓的呵护。
“joey,你的脸晒得好红。”olivia端着一大碗凯撒沙拉,“你应该戴上你的帽子出门。”
乐知时支支吾吾地认同,然后闻着香味进了厨房,“这是给我做的是吗?”
林蓉笑着说没错,“这是珍珠丸子,你应该会喜欢的。来,尝一个。”她用叉子叉起一颗喂给乐知时,他一口吞下去,才发现很烫,可又舍不得吐出来,就这么站在原地张着嘴吐出热气。
看起来傻得可爱。宋煜走过去,倒了一杯冰水,递到乐知时手上,然后便独自上楼,换了件衣服。
仅仅一顿晚饭的时间,乐知时就迷恋上了林蓉做的饭菜。甚至引得olivia的嫉妒,“干脆把你送到叔叔家里好了。”
乐奕笑着抿了一口白葡萄酒,“这个主意不错,老宋比我会教小孩。”
“你少恭维我。”宋谨也喝了点酒,面色发红,“开这种玩笑,也不问问孩子愿不愿意。”
“我愿意的。”乐知时很认真地点头,“真的可以吗?”
“哈哈哈哈哈最当真的就是他!”
“我看你真是被吃的勾走了。”
大人开着玩笑,乐知时却红着耳朵偷瞄宋煜,那才是勾走他的诱饵。
那晚乐知时有些睡不着,他无比地想念一墙之隔的宋煜,尽管与他面对面的时间不过十个小时,但他感觉自己已经喜欢过他很多年、很多次了。
原以为是十个小时太短,他体内兴奋的神经递质在作乱,时间一长或许就会好,但十天过去,三十天过去,这种感觉依旧深刻。
宋煜将夏天结束后入学,学习他喜欢的地质学。所以乐知时想好好利用他来之不易的假期,在这些天里,他们一起去莎士比亚的故居地,去水上伯顿喂黑天鹅,去康沃尔郡的“伊甸园”,和他触摸古堡的砖石,在砖石上触碰和抚摩彼此的手指。
他们牵手,乐知时会紧张地掌心冒汗,就像身体释放黏液企图与宋煜的手粘紧。他们拥抱,宋煜身上好闻的味道缠绕着他的思绪,他会无意识地用自己的额头去蹭宋煜的侧颈皮肤,忍住自己想要亲吻的心情。而宋煜的手掌会隔着布料缓慢地按压和摩挲他的肩胛骨,还有他的腰身,那种感觉极度难捱。
晴朗的天气穿着泳裤在海边奔跑,下雨时衬衫外罩着透明雨衣,在弥漫大雾的牧场和他一起照看新生的小羊。
盛夏蝉鸣狂躁的深夜,父母陷入睡眠,乐知时盘腿坐在床上,打开自己带来的盒子,翻看先前宋煜的信件,还有他曾经为了给宋煜写情书,摘抄的许多情诗。
房间的门忽然被敲了敲,乐知时谨慎地问是谁。
“我。”宋煜站在门口,“可以进去吗?”
乐知时一听到他的声音,就傻傻说了当然。于是一进门的宋煜就看见他慌乱地抱着一个大盒子,最后自暴自弃地没有继续掩藏。
宋煜朝他走过来,“这是什么?”他靠近一些,看得更仔细,“我的信?”
“嗯。”乐知时点了点头。 ↑返回顶部↑
他后知后觉地感觉宋煜的拇指指腹在抚摩和揉搓他的手背皮肤,忽然间有些条件反射地抽出自己的手。身体里某根敏感的神经被宋煜撩动,他的脸涨得通红,手脚发软。
“那现在……我们……”他有点手忙脚乱,好像刚刚那个坦率示爱的人并非自己。
“如果再有搭讪的人过来。”宋煜勾起嘴角,“你可以告诉她,我们是一对。”
一切像夏夜里的一场迷梦。乐知时在与钦慕对象重逢的第一天就顺利地得到了他,那一刻他感觉自己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人。但因为他没有计划过追到之后要做些什么,所以比起表白,之后的一切他都显得很笨拙。
他带着宋煜走了一遍海岸线,看到沙滩上躺在一块儿接吻的同性恋人会紧张到同手同脚,不敢看宋煜,像是完成导游任务那样对他说“我带你去看白色悬崖”,然后逃跑似的骑上自己的单车。
宋煜没有取笑他,很从容地跟随着乐知时去计划好的很多地方,他们一起看白色的断崖和粉刷成薄荷色的艺术画廊,还有彩虹颜色的一幢幢楼。穿梭在这座充满艺术感的海滨小镇的大街小巷,在傍晚时分一起骑车回家。
他们默契地没有把这段变化的关系告诉父母,因为这太脆弱了,像是新出生一天的婴儿,需要襁褓的呵护。
“joey,你的脸晒得好红。”olivia端着一大碗凯撒沙拉,“你应该戴上你的帽子出门。”
乐知时支支吾吾地认同,然后闻着香味进了厨房,“这是给我做的是吗?”
林蓉笑着说没错,“这是珍珠丸子,你应该会喜欢的。来,尝一个。”她用叉子叉起一颗喂给乐知时,他一口吞下去,才发现很烫,可又舍不得吐出来,就这么站在原地张着嘴吐出热气。
看起来傻得可爱。宋煜走过去,倒了一杯冰水,递到乐知时手上,然后便独自上楼,换了件衣服。
仅仅一顿晚饭的时间,乐知时就迷恋上了林蓉做的饭菜。甚至引得olivia的嫉妒,“干脆把你送到叔叔家里好了。”
乐奕笑着抿了一口白葡萄酒,“这个主意不错,老宋比我会教小孩。”
“你少恭维我。”宋谨也喝了点酒,面色发红,“开这种玩笑,也不问问孩子愿不愿意。”
“我愿意的。”乐知时很认真地点头,“真的可以吗?”
“哈哈哈哈哈最当真的就是他!”
“我看你真是被吃的勾走了。”
大人开着玩笑,乐知时却红着耳朵偷瞄宋煜,那才是勾走他的诱饵。
那晚乐知时有些睡不着,他无比地想念一墙之隔的宋煜,尽管与他面对面的时间不过十个小时,但他感觉自己已经喜欢过他很多年、很多次了。
原以为是十个小时太短,他体内兴奋的神经递质在作乱,时间一长或许就会好,但十天过去,三十天过去,这种感觉依旧深刻。
宋煜将夏天结束后入学,学习他喜欢的地质学。所以乐知时想好好利用他来之不易的假期,在这些天里,他们一起去莎士比亚的故居地,去水上伯顿喂黑天鹅,去康沃尔郡的“伊甸园”,和他触摸古堡的砖石,在砖石上触碰和抚摩彼此的手指。
他们牵手,乐知时会紧张地掌心冒汗,就像身体释放黏液企图与宋煜的手粘紧。他们拥抱,宋煜身上好闻的味道缠绕着他的思绪,他会无意识地用自己的额头去蹭宋煜的侧颈皮肤,忍住自己想要亲吻的心情。而宋煜的手掌会隔着布料缓慢地按压和摩挲他的肩胛骨,还有他的腰身,那种感觉极度难捱。
晴朗的天气穿着泳裤在海边奔跑,下雨时衬衫外罩着透明雨衣,在弥漫大雾的牧场和他一起照看新生的小羊。
盛夏蝉鸣狂躁的深夜,父母陷入睡眠,乐知时盘腿坐在床上,打开自己带来的盒子,翻看先前宋煜的信件,还有他曾经为了给宋煜写情书,摘抄的许多情诗。
房间的门忽然被敲了敲,乐知时谨慎地问是谁。
“我。”宋煜站在门口,“可以进去吗?”
乐知时一听到他的声音,就傻傻说了当然。于是一进门的宋煜就看见他慌乱地抱着一个大盒子,最后自暴自弃地没有继续掩藏。
宋煜朝他走过来,“这是什么?”他靠近一些,看得更仔细,“我的信?”
“嗯。”乐知时点了点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