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3章 大义灭亲(2 / 6)
仅就法律而言,从史籍的记载来看,王子犯下罪行和平民同样按照法律处罚的事例也实在是太少有了。
西周时法律就有“八辟”的制度,有八种人犯了死罪,是不可按照法律处罚的,而应该由朝廷最高级大臣讨论后,再上报皇帝定夺,这八种人里第一种就是皇帝的亲戚。
后代的法律有大量的优待贵族大臣的内容,比如皇亲国戚是由“八辟”转化而来的“八议”制度的头号对象,犯一般的罪行直接减轻一等处罚,犯死罪要经过朝廷最高级大臣的讨论,经皇帝的批准才可处罚。仅就法律而言,古代是从不承认“王子犯法,庶民同罪”的。
当然,如果王子胆敢图谋造反的话,自然是要和普通百姓一样严惩不贷的。
儒家典范人物之一的周公,辅佐成王统治天下,亲兄弟管叔、蔡叔造反,都被周公下令处死。以此为例,凡是被戴上了谋反帽子的王子,从来是不得好死的。
历代法律都规定,如果是谋反大逆、图谋叛变之类的重罪,都不得享受“八议”特权。
古代,即使是主张“刑无等级”的法家,也没有王子犯法与民同罪这样的主张。商鞅提倡“自卿相以至大夫庶人”,犯罪都同样处罚。
在他主持秦国变法时,太子犯法,他下令处罚的是太子的老师,一个割鼻,一个毁容。法家的集大成者韩非,提出“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但是,并没有说王子也要同样按法处罚。
可见,哪怕是最激进的法家,要求的还只是卿相大臣的“刑无等级”。因为,如果王子犯罪要按法处罚,那么,皇帝本人是否也要受法律的规范和制裁呢?
在古代,这个问题却是个讨论的禁区,没有哪个学者、政客敢于拿这个问题去冒犯皇帝或皇帝的虎威,这或许也可以说是韩非在《说难》里提到的人主那块不可触及的“逆鳞”。所以,大家都小心翼翼地把“刑无等级”控制在卿相大臣以下。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最著名的莫过于隋文帝杨坚处罚自己儿子杨俊的故事。
杨俊是隋文帝的第三个儿子,封为秦王,任命为并州总管。他在任上大兴土木,建造的王府竭尽奢华,超过了法令规定的规格,又放债取息,盘剥百姓。
隋文帝得知后,罢了他的官,召还京师居住。大臣们都认为秦王的罪名不过是违反制度,不必如此严厉。
隋文帝却说:法不可违。我是五个儿子的皇帝还是天下百姓的皇帝?照你们的说法,为什么不另外制定皇帝儿子遵守的法律?周公那样伟大的人物还杀了造反的兄弟,我比周公差远了,怎么能够破坏法律呢。
结果,杨俊郁郁不得志而死。
在有些时候,在证据确凿,在强大的压力下,天子也会遭到惩罚。而天子犯法往往比布衣犯法要严重的多,不论是情节还是涉及范围,牵扯到的相关人员。整个案件里的人员绝对是关系复杂。而布衣犯法往往也就那么一两个人的事,怎么判刑没人阻挠,其间的关系比较清晰。这是权利造成的后果。曾有人说权利才是恶魔,有了权利,个人欲望开始膨胀,或者有了权利就可能被人利用拖下水而走上不法之路,这是之前个朝代都有的事。
可崔迪也是个犟种,他偏偏不信邪,一听百姓们这话,顿时热血冲头,也顾不得房舒的身份,连忙命人,将房舒拿下。
房舒可没想到一个芝麻大小的官,还当真敢和他为难,回县衙的路上,就把崔迪骂了个狗血喷头,到了县衙大堂,更是将混不吝的性格发挥到了极致,不但打了班头,连崔迪的官服都给扯了。
崔迪原本还想着将这事上报大理寺的,见房舒居然这般混蛋,也顾不得了,当堂便审案,没料那房舒很是有种,对杀人的事供认不讳,马上画押。
崔迪正在气头上,心想:“管你是不是先帝的外甥,圣上的表弟,反正老子治你的罪有根据,便是圣上也不能回护了你。”
崔迪当天就把案卷上报给了大理寺,也不说那犯人是谁,只说他杀了个人还自供不讳。大理寺正卿高颖看过卷宗,二话没说,便在卷宗上用红笔打了个“x”。
紧接着卷宗又被转到了刑部,刑部尚书杜养盛,和左右侍郎杜养学,崔正道核准了案情,也做了批注,次日杜养盛带着到了内阁上,众人飘拟,定了斩立决。
杜睿自然是知道这个房舒的,前些时日到了长安之后,还曾到他的府上拜见过,不过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不要说是一个外甥了,就算是他的亲生儿子都饶不得,大唐可没有未成年人犯罪,便罪减一等的说法,砍了没商量。
可是到了皇帝李贤那里就没了消息,原来高阳公主听到自己的儿子犯了死罪,连夜便偷跑出封地到了长安,向李贤求情。
高阳公主的那些烂事,李贤自然是知道的,当初还曾异想天开的要组团谋反,李贤对这个姑姑也是不待见的,可是如今太宗皇帝的子嗣,还活着的已经不多了,这些年来犯事被杀的,病死的,还有在倭州那边数星星的李治,可就这么几个人了。
到底是自家亲戚,李贤看着高阳公主哭求,也心软了,便将那奏折压下,心里盘算着怎么才能救房舒一命。
可是还没等李贤开口,就被杜睿一番民心天下给说得,心生惭愧,一咬牙将实行判决书签了。
其实杜睿心里也觉得有些不忍,倒不是为了房舒,那小子纯属死有余辜,不忍是为了李贤,他知道李贤是个心软的人,让他作出杀亲人的事,真是为难了他。
不过这件事不能不做,李贤自登基以来,因为尚未亲政,在民间毫无威望可言,正好可以借着这件事,树立仁君,明君的形象。
既然房舒不得不死,干脆就将这件事做大,利用这件事为李贤好好宣传一下,便建议李贤明日亲往万年县衙听审。 ↑返回顶部↑
西周时法律就有“八辟”的制度,有八种人犯了死罪,是不可按照法律处罚的,而应该由朝廷最高级大臣讨论后,再上报皇帝定夺,这八种人里第一种就是皇帝的亲戚。
后代的法律有大量的优待贵族大臣的内容,比如皇亲国戚是由“八辟”转化而来的“八议”制度的头号对象,犯一般的罪行直接减轻一等处罚,犯死罪要经过朝廷最高级大臣的讨论,经皇帝的批准才可处罚。仅就法律而言,古代是从不承认“王子犯法,庶民同罪”的。
当然,如果王子胆敢图谋造反的话,自然是要和普通百姓一样严惩不贷的。
儒家典范人物之一的周公,辅佐成王统治天下,亲兄弟管叔、蔡叔造反,都被周公下令处死。以此为例,凡是被戴上了谋反帽子的王子,从来是不得好死的。
历代法律都规定,如果是谋反大逆、图谋叛变之类的重罪,都不得享受“八议”特权。
古代,即使是主张“刑无等级”的法家,也没有王子犯法与民同罪这样的主张。商鞅提倡“自卿相以至大夫庶人”,犯罪都同样处罚。
在他主持秦国变法时,太子犯法,他下令处罚的是太子的老师,一个割鼻,一个毁容。法家的集大成者韩非,提出“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但是,并没有说王子也要同样按法处罚。
可见,哪怕是最激进的法家,要求的还只是卿相大臣的“刑无等级”。因为,如果王子犯罪要按法处罚,那么,皇帝本人是否也要受法律的规范和制裁呢?
在古代,这个问题却是个讨论的禁区,没有哪个学者、政客敢于拿这个问题去冒犯皇帝或皇帝的虎威,这或许也可以说是韩非在《说难》里提到的人主那块不可触及的“逆鳞”。所以,大家都小心翼翼地把“刑无等级”控制在卿相大臣以下。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最著名的莫过于隋文帝杨坚处罚自己儿子杨俊的故事。
杨俊是隋文帝的第三个儿子,封为秦王,任命为并州总管。他在任上大兴土木,建造的王府竭尽奢华,超过了法令规定的规格,又放债取息,盘剥百姓。
隋文帝得知后,罢了他的官,召还京师居住。大臣们都认为秦王的罪名不过是违反制度,不必如此严厉。
隋文帝却说:法不可违。我是五个儿子的皇帝还是天下百姓的皇帝?照你们的说法,为什么不另外制定皇帝儿子遵守的法律?周公那样伟大的人物还杀了造反的兄弟,我比周公差远了,怎么能够破坏法律呢。
结果,杨俊郁郁不得志而死。
在有些时候,在证据确凿,在强大的压力下,天子也会遭到惩罚。而天子犯法往往比布衣犯法要严重的多,不论是情节还是涉及范围,牵扯到的相关人员。整个案件里的人员绝对是关系复杂。而布衣犯法往往也就那么一两个人的事,怎么判刑没人阻挠,其间的关系比较清晰。这是权利造成的后果。曾有人说权利才是恶魔,有了权利,个人欲望开始膨胀,或者有了权利就可能被人利用拖下水而走上不法之路,这是之前个朝代都有的事。
可崔迪也是个犟种,他偏偏不信邪,一听百姓们这话,顿时热血冲头,也顾不得房舒的身份,连忙命人,将房舒拿下。
房舒可没想到一个芝麻大小的官,还当真敢和他为难,回县衙的路上,就把崔迪骂了个狗血喷头,到了县衙大堂,更是将混不吝的性格发挥到了极致,不但打了班头,连崔迪的官服都给扯了。
崔迪原本还想着将这事上报大理寺的,见房舒居然这般混蛋,也顾不得了,当堂便审案,没料那房舒很是有种,对杀人的事供认不讳,马上画押。
崔迪正在气头上,心想:“管你是不是先帝的外甥,圣上的表弟,反正老子治你的罪有根据,便是圣上也不能回护了你。”
崔迪当天就把案卷上报给了大理寺,也不说那犯人是谁,只说他杀了个人还自供不讳。大理寺正卿高颖看过卷宗,二话没说,便在卷宗上用红笔打了个“x”。
紧接着卷宗又被转到了刑部,刑部尚书杜养盛,和左右侍郎杜养学,崔正道核准了案情,也做了批注,次日杜养盛带着到了内阁上,众人飘拟,定了斩立决。
杜睿自然是知道这个房舒的,前些时日到了长安之后,还曾到他的府上拜见过,不过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不要说是一个外甥了,就算是他的亲生儿子都饶不得,大唐可没有未成年人犯罪,便罪减一等的说法,砍了没商量。
可是到了皇帝李贤那里就没了消息,原来高阳公主听到自己的儿子犯了死罪,连夜便偷跑出封地到了长安,向李贤求情。
高阳公主的那些烂事,李贤自然是知道的,当初还曾异想天开的要组团谋反,李贤对这个姑姑也是不待见的,可是如今太宗皇帝的子嗣,还活着的已经不多了,这些年来犯事被杀的,病死的,还有在倭州那边数星星的李治,可就这么几个人了。
到底是自家亲戚,李贤看着高阳公主哭求,也心软了,便将那奏折压下,心里盘算着怎么才能救房舒一命。
可是还没等李贤开口,就被杜睿一番民心天下给说得,心生惭愧,一咬牙将实行判决书签了。
其实杜睿心里也觉得有些不忍,倒不是为了房舒,那小子纯属死有余辜,不忍是为了李贤,他知道李贤是个心软的人,让他作出杀亲人的事,真是为难了他。
不过这件事不能不做,李贤自登基以来,因为尚未亲政,在民间毫无威望可言,正好可以借着这件事,树立仁君,明君的形象。
既然房舒不得不死,干脆就将这件事做大,利用这件事为李贤好好宣传一下,便建议李贤明日亲往万年县衙听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