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3(5 / 6)
劣等自卑感理论中的A和B实际上并不存在因果关系。
有一条狗已经被训练成跟在主人身边一同散步,有一天被车撞了。幸好,保住了一条命,之后也跟在主人身边一起去散步。但是一到事故“现场”它就心生恐惧,四条腿蜷缩无法向前迈出一步。后来再也没有靠近那个场所。(《生活意义》)
“之所以遇到事故,是因为这个场所的问题。并不是因为自己不注意或缺乏经验所引起的。”狗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并且固执地相信这个结论,于是,认定危险“总是”在这个场所威胁到自己。
阿德勒认为神经症者的想法和这条狗是一样的。因为不想丢面子,所以,作为自己无法面对人生课题的理由,将过去的事件、遗传因子、经历、父母的家教等因素搬出来。
但是这种理论很快就得到了推翻。有一个杀人案件的嫌疑犯在调查中提到,“我是一个很容易生气发火的人。在谈话过程中,对方让我注意心烦焦虑的情绪,一生气就失手杀了他。”这个理由,相信谁也不能接受。杀人犯永山则夫,曾经在东京、京都、函馆、名古屋等地接二连三地杀过人,被捕后被判处死刑,在狱中出版过一本书。永山说,自己犯下了罪是因为无知和贫困。但是,了解他的朋友们都说,“那时,大家都很贫穷”。
在和人的交谈过程中,被对方指出自己的心烦焦虑情绪,这种情况并不少见。也有很多人因生活所迫而过上了贫穷的生活。但是,不能因为这样,就全部都变成杀人犯了吧。
阿德勒说,“这种人把劣等自卑感提到嘴边的那一瞬间,会故意委婉透露所谓的‘原因’,以说明是它引发了现在的困境和问题。”他们或许会谈及父母或家人,没有受到足够好的家教,或者是什么事故,阻碍,压抑等等。(《个体心理学讲义》)要知道这种“原因”是要多少有多少的,是无穷无尽的。
对现在的情况或状态,搬出某种原因来进行说明的行为,被阿德勒称为“表面上的因果律”(semblance of causality, scheinbare Kausalit?t)。为什么要说“表面上”呢?是因为它并不是真正的因果关系。本来没有任何因果关系,非要找出某种关系套用在上面,看似有因果关联。
这种“原因论”之所以要把原本无因果关系的两件事看上去有因果关系,是出于某种目的的。是什么目的呢?对于不太顺利的现状和眼下该采取的行动之结果所抱有的责任,转嫁给遗传因子、父母的教育方式、环境乃至性格等方面,通过给伤害自己的人判罪,证明自己是正确的。
发生大规模的自然灾害或遇到事故、事件时,人们通常会提到trauma(心理创伤)或者PTSD(创伤后应激障碍)等词汇。我们会认为人在这种遭遇后受到某种伤害。这些心理创伤往往会带来严重的抑郁、不安、失眠、噩梦、恐惧、无力感、战栗等症状。
没有人会遇到灾难而不受任何影响。但是,经历了同一事件的人,受到的影响也会是一样吗?这就等于承认人只是对外界的刺激做出反应而已。事实上,人不是这种意义上的反应者(reactor),而是行为者(actor)(Dinkmeyer et al。,Adlerian Counseling and pyschotherapy)。Sicher说,“即使行动存在问题,人并非单纯对刺激做出了反应(react),而是,考虑了自身、进化过程中的作用、社会地位等各个因素之后做出了行动(act)。”(The Collected Works of Lydia Sicher)即使经历了相同事情,并不能说所有人都会变得一样。阿德勒说,心理创伤没必要非成为心理创伤不可。不管什么经历,经历本身并不是成功或失败的原因。人不是由经历所决定的,而是,取决于他对经历赋予了什么含义。[《有关人生之意义的心理学(上)》]
当一个人遭遇大型灾害或事故后开始找人倾诉不安时,有可能他本来就有倾向逃避人生课题。如果他平时就是一个不愿意工作的人,那么,遇到这种经历正好如他所愿,有了正当理由不用工作了。最初,他可能只会到事故发生地点、卷入事件的地点时,才会感到不安、心跳加速、头痛等症状出现,但是逐渐会变得只要经过事故地点附近就会出现这些症状,最终会变得足不出户。
阿德勒的女儿、亚历山德拉·阿德勒说过这样一则故事。有一次,一个患有综合失调症的少女做治疗。医生把父母叫来。其中一个医生当着阿德勒的面对忧心忡忡的父母说“您女儿没有任何康复的征兆啊。”阿德勒立即对其他医生说:“注意,大家都仔细听好。我们怎么可能说出这种话呢?你怎么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事?”(Manaster et al。 eds。, Alfred Adler:As We Remember Him)如果人的现状是取决于过去某个经历,假如这个定律成立,那么育儿、教育、治疗根本无法进行下去。因为这些活动是要帮助对象改变现状的。
如果眼下你和伙伴的关系不太顺利,这不是因为过去某一事件引起的。这只能说明,你与伙伴的关系还有余地继续改善。不愿意承认这一点的人,就会搬出过去的事件,说就是因为当时受伤受到了心理创伤,试图模糊掉该对现在的人际关系所担起的责任。
即使是你搬出来当作原因的“过去经历”,未必是真正存在的。也许你的确经历过此事,但是现在,它只是以“你为它描述的形态”存在的。
再者,你所说的过去经历,很有可能并不存在,这也是完全有可能的。我记得小学的时候挨过父亲打,当时只有我和父亲两个人,父亲去世后,我已经不确定到底有没有发生过此事。或许是我为了不想和父亲改善关系,而凭空造出来的“回忆”而已。
原因论和目的论,通常作为两个相反的观点而同时被提起,实际上,原因论也是包含在目的论里面的。搬出原因论,认为有了过去的经历,才导致自己眼前活得如此之疲惫、今后的生活也丝毫不容乐观——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他们不愿意对自己的人生负起责任。
人生的谎言
认为过去经历就是导致现状困境之原因的人,就是想利用这种表面的因果律欺骗别人、也欺骗自己。阿德勒用“人生的谎言”等严厉措辞分析这种人的心态。(《个体心理学讲义》)
在处理人生课题时,失败是常有的。而这类人认为不管做什么都要成功,所以只会在有百分百成功把握时才会挑战课题。或者,为了在失败时免受致命打击而事先采取各种预防措施,就和走钢丝的人为了预防失败事先在下面铺上金属网是一个做法。(《儿童教育心理学》)神经症的症状就是因为这些目的而形成的。
有一个少女,刚入学不久就开始频频迟到,阿德勒这样解释到:人到了一个新的环境,就会明确表现出自己的生活方式。尤其是入校这种情况,尤为明显。不管在家庭里有多受宠,到了学校,就不可能再成为关注之焦点、像在家里一样受宠。
这个少女,没有打算一个人解决课题。因为之前一直都是由他人替她解决的,所以当她没有做好准备面对困难时,她准备抱着恐惧不安逃跑。
“少女采取的手段就是那些害怕失败而失去勇气的人经常采取的手段。即不管什么事情,总之就是不把手头的事情做完。这样拖着,就可以不用做出最终判断。尽量地拖延浪费时间。对于这种人来讲,时间是最大的敌人。因为在现代社会,时间总是在提醒和折磨现代人,质问人们‘你打算如何用我?’于是,少女就做出了奇葩行为,选择愚蠢的方式来努力‘耗时间’,即故意迟到。并且,迟延所有该做的事情。”(《神经症人格是如何形成的》)
有的考试看似并不难、有的考试很明显是很重要的,如果不参加考试、拿不到合格的话,就无法继续向前,但还是会有人因为害怕参加考试、自己的实力得到证实而故意不参加。要想通过考试就得学习备考,然而他们会找出很多理由不学习、不参加考试。
烦恼,也是一样的。只要你还在烦恼中,就不用做出最终抉择,因此他们宁愿继续烦恼下去。其实是利用烦恼来逃避和拖延课题而已。
纠结琐事的人
有关“原理主义者”,阿德勒这样说。“他们是一群试图用某种原理来解释人生现象的人。不管遇到什么状况,都想用一个原理来解决,认为这个原理总是正确的,万事离不开这个原理。人生中的事情一旦脱离了他所习惯的做法去进行时,就会变得闷闷不乐。他们很多都是很纠结琐事的人。”(《性格心理学》)
这里的“纠结琐事”,是指比如总是走在人行道最内侧的人,或找寻特定的石头落脚,除了习惯的路线以外,几乎不走其他路线,等等。指的是离不开规定、形式、原理,没有这些无法前进的生活方式。如果事先决定规定、原理的话,的确,只要严格遵照这些,就能够放心前行,但这是不可能的。万事都沿着自己规定的方向进行,这是天方夜谭。这类人明明是不可行的,为了让自己放心,就遵照在别人看来是很可笑的原理来限制自己的行动范围。“社会制度是为个人而存在的,并不是个人为了社会制度而存在。一个人的救赎,实际上是当他有了共同体感觉时,才得以实现。但是,这并不是指像普洛克路斯忒斯(Procrustes)那样,硬要把不同个头的人睡在社会这个床上。”(《儿童教育心理学》)
普洛克路斯忒斯是古希腊神话中登场的盗贼的名字。传说中他会把抓来的旅人睡在自己的床上。如果对方的身体短于自己的床,就硬把他的身体拉长。相反,如果旅人的身体更长,就切掉旅人超出床的部分,杀掉对方。
原理主义者就像和普洛克路斯忒斯一样,规定、原理都是绝对不可动摇的,不能靠那些处理现实问题时,就会把现实问题当成是例外,硬是把例外(被当成是例外的现象)套用在自己的原理上,或不能套用时就果断弃掉。举个例子,有个人,一直认为不会有人喜欢上自己,然而有一天,突然有一个人跑来向他表白爱意,这个人非但不认为这件事能有力证明他是有价值的、值得被人爱的,反而还把这件事当成一个例外。 ↑返回顶部↑
有一条狗已经被训练成跟在主人身边一同散步,有一天被车撞了。幸好,保住了一条命,之后也跟在主人身边一起去散步。但是一到事故“现场”它就心生恐惧,四条腿蜷缩无法向前迈出一步。后来再也没有靠近那个场所。(《生活意义》)
“之所以遇到事故,是因为这个场所的问题。并不是因为自己不注意或缺乏经验所引起的。”狗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并且固执地相信这个结论,于是,认定危险“总是”在这个场所威胁到自己。
阿德勒认为神经症者的想法和这条狗是一样的。因为不想丢面子,所以,作为自己无法面对人生课题的理由,将过去的事件、遗传因子、经历、父母的家教等因素搬出来。
但是这种理论很快就得到了推翻。有一个杀人案件的嫌疑犯在调查中提到,“我是一个很容易生气发火的人。在谈话过程中,对方让我注意心烦焦虑的情绪,一生气就失手杀了他。”这个理由,相信谁也不能接受。杀人犯永山则夫,曾经在东京、京都、函馆、名古屋等地接二连三地杀过人,被捕后被判处死刑,在狱中出版过一本书。永山说,自己犯下了罪是因为无知和贫困。但是,了解他的朋友们都说,“那时,大家都很贫穷”。
在和人的交谈过程中,被对方指出自己的心烦焦虑情绪,这种情况并不少见。也有很多人因生活所迫而过上了贫穷的生活。但是,不能因为这样,就全部都变成杀人犯了吧。
阿德勒说,“这种人把劣等自卑感提到嘴边的那一瞬间,会故意委婉透露所谓的‘原因’,以说明是它引发了现在的困境和问题。”他们或许会谈及父母或家人,没有受到足够好的家教,或者是什么事故,阻碍,压抑等等。(《个体心理学讲义》)要知道这种“原因”是要多少有多少的,是无穷无尽的。
对现在的情况或状态,搬出某种原因来进行说明的行为,被阿德勒称为“表面上的因果律”(semblance of causality, scheinbare Kausalit?t)。为什么要说“表面上”呢?是因为它并不是真正的因果关系。本来没有任何因果关系,非要找出某种关系套用在上面,看似有因果关联。
这种“原因论”之所以要把原本无因果关系的两件事看上去有因果关系,是出于某种目的的。是什么目的呢?对于不太顺利的现状和眼下该采取的行动之结果所抱有的责任,转嫁给遗传因子、父母的教育方式、环境乃至性格等方面,通过给伤害自己的人判罪,证明自己是正确的。
发生大规模的自然灾害或遇到事故、事件时,人们通常会提到trauma(心理创伤)或者PTSD(创伤后应激障碍)等词汇。我们会认为人在这种遭遇后受到某种伤害。这些心理创伤往往会带来严重的抑郁、不安、失眠、噩梦、恐惧、无力感、战栗等症状。
没有人会遇到灾难而不受任何影响。但是,经历了同一事件的人,受到的影响也会是一样吗?这就等于承认人只是对外界的刺激做出反应而已。事实上,人不是这种意义上的反应者(reactor),而是行为者(actor)(Dinkmeyer et al。,Adlerian Counseling and pyschotherapy)。Sicher说,“即使行动存在问题,人并非单纯对刺激做出了反应(react),而是,考虑了自身、进化过程中的作用、社会地位等各个因素之后做出了行动(act)。”(The Collected Works of Lydia Sicher)即使经历了相同事情,并不能说所有人都会变得一样。阿德勒说,心理创伤没必要非成为心理创伤不可。不管什么经历,经历本身并不是成功或失败的原因。人不是由经历所决定的,而是,取决于他对经历赋予了什么含义。[《有关人生之意义的心理学(上)》]
当一个人遭遇大型灾害或事故后开始找人倾诉不安时,有可能他本来就有倾向逃避人生课题。如果他平时就是一个不愿意工作的人,那么,遇到这种经历正好如他所愿,有了正当理由不用工作了。最初,他可能只会到事故发生地点、卷入事件的地点时,才会感到不安、心跳加速、头痛等症状出现,但是逐渐会变得只要经过事故地点附近就会出现这些症状,最终会变得足不出户。
阿德勒的女儿、亚历山德拉·阿德勒说过这样一则故事。有一次,一个患有综合失调症的少女做治疗。医生把父母叫来。其中一个医生当着阿德勒的面对忧心忡忡的父母说“您女儿没有任何康复的征兆啊。”阿德勒立即对其他医生说:“注意,大家都仔细听好。我们怎么可能说出这种话呢?你怎么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事?”(Manaster et al。 eds。, Alfred Adler:As We Remember Him)如果人的现状是取决于过去某个经历,假如这个定律成立,那么育儿、教育、治疗根本无法进行下去。因为这些活动是要帮助对象改变现状的。
如果眼下你和伙伴的关系不太顺利,这不是因为过去某一事件引起的。这只能说明,你与伙伴的关系还有余地继续改善。不愿意承认这一点的人,就会搬出过去的事件,说就是因为当时受伤受到了心理创伤,试图模糊掉该对现在的人际关系所担起的责任。
即使是你搬出来当作原因的“过去经历”,未必是真正存在的。也许你的确经历过此事,但是现在,它只是以“你为它描述的形态”存在的。
再者,你所说的过去经历,很有可能并不存在,这也是完全有可能的。我记得小学的时候挨过父亲打,当时只有我和父亲两个人,父亲去世后,我已经不确定到底有没有发生过此事。或许是我为了不想和父亲改善关系,而凭空造出来的“回忆”而已。
原因论和目的论,通常作为两个相反的观点而同时被提起,实际上,原因论也是包含在目的论里面的。搬出原因论,认为有了过去的经历,才导致自己眼前活得如此之疲惫、今后的生活也丝毫不容乐观——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他们不愿意对自己的人生负起责任。
人生的谎言
认为过去经历就是导致现状困境之原因的人,就是想利用这种表面的因果律欺骗别人、也欺骗自己。阿德勒用“人生的谎言”等严厉措辞分析这种人的心态。(《个体心理学讲义》)
在处理人生课题时,失败是常有的。而这类人认为不管做什么都要成功,所以只会在有百分百成功把握时才会挑战课题。或者,为了在失败时免受致命打击而事先采取各种预防措施,就和走钢丝的人为了预防失败事先在下面铺上金属网是一个做法。(《儿童教育心理学》)神经症的症状就是因为这些目的而形成的。
有一个少女,刚入学不久就开始频频迟到,阿德勒这样解释到:人到了一个新的环境,就会明确表现出自己的生活方式。尤其是入校这种情况,尤为明显。不管在家庭里有多受宠,到了学校,就不可能再成为关注之焦点、像在家里一样受宠。
这个少女,没有打算一个人解决课题。因为之前一直都是由他人替她解决的,所以当她没有做好准备面对困难时,她准备抱着恐惧不安逃跑。
“少女采取的手段就是那些害怕失败而失去勇气的人经常采取的手段。即不管什么事情,总之就是不把手头的事情做完。这样拖着,就可以不用做出最终判断。尽量地拖延浪费时间。对于这种人来讲,时间是最大的敌人。因为在现代社会,时间总是在提醒和折磨现代人,质问人们‘你打算如何用我?’于是,少女就做出了奇葩行为,选择愚蠢的方式来努力‘耗时间’,即故意迟到。并且,迟延所有该做的事情。”(《神经症人格是如何形成的》)
有的考试看似并不难、有的考试很明显是很重要的,如果不参加考试、拿不到合格的话,就无法继续向前,但还是会有人因为害怕参加考试、自己的实力得到证实而故意不参加。要想通过考试就得学习备考,然而他们会找出很多理由不学习、不参加考试。
烦恼,也是一样的。只要你还在烦恼中,就不用做出最终抉择,因此他们宁愿继续烦恼下去。其实是利用烦恼来逃避和拖延课题而已。
纠结琐事的人
有关“原理主义者”,阿德勒这样说。“他们是一群试图用某种原理来解释人生现象的人。不管遇到什么状况,都想用一个原理来解决,认为这个原理总是正确的,万事离不开这个原理。人生中的事情一旦脱离了他所习惯的做法去进行时,就会变得闷闷不乐。他们很多都是很纠结琐事的人。”(《性格心理学》)
这里的“纠结琐事”,是指比如总是走在人行道最内侧的人,或找寻特定的石头落脚,除了习惯的路线以外,几乎不走其他路线,等等。指的是离不开规定、形式、原理,没有这些无法前进的生活方式。如果事先决定规定、原理的话,的确,只要严格遵照这些,就能够放心前行,但这是不可能的。万事都沿着自己规定的方向进行,这是天方夜谭。这类人明明是不可行的,为了让自己放心,就遵照在别人看来是很可笑的原理来限制自己的行动范围。“社会制度是为个人而存在的,并不是个人为了社会制度而存在。一个人的救赎,实际上是当他有了共同体感觉时,才得以实现。但是,这并不是指像普洛克路斯忒斯(Procrustes)那样,硬要把不同个头的人睡在社会这个床上。”(《儿童教育心理学》)
普洛克路斯忒斯是古希腊神话中登场的盗贼的名字。传说中他会把抓来的旅人睡在自己的床上。如果对方的身体短于自己的床,就硬把他的身体拉长。相反,如果旅人的身体更长,就切掉旅人超出床的部分,杀掉对方。
原理主义者就像和普洛克路斯忒斯一样,规定、原理都是绝对不可动摇的,不能靠那些处理现实问题时,就会把现实问题当成是例外,硬是把例外(被当成是例外的现象)套用在自己的原理上,或不能套用时就果断弃掉。举个例子,有个人,一直认为不会有人喜欢上自己,然而有一天,突然有一个人跑来向他表白爱意,这个人非但不认为这件事能有力证明他是有价值的、值得被人爱的,反而还把这件事当成一个例外。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