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将军的眼和心(2 / 3)
张乐世说:“不这样怎么能这么多年还牢牢拿捏住齐王殿下,听说齐王殿下就快要从剑南道回来了,估计茶楼又有新题材了。”
我凭借着多年的写作经验说:“《王爷的白月光回来了》?”
张乐世一拍大腿:“你可真是取名天才!白月光…白月光,也真是恰如其分!”
我轻轻摇了摇头。
若我不晓得这故事,白月光听着或许很有意境,但在阿娘那里知道了开始,又在京城听闻了后续,却觉得这一段应该归到火葬场分类。
这故事真是极短就能概括:齐王遍游芳丛的时候就垂涎彼时的京城第一美男子,苦苦等候终于寻了个机会,把这朵花折在手。然而再美的花单是好看,赏久了也无趣,没过多久齐王就抛在脑后,倒是这美人念念不忘,后来找人出了主意,另作出一副新性格,重新吸引了齐王目光。齐王似是动了真心,然而美人受伤甚深,不信齐王会对新风貌下原本的自己动心,只敢像攥风筝线似的,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不让齐王远离,却又不肯让他接近。这风筝线,一攥就是十九年,比我还大一岁。
这要只是个故事也好了,偏偏有人在中间熬了十九年。
阿娘和我说的时候万分叹息,别人只当听个乐子,但是谁会去留意吴王佩了十数年连丝绦都微微泛白的玉佩,谁去细嗅齐王日日不变的莲花熏香?
到底是怎样的情意,十九年不肯放手,十九年不愿释怀,以至所有人都当个乐子消遣茶余饭后,唯两位主人公甘作他人口中笑料。
我轻声说:“是怎样的年少之情,至今犹爱。”
启蛰没有说话。她拿了酒壶,自斟自酌,面上不见触动,眼中更无波澜。
我偶尔会想,为什么她永远可以这么冷静,到底是故事不够触动心弦,还是情感足够坚定?
阿娘说,是她看上了少时文采飞扬的阿耶,主动要和阿耶在一起,阿耶顾忌自己门户寒微,又是被贬罪臣,本来是想等有一番事业后再去娶她,可她悄悄收拾了包袱,等在路上,执意要同阿耶一起去边塞。
阿娘是尚书之女的时候,阿耶还是个微末副尉,阿娘带着最明亮无暇的爱意,说要用自己的眼睛和心,去选择携手一生的人。年轻的阿耶对那个炙热坦荡的少女说,你赢了,以后行路亦或白骨,我都执你手与共。只要我还在,我的一切荣光都与你共享。我俸禄一斗米,你吃一斗米,我俸禄两千石,我们共受两千石。
阿耶没有食言,他只有阿娘一个妻子、一个爱人,他的目光里永远只有阿娘,乐阿娘所乐,痛阿娘之痛,二十载不曾变过。
阿娘和我说,如果你遇见了那个让你心动的人,你确定那是个可以和你相爱到老的人,不要犹豫。
我爱启蛰。从我还以为她是御驾亲征的君主时就开始爱,雪里林间,她眸光亮盛繁星皓月,我见了,愿同飞蛾扑火,只想献上一生。
她那样尊贵,气度不凡,大帐中排兵布阵运筹帷幄时的英明沉稳,足以让天下任何一个绝力高智之士愿意效命!我几乎以为,一辈子能站在她身边,已是奢求。
不知道如何描述才能出我对她的爱,因为每每想到她,我这个最喜欢写话本子废话连篇的人,提笔叁刻竟落不出一个字。
我说完话后,她独自倒了两杯酒,却依旧没有开口。
我肯定她必然是喜爱我的,否则以她心计,绝不可能在出征途中让我知道了她的身份后,不仅不杀还与我亲密。
我爱她的一切,也爱她的淡然。可有时候,她的淡然,真让我患得患失。
张乐世沉吟一番,说:“可能是遇到了太爱的人吧。”每个字都很轻,不过拽回了我的思绪翩翩。
酒喝到这,话题明显悲伤起来。
我们叁个连碰了几杯,张乐世看起来就有点喝大了。
这不难看出,毕竟她一直在捧着一碗海带汤腻声叫宝贝。
“宝贝儿~你真美!真香~你…勾引我!你跟我…回家去!”
“别摇头啊宝贝儿,放心,我绝对不让你听一点和竹子有关的诗!我小时候一直听一直听,真是真是…真、真让人烦啊!但是、现在!咱们一点都不听,不听!嘿嘿,他喜欢竹子,我偏不!”
她晃晃悠悠抱着汤碗就朝柱子撞过去,还没等人拦,已经撞翻了碗,脚下一滑马上就要摔,我赶紧扶一把,没想到她要摔了却不是找东西稳住身体,而是紧紧护住了头上一根簪花。
因为她的出其不意,我没能扶住,张乐世靠着柱子摔坐在地上,两只手还碰着那根簪花不放。 ↑返回顶部↑
我凭借着多年的写作经验说:“《王爷的白月光回来了》?”
张乐世一拍大腿:“你可真是取名天才!白月光…白月光,也真是恰如其分!”
我轻轻摇了摇头。
若我不晓得这故事,白月光听着或许很有意境,但在阿娘那里知道了开始,又在京城听闻了后续,却觉得这一段应该归到火葬场分类。
这故事真是极短就能概括:齐王遍游芳丛的时候就垂涎彼时的京城第一美男子,苦苦等候终于寻了个机会,把这朵花折在手。然而再美的花单是好看,赏久了也无趣,没过多久齐王就抛在脑后,倒是这美人念念不忘,后来找人出了主意,另作出一副新性格,重新吸引了齐王目光。齐王似是动了真心,然而美人受伤甚深,不信齐王会对新风貌下原本的自己动心,只敢像攥风筝线似的,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不让齐王远离,却又不肯让他接近。这风筝线,一攥就是十九年,比我还大一岁。
这要只是个故事也好了,偏偏有人在中间熬了十九年。
阿娘和我说的时候万分叹息,别人只当听个乐子,但是谁会去留意吴王佩了十数年连丝绦都微微泛白的玉佩,谁去细嗅齐王日日不变的莲花熏香?
到底是怎样的情意,十九年不肯放手,十九年不愿释怀,以至所有人都当个乐子消遣茶余饭后,唯两位主人公甘作他人口中笑料。
我轻声说:“是怎样的年少之情,至今犹爱。”
启蛰没有说话。她拿了酒壶,自斟自酌,面上不见触动,眼中更无波澜。
我偶尔会想,为什么她永远可以这么冷静,到底是故事不够触动心弦,还是情感足够坚定?
阿娘说,是她看上了少时文采飞扬的阿耶,主动要和阿耶在一起,阿耶顾忌自己门户寒微,又是被贬罪臣,本来是想等有一番事业后再去娶她,可她悄悄收拾了包袱,等在路上,执意要同阿耶一起去边塞。
阿娘是尚书之女的时候,阿耶还是个微末副尉,阿娘带着最明亮无暇的爱意,说要用自己的眼睛和心,去选择携手一生的人。年轻的阿耶对那个炙热坦荡的少女说,你赢了,以后行路亦或白骨,我都执你手与共。只要我还在,我的一切荣光都与你共享。我俸禄一斗米,你吃一斗米,我俸禄两千石,我们共受两千石。
阿耶没有食言,他只有阿娘一个妻子、一个爱人,他的目光里永远只有阿娘,乐阿娘所乐,痛阿娘之痛,二十载不曾变过。
阿娘和我说,如果你遇见了那个让你心动的人,你确定那是个可以和你相爱到老的人,不要犹豫。
我爱启蛰。从我还以为她是御驾亲征的君主时就开始爱,雪里林间,她眸光亮盛繁星皓月,我见了,愿同飞蛾扑火,只想献上一生。
她那样尊贵,气度不凡,大帐中排兵布阵运筹帷幄时的英明沉稳,足以让天下任何一个绝力高智之士愿意效命!我几乎以为,一辈子能站在她身边,已是奢求。
不知道如何描述才能出我对她的爱,因为每每想到她,我这个最喜欢写话本子废话连篇的人,提笔叁刻竟落不出一个字。
我说完话后,她独自倒了两杯酒,却依旧没有开口。
我肯定她必然是喜爱我的,否则以她心计,绝不可能在出征途中让我知道了她的身份后,不仅不杀还与我亲密。
我爱她的一切,也爱她的淡然。可有时候,她的淡然,真让我患得患失。
张乐世沉吟一番,说:“可能是遇到了太爱的人吧。”每个字都很轻,不过拽回了我的思绪翩翩。
酒喝到这,话题明显悲伤起来。
我们叁个连碰了几杯,张乐世看起来就有点喝大了。
这不难看出,毕竟她一直在捧着一碗海带汤腻声叫宝贝。
“宝贝儿~你真美!真香~你…勾引我!你跟我…回家去!”
“别摇头啊宝贝儿,放心,我绝对不让你听一点和竹子有关的诗!我小时候一直听一直听,真是真是…真、真让人烦啊!但是、现在!咱们一点都不听,不听!嘿嘿,他喜欢竹子,我偏不!”
她晃晃悠悠抱着汤碗就朝柱子撞过去,还没等人拦,已经撞翻了碗,脚下一滑马上就要摔,我赶紧扶一把,没想到她要摔了却不是找东西稳住身体,而是紧紧护住了头上一根簪花。
因为她的出其不意,我没能扶住,张乐世靠着柱子摔坐在地上,两只手还碰着那根簪花不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