蝼蚁(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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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外3 蝼蚁
  曾经,我一直认为人生是能一眼看到头的。
  十七岁前在闺阁做姑娘,优雅闲适
  十七岁后给皇家做儿媳,养尊处优
  日子如李易安词里写的那般,与他欢好时,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怨他时,谁伴明窗独坐,我共影儿两个。灯尽欲眠时,影也把人抛躲;
  等他年岁大些后,跟前难免会出现别的女人,我当然会吃味,不高兴,可这样的事我在家中见多了,父亲有好几个妾室呢。
  王府家大业大,我虽年轻,但也要打理得有模有样,偶尔举办贵妇人雅集,我必会进退有度,不堕了国公嫡女的名头。
  我想了十七岁后的很多愁、很多笑、很多泪,唯独没想到,尊荣富贵会在一夜间烟消云散,十七岁的生辰会在狱中度过。
  李昭就藩后,长安忽然发生了很多泼天的大事。
  先是太子和晋王夺嫡,然后是东宫巫蛊之祸,再是姑母骤然薨逝,据大内传出的消息,说姑母和桩谋害皇子的陈年旧案有关。
  父亲被牵连进太子和姑母案中,被官家拿走。
  紧接着就是抄家、锁人、发卖,一样不落。
  我的华服被剥去、首饰被拔掉,披头散发地叫人锁了去。
  家族中男子为官的细查、年幼的拷打下牢,女眷则被关在内狱。
  狱里不会有高床软枕,不会有汤婆子香炉,有的只是恶臭的墙壁、糟污的破碗、比石头还硬的泥地……夏日炎热,腐肉会生蛆,而到了寒冬,风雪不知从哪个缝儿里钻进来,如刀般往人身上扎。
  为官的父亲、叔伯和兄长早被处斩,成年男子被流放,年幼的无罪释放,而我们这些女眷,会被发卖,为奴为婢。
  一开始,狱中家人还多,慢慢的,就冷清了,最先没了的是祖母和母亲,四姐姐被仇家买去,不知是死是活,五姐姐撞墙自尽,宁死不屈。
  最后,只剩下我和七妹妹丽华。
  丽华和我同岁,只比我小一个月,她生的比我还要好看几分,冰肌玉骨,人比花娇。她虽是庶女,可却要强得很,在家中没少和我拌嘴,见我定了李昭,缠着父亲去求姑母,也要嫁个王爷哩。
  狱中的风雪严霜,并不曾消减丽华半分姿容,她虽说衣衫褴褛,指甲缝儿里都是脏污,瘦的只剩一把骨头,可还那么美貌动人。
  祖母没了,我和丽华曾整夜痛哭;
  天实在太冷,我们抱在一起取暖;
  没有饭吃,我俩分一个发了霉的硬馒头。
  为了打发这绝望无际的日子,我们用尖锐的石子儿在地上画出棋盘,空心圆圈是白子,实心是黑子,盘着腿“下”一整日的棋。
  后来,我们俩也快被发卖了,丽华靠在我身上,痴痴地问:“妍华,你说我们会不会像四姐那样,被仇人买去,折磨成猪狗?”
  我笑着安慰她:“八弟前儿刚来看过咱们,他在到处筹银子,舅舅变卖了祖宅,定会把咱俩买回去,放心吧。”
  丽华艰难地点了点头,沉沉睡去。
  其实我们俩都知道,八弟和舅舅都不容易。
  八弟那年才十四岁,腿在狱中被打断,饶是如此还到处磕头奔走,救他的两个姐姐。
  高氏如今为官家所厌弃,八弟就算把另一条腿赔上,怕是也赎不走我和丽华。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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