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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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加要命的是,当我无话可说,本该学会缄默不语的时候,我却像是早点还账似的,抢着说起来。我慌急慌忙地、结结巴巴地说出一些毫不连贯的话来,要是这些话一点意思都没有那倒也罢了,可我本想掩愚藏拙,却偏偏很少不出丑的。这种例子成百上千,但我只举其中的一件。那不是我年轻时的事,而是我在上流社会生活了多年以后的事,那时节,只要可能的话,我总要摆出上流社会的从容不迫、谈笑风生的架势。有一天晚上,我同两位贵妇人和一个男子在一起,后者的名字说说无妨,他就是贡托公爵大人。房间里没有别人,我竭力地想插上几句话。在四个人中,有三个肯定不需要我多嘴多舌的,上帝知道我都说了些什么!女主人让人送来一剂软糖式药剂,因为她的胃不好,每天都要服上两次。另一位贵妇见她龇牙咧嘴,便笑着说:“是特隆桑()①先生的软糖式药剂吗?”女主人以同样的腔调回答说:“我想不是的。”聪明的卢梭殷勤地插嘴说:“我想这种药不怎么有效。”大家全都愣住了,谁都没吭声,谁也都没有笑一笑。片刻之后,话题转了。这种蠢话要是冲着其他女人说的,可能也就是句玩笑而已,但是,对一位非常可爱、容易引人议论的女人这么说,就很可怕了,而我真的无意冒犯她。我相信在场的一男一女见证人,是强忍着才没笑出声来的。这就是我没话找话时脱口而出的俏皮话。我很难忘掉这事,因为,除了这事本身就令人难忘而外,我想它产生了一些使我不得不常想起它来的后果。
  我想,这就是为什么让人一看就明白,我尽管不是个傻瓜,但却常常像个傻瓜似的,甚至连善于识别人的人也这么认为。特别不幸的是,我的相貌和眼睛都透着精明样儿,人们对我的这种失望使我的愚蠢变得更加讨厌。这件小事虽说是特殊情况造成的,但对了解今后的事情不是没有用的。它是了解人们看见我做的许多怪事的钥匙,人们把这些怪事说成是我的野性所致,其实我根本不是这么个性格。如果我不是深信自己在交际场上出现不仅会对自己不利,而且会失去自己本色的话,我是会同别人一样喜欢交际的。我决定写作和离群索居,这是最适合我的。我若出现在人前,大家可能永远不知道我价值几何,甚至都不会朝这方面去猜想一下。迪潘夫人的情况正是如此。尽管她是个聪明的女人,尽管我在她家住过多年,但自那以后,她亲口对我这么说过许多次。当然,也有一些例外,我以后再谈。
  我的才能就这么确定了,适合我的行当也就这么定下了,剩下的就是再一次完成我的使命。困难的是我没有入过学,我拉丁文不甚了了,无法当神甫。瓦朗夫人想让我去修道院受教一段时间。她跟院长商量了这事。修道院院长是个遣使会会士,名叫格罗,长得矮小憨厚,一只眼睛快瞎了,身材瘦削,头发灰白。他是我所见过的最聪明而又最没学究气的遣使会会士,这样说实在是不算过分。
  他有时来妈妈家里,妈妈款待他,抚爱他,甚至逗他,有时还让他替她系系衣服背后的带子,这是他很乐意干的。当他帮着系的时候,妈妈便在房间里跑来跑去,摸摸这个,弄弄那个。院长先生被带子牵着,不停地嘟囔着:“喂,夫人,您停下来呀。”这倒是可以绘成一幅挺美的画。
  格罗先生欣然同意妈妈的安排。他只要了很少的膳宿费,并负责教育我。剩下的就是等主教的恩准了。主教不仅同意,还愿意代出膳宿费。他还允许我穿世俗衣服,直到大家通过测验,认为我已达到预期的效果为止。
  变化多大呀!我不得不从。我宛如受酷刑一般地到修道院去了。修道院真是阴森可怕的地方,特别是对一个离开了一位可爱女人的家的人来说,尤为如此!我只带了一本书,是我求妈妈借给我的,它是我无限的慰藉。大家一定猜不着是什么样的书——一本乐谱。在她所培养的才能中,没有忘掉音乐。她嗓子挺好,歌唱得也可以,还会弹点羽管键琴。她还好心地教过我点音乐,但必须从最浅显的开始,因为我连圣诗乐谱几乎都一窍不通。一个女人给我上了八九十来课,还老是断断续续的,所以不仅没有教会我视唱,而且都没教会我四分之一的音乐符号。然而,我对这门艺术那么热爱,以至想自个儿试着练练。我带走的乐谱并不是最浅显的,那是克莱朗博的合唱曲。我可以说是既不懂变调,也不懂时值,但竟然能识得、并不出错地唱出《阿尔菲和阿蕾土斯》合唱曲的第一首宣叙调和第一首乐曲。大家可想而知我下了多大功夫,又是多么刻苦执着啊。的确,这首曲子谱得极其准确,以至只要按照节拍诵诗,就能与音乐合拍了。
  修道院里有一个该死的遣使会会士,净同我过不去,使我对他想教我的拉丁文都感到厌恶。他一头服帖油滑的黑发,香料面包色的面孔,水牛嗓子,灰林鹗的眼睛,野猪鬃的胡须。他一脸奸笑;四肢动起来好像木偶似的。我忘记了他那讨厌的姓名,但他那吓人而又让人肉麻的面孔深印在我的脑海之中,我只要一想起他来,没有不颤抖的。我仍记得在走廊里遇见他的情景,他彬彬有礼地把他那顶油腻的方软帽一摆,请我到他房里去。我觉得他那房间比黑牢还要可怕。大家可以想象一下,这么一位老师同当过我老师的宫廷神甫相比,该有多大差别呀!
  如果我再听任这个恶魔摆布上两个月,我深信我非精神失常不可。但是,憨厚的格罗先生发现我很忧伤,吃不下饭,人在消瘦,便猜到了我苦闷的原因。这事并不难办。他使我摆脱了那畜生的爪子,而且干脆把我交到与之完全相反的一个最温和的人手里。此人是一个年轻的弗西尼神甫,名叫加蒂埃,是来修道院深造的。出于对格罗先生的礼貌,而且我认为也是出于仁爱,他很愿意挤出时间来指导我的学习。我从未见过比加蒂埃先生相貌更动人的人了。他一头金发,胡子近乎红棕色,风度宛如他家乡的人,大智若愚,但他身上真正突出的是心地善良、仁爱、热情。他那双蓝眼睛里,交织着温柔、亲切和忧伤,使人一看便注意上他。从这个可怜的年轻人的眼神、声调看来,似乎他已预知自己的命运,感到自己生来就是不幸的。
  他的性格与其相貌完全吻合。他非常耐心、非常温和地似乎在同我研讨,而非教育。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他了,因为他的前任为他奠定了基础。然而,尽管他没少为我花费时间,尽管我俩都挺努力,尽管他教得挺好,可是我虽然刻苦但长进不大。很奇怪,我虽然理解力不错,但从未能从老师们那儿学到点什么,除了我父亲和朗贝尔西埃先生以外。我所知道的那一点点,是我自个儿学来的,大家以后会明白的。我的思想忍受不了任何的束缚,不能屈从于时间的限制。而且,我担心学不会,所以无心集中精力。我害怕让讲课的人着急,便不懂装懂,因此对方在往下讲,我却一点也不懂。我的思想按自己的节奏行进,而不能忍受他人的安排。
  圣职授任礼的时刻到了,加蒂埃先生便回到本省去当六晶修士去了。他带走了我的遗憾、我的依恋和我的感激。我祝愿他,但那些祝愿如同我对自己的祝愿一样,没有兑现。数年后,我听说他在当一个教区的副本堂神甫时,同一位他以从未有过的、十分温柔的心爱上的姑娘生了一个女孩。这在一个管理十分严厉的教区里是一件可怕至极的丑闻。按常规,神甫们只能同已婚妇女生孩子。他因为违反了这条不成文的规定,被投进监狱,名誉扫地,被驱逐出境。我不知道他后来是否复职了,但是,他的不幸遭遇深深地印在我的心中,在写《爱弥儿》时,我又想了起来,因此,我把加蒂埃先生同盖姆先生糅在了一起,把这两位可敬的神甫变成了萨瓦副本堂神甫的原型。我很欣慰,我的描写并未有损于我的两个原型。
  当我在修道院的时候,多博纳先生被迫离开了阿讷西,因为地方长官大人认为他同自己的妻子有染有伤大雅。这其实就像是“园丁的狗”()①一般,因为尽管科尔维奇夫人很可爱,但他同她夫妻不和,山外人的怪癖()②又使她对他毫无用处,于是,他便粗暴地对待她,两人只好分居。科尔维奇先生是个无耻小人,阴险毒辣,狡猾奸诈,因为树敌太多,自己也被撵走了。据说,普罗旺斯人报复自己的仇人是唱歌:多博纳先生写了一出喜剧向自己的敌人报了仇;他把剧本寄给了瓦朗夫人,她让我看了剧本。我挺喜欢这个剧本,它使我产生了写一出剧的幻想,以便看看我是否果真如该剧作者所说的那么蠢。但是,直到我到了尚贝里之后,才实现这个愿望,写了《顾影自怜》。因此,我在该剧本的序言中所说的,我是十八岁时写的它,那时瞒掉了几岁。
  差不多就在这一时期,发生了一件事。这件事本身并不重要,但却对我产生了一些影响,而且,当我已经忘了的时候,社会上却是风言风语的。我每周有一天可以外出,我无须说出我利用这一天干些什么。有一个星期天,我正在妈妈家里,与妈妈房子相连的方济各会的一幢楼房着火了。这楼里有个炉灶,还有堆得满满当当的干柴捆。转眼间,全烧着了。妈妈的房子很危险,被风吹过来的火苗盖住了。大家赶忙往外搬,把家具搬到花园里。花园正对我以前住的房间的窗户,在我所说的小溪那边。我慌了神了,便把拿到的东西,不分青红皂白,全都扔出窗外,甚至把一个大白臼都扔了出去,要是平时,我连抬都抬不动的。要不是有人拦我,一面大镜子也要被我扔出去了。善良的主教那天也来看望妈妈,他也没闲着,他把妈妈拉到花园,同她以及所有在花园里的人一起祷告。我因为来晚了点儿,看见大家都跪着,便也像他们一样跪下来了。在主教祈祷的过程中,风向变了,变得那么突然,那么及时,以至于盖住房屋而且已经蹿进窗户的火苗扑向院子的另一边去了,房屋丝毫没有受损。两年后,贝尔奈先生去世了,他的老会友——安多尼会修士们开始收集能够有助于他的列真福品的材料。我应布代神甫的请求,把我刚才所说的事情作为见证加进这些材料里去,这是我做得对的,但我做得不对的是,把这件事说成了一个奇迹。我看见主教在祈祷,而在他祈祷的过程中,我看见风向变了,而且变得很及时,这就是我可以说和可以做证的,但是,这两件事中一件是另一件的原因,那我就不该说死了,因为我不可能知道。可是,就我记忆所及,我当时是真心实意的天主教徒,我没有胡诌瞎说。人们心中极其自然的对奇迹的喜爱、我对这位德高望重的主教的景仰,以及我也许以为自己对这奇迹的出现有所贡献的那种内心的骄傲,促使我自己迷惑了自己,而且,我可以肯定的是,如果这一奇迹确因最热烈的祈祷所致,那我完全可以说是我有一份功劳在里面。
  三十多年后,当我发表《山中来信》时,我不知道弗雷隆先生是怎么发现这份证明材料的,并且还在他的文学刊物中引用了它。必须承认,这一发现很有利,恰逢其时,连我都觉得挺有意思。
  我注定是一事无成。尽管加蒂埃先生尽其可能地把我的进步说得比较好,但大家看到我的进步同我的努力不成比例,这就无法鼓舞我继续学习了。因此,主教和院长灰心了,认为我不是做神甫的料儿,把我还给了瓦朗夫人。但是,他们仍说我是个比较好的小伙子,一点恶习也没有。正因为如此,尽管人们对我有那么多令人讨厌的偏见,但她并没有抛弃我。
  我神气活现地把我受益匪浅的乐谱带回她家。我那《阿尔菲和阿蕾土斯》曲子几乎是我在修道院里所学的全部东西。我对这门艺术的特别爱好使她产生了培养我当音乐家的想法:机会很好,她家里每周至少举办一次音乐会,而且指挥这个小音乐会的教堂乐师时常来看望她。他是巴黎人,名叫勒梅特尔,是一位优秀的作曲家,非常活泼开朗,还很年轻,仪表堂堂,才气不高,但毕竟是个很好的人。妈妈介绍我认识了他。我很喜欢他,他也不讨厌我。我们谈了膳宿费,一下就谈妥了。一句话,我到他那儿去了,愉快地过了一冬,因为他的训练班离妈妈家只不过二十来步,我们一会儿工夫便走到了,并常常一起在妈妈家吃晚饭。
  大家很容易想象,训练班的生活总是充满欢歌笑语的,同音乐家们以及唱诗班的孩子们在一起,我感到比跟圣-拉扎尔修道院的神甫们在一起的日子更有意思。不过,这种生活尽管更自由自在,但仍旧是按部就班、循规蹈矩的。我生来就爱独立自主,但又从不过分。在整整六个月中,除了去妈妈那儿或是去教堂而外,我一次也没出去过,甚至都没想出去。这段时间是我生活得最平静的阶段之一,回想起来非常愉快。在我身处过的各种环境之中,有一些是我感到非常愉快的,回忆起来,仍旧其乐融融,宛如依旧置身其中。我不仅记得时间、地点、人物,而且还记得周围的所有东西、空气的温度、气味、颜色,那是只有在那儿才能感觉到的某种印象,对它的生动回忆又重新把我带到了那里。譬如,大家在训练班练习的所有曲子、大家合唱的所有歌子、大家在那儿所做的一切、议事司铎们的美丽而高贵的衣服、神甫们的祭披、唱诗班成员的主教冠、乐师们的面容、拉低音提琴的瘸腿老木匠、拉小提琴的金发矮个儿神甫、勒梅特尔摘下佩剑后披在世俗衣服外面的旧道袍,以及他去唱诗班时套在旧衣服外面的漂亮的高级宽袖白色法衣;我拿着一管短笛坐在乐台上,准备吹奏勒梅特尔先生专门为我写的一小段独奏曲的那份得意劲儿,等着我们的佳肴以及大家的好胃口。所有的这一切活生生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成百次地使我开心忘怀,比当时的高兴劲儿有过之而无不及。我对于抑扬婉转的《美丽的繁星之神》中的某一曲调始终怀有一种缱绻柔情,因为在圣诞节前四星期的将临期的某个星期日,天尚未明,我在床上听见人们按照那座教堂的规矩,在教堂台阶上唱这首圣歌。妈妈的女佣梅塞莱小姐略通音乐,我永远也忘不了勒梅特尔先生让我同她一起唱的《献礼》中的一小段经文歌,而她的女主人是那么兴致勃勃地在听。总之,所有的一切,包括让唱诗班的孩子惹得十分恼火的、心地非常善良的好女仆佩琳娜,在回忆这些幸福无邪时刻时,都常常萦绕脑际,令我陶醉,令我感伤。
  我无可指责地在阿讷西生活了将近一年,大家对我都挺满意。自从我离开了都灵之后,我没干过任何蠢事,而且只要是在妈妈眼前,我是不会干蠢事的。她引导我,始终在很好地引导我,我对她的依恋成了我唯一的激情;而且,可以证明这不是疯狂的激情的是,我的心培育了理智。的确,这唯一的情感可以说是吸去了我的所有才智,使我什么也学不成,连我花了全部力量去学的音乐也不例外。但这丝毫不是我的错;我是全身心地投入的,是勤奋刻苦地去学的。但我心不在焉,总走神,老叹气,像这种样子我有什么办法呢?为了进步,我本身能做的都做了,但是,只要有人来启发我,我便又干出新的蠢事来。这个人出现了。是偶然促成了这个机会,大家下面可以看到,我那不成气的脑袋抓住了它。
  二月的一天晚上,天很冷,我们都围炉向火,只听见有敲大门的声音。佩琳娜拿起提灯,下楼去开门。一位年轻人同她一起走上楼来,从容不迫地自我介绍之后,向勒梅特尔先生简短而文雅地恭维几句。他自称是法国音乐家,因为手头拮据,想在音乐训练班找点活儿干干,挣点盘缠。善良的勒梅特尔先生一听是法国音乐家,心房一颤,因为他炽热地爱着自己的祖国和自己的艺术。他接待了这位年轻的过路人,留他住宿;年轻人看来很需要住的地方,没怎么客气就留下不走了。当他边烤火,边聊天,等着吃晚饭时,我细细地察看着他。他身材矮小,但却宽胸阔背。他并不特别畸形,但却有这么点我说不上来的不匀称,可以说是一个平肩驼背人,不过,我觉得他有点瘸。他穿了一件黑上衣,倒是不旧,但磨损得厉害,破烂得在掉碎片;一件质地上乘但却脏兮兮的衬衣,袖口挺漂亮,但已起毛边了:两条腿上绑着护腿套,一只就够放进他的两条腿去;腋下挟着一顶抗风雪的小帽。但在他这身滑稽装束中,透着某种他的风度也表露出他的高贵。他容貌清秀恬静,说话伶俐清晰,但不很谦逊。他身上的一切都显示出他是个受过教育的放浪青年,他不像一个要饭的叫花子,却像个化缘的疯子。他告诉我们说,他叫旺蒂尔·德·维尔纳夫,从巴黎来,迷了路。而且,他有点忘了自己音乐家的角色,又补充说,他要去格勒诺布尔看在议会里的一个亲戚。
  晚餐时,大家谈了音乐;他谈得很好。他知道所有的大演奏家、所有的名曲、所有的男演员、所有的女演员、所有的漂亮女人、所有的大贵族。大家谈到的一切他好像都清楚。但是,刚谈起一个话题,他便插科打诨,引得大家哈哈大笑,忘记刚才说什么了。那天是个星期六,第二天教堂里有音乐会。勒梅特尔先生建议他参加演唱,他回答说:“非常高兴。”问他唱哪个声部,他回答说:“男高音。”随即便把话岔开了。在去教堂之前,有人把他的那一部分给他,让他准备一下,他连看都没看一眼。他这么牛气令勒梅特尔先生非常吃惊。后者对着我的耳朵说:“您看吧,他不识谱。”我回答说:“我也非常担心。”我焦虑不安地跟在他俩身后。音乐会开始时,我的心狂跳不已,因为我很关心他。
  我很快就放心了。他唱了两个独唱,字正腔圆,韵味十足,而且,嗓音美极了。我还未这么惊喜过哩。弥撒完了之后,旺蒂尔先生受到满教堂的教士和音乐家们的称赞;他玩笑随意地答谢着,但始终不失其风采。勒梅特尔先生真心诚意地拥抱他,我也同样地拥抱他:他见我愉快,因此他似乎也感到挺高兴的。
  我相信,大家会认为,对充其量只不过是个大老粗的巴克勒先生我都迷恋过,那我对这位有教养、有才气、幽默风趣、深谙世事且又被看作可爱的浪荡公子的旺蒂尔先生自然会更迷恋了。事实上也正是如此。我想,任何一位年轻人,处在我的位置上,也会如此的,特别是他要是具有鉴赏他人特长的较强能力并对其才能十分仰慕,则更容易如此,因为毫无疑问,旺蒂尔先生就具有这种特长,而且,他还具有一种他这种年龄的人很少有的一个特长:不急于表露自己的才能。是的,他对许多他并不懂的事情自吹自擂,然而,对于他知道的那些事情,而且知道得真不少,他却只字不提,等着机会去展示出来。他这是欲擒故纵,效果极大。由于他每件事都刚开个头就不往下谈了,大家也不知道他何时才全部抖搂出来。他谈话时爱开玩笑,放荡不羁,口若悬河,充满魅力,始终笑容可掬,却从不失声大笑,就是最粗俗的事,他谈起来也温文尔雅,让人听着顺耳。连最羞怯的女人都很惊奇自己竟能听得下去他的话。她们虽觉得应该生气,却又气不起来,因为没有力气去生气。他所需要的只是烟花女子,而且,我相信他并不是搞风流韵事的人,但却生就的是在交际场中为有风流韵事的人增添无穷乐趣的人。有这么多讨人喜欢的才能,又是在一个了解而且欣赏这些才能的地方,让他长久地囿于音乐家的圈子里是困难的。
  我对旺蒂尔先生的仰慕,其动机是很理智的,其结果也没非礼之处,尽管我对他的喜爱比对巴克勒先生更强烈,更持久。我喜欢见到他,听他说话;他所做的一切我都觉得可爱,他所说的一切,我都感到宛如神谕,但我并没迷恋到离不开他的程度。我身边有一很好的保险,使我不致过分。再说,我觉得他的格言警句对他很好,但对我并无用处。我所必需的是另一种欲望,他连想都没有想到,而且我也不敢对他提起,深信他听了会嘲笑我的。然而,我真想把这种爱恋同支配着我的那种感情结合起来。我激动不已地同妈妈谈起他,勒梅特尔先生也对妈妈赞扬他。妈妈同意把他带来见她。但这次会面毫不成功:他觉得她矫揉造作,她认为他放荡不羁。她为我有这么一个坏朋友而担忧,不仅不许我再带他来她家,还竭力地向我描绘我同这个年轻人在一起的种种危险,因此,我有点谨慎,收敛一些,而且,我们很快便分道扬镳了,这对我的品行和思想来说,真是万幸。
  勒梅特尔先生对自己的艺术情有独钟。他还好喝酒,但在饭桌上,却很节制,只是在屋里作起曲来,就非喝不可了。他的女佣很了解他,所以,只要他一准备好谱曲的纸和拿起他的琴来时,他的酒壶和酒杯就立刻准备好了,而且一壶一壶地喝个没完。他虽从未酩酊大醉,但几乎总是醉醺醺的。这实际上挺可惜的,因为这是个本质上很好的小伙子,性格活泼开朗,妈妈则称呼他“小猫”。不幸的是,他喜爱他的艺术,工作玩命,酒喝得也太多。这影响了他的身体,最后也影响了他的脾性:他有时候多猜多疑,容易发火。他不会动粗,无论对谁又都不会失礼,所以从未说过一句粗话,连对他的唱诗班的孩子都没说过。但也不可对他无礼,这当然是合情合理的。糟糕的是,他不很聪明,分不清好话坏话,所以常常无端发火。
  从前,那么多王公主教把能参与其间视为荣耀的日内瓦古老的教士会,在流亡中失去了它昔日的光华,但仍保留着它的高尚。为了能被接纳,必须是贵族或索邦神学院的博士。如果说其中有什么可值得骄傲的,那就是除了个人的才能而外,出身的高贵也使人自傲。再说,所有雇用世俗人的神甫通常对待俗人都是相当傲慢的。那些教士会成员常常就是这么对待可怜的勒梅特尔先生的。尤其是那个名叫维多纳的唱诗班的神甫,他其实是一个很彬彬有礼的人,但过于以贵族自居,所以对勒梅特尔先生的才能并不总是很尊重,而后者也不太买他的账。这年的圣周期间,主教照例邀请教士会成员们午餐,而勒梅特尔一向是在邀请之列的。席间,他俩发生了一场比往常更加激烈的争吵。维多纳神甫对勒梅特尔先生有些失礼,对他说了几句难听的话,使之很难容忍。他立即决定第二天夜间离去,尽管他去向瓦朗夫人辞行时,夫人对他百般劝解,他仍旧义无反顾。他不能抛开报复这帮狂徒的乐趣,要让他们在大家最需要他的复活节期间丢人现眼。但是,他自己也有为难的事,那就是他要带走的乐谱足足有一大箱,沉甸甸的,无法挟上就走,挺犯难的。
  妈妈所做的,我处在她的位置也会做的,而且仍旧还会那么做的。一再挽留无效,见他仍旧执意要走,她便决定尽她一切可能帮助他。我敢说,她应该这么做。勒梅特尔可说是曾全身心地为她效劳。不论是有关他的艺术还是在照顾她方面,他都是完完全全地唯她之命是从,而且办事的热心劲儿为他的殷勤赋予了新的价值。因此,她所做的只是在关键时刻对一个三四年来对她殷勤效命的朋友的答谢。但是,她心灵高尚,在完成类似义务时用不着去想这是为了还愿。她把我叫去,命我至少把勒梅特尔先生送到里昂,只要他需要,不管多长时间都得伴随着他。她后来向我承认,她这么安排更多的是想让我离旺蒂尔远些。为搬运箱子的事,她征询过她忠实的仆人克洛德·阿内。后者认为不能在阿讷西用牲口驮,那肯定会暴露我们的,必须等天黑,把箱子抬出一段路,然后再在一处村子雇上一头驴,把箱子驮到赛塞尔。那儿已到法国境内,我们就再没什么危险了。这意见被采纳了。我们当晚七点便动身了,妈妈借口替我出盘缠,往可怜的“小猫”的小钱袋里装了些钱,这对他可不无小补。克洛德·阿内、园丁和我,尽力把箱子抬到附近的一个村子,雇上一头毛驴驮着,我们当晚就到了赛塞尔。
  我已经说过,我认为我有时候很不像自己,大家会把我看成是性格截然不同的另一个人。我下面给大家举个例子。赛塞尔的本堂神甫雷德莱先生是圣-皮埃尔的议事司铎,所以认识勒梅特尔先生,也是他最该躲着的人中的一个。可我的意见恰恰相反,主张去见见他,找个借口要求借宿,仿佛我们到这儿来是经教士会同意的。勒梅特尔先生对这个想法挺赞赏,可以使他的报复又刺激又有趣。因此,我们便堂而皇之地去雷德莱先生家了,他热情地接待了我们。勒梅特尔对他说,是应主教之邀,去贝莱主持复活节音乐会的,说是过几天还要路过此地。而我为了帮着说谎,也编了不少非常自然的假话,以致雷德莱先生觉得我是个漂亮的小伙子,对我很友好,百般温柔亲切。我们吃住都安排得很好。雷德莱先生不知用什么佳肴来招待我们是好;分手的时候,我们成了世界上最好的朋友,答应回来路过此地多住些日子。等只剩我俩时,我们便憋不住纵声大笑起来,而且我承认,一想起来,我仍要忍俊不禁,因为谁也想不出比这更来劲、更有趣的玩笑了。如果勒梅特尔先生没有不停地喝酒和胡言乱语的话,如果他没有犯了后来常犯的好像癫痫的毛病的话,我们本会笑个一路的。他这样让我挺为难,我吓坏了,所以很快便考虑如何想法脱身。
  我们像对雷德莱先生说的那样,去贝莱过复活节,而且,尽管我们是突然光临,但却受到了乐队指挥以及所有人的衷心欢迎。勒梅特尔先生在他这门艺术中有些名气,无愧于人们的尊敬。贝莱的乐队指挥炫耀地演奏了自己最优秀的作品,力图得到一位如此好的评判家的赞赏,因为勒梅特尔不仅是个行家,而且为人公正,毫不嫉妒,也不阿谀奉承。他比所有那些外省乐师高明许多,而他们自己也打心眼儿里这么认为,所以不是把他视为同行,而是他们的头头。
  在贝莱愉快地过了四五天之后,我们又上路了。一路上,除了我刚提到的那点意外而外,再没出现过其他事情。到了里昂,我们住进圣母客栈。在等着我们用另一谎言,通过好心的保护人雷德莱先生,装上罗讷河的船上的箱子同时,勒梅特尔先生去看望熟人,其中有方济各会的卡东神甫(他的情况以后再谈)和里昂伯爵多尔唐神甫。他俩都很好地接待了他,但正像下面要说的,他们却使他露了馅,所以他在雷德莱先生那儿的好福气也就寿终正寝了。
  我们到了里昂两天之后,当我们走过离客栈不远的一条小街时,勒梅特尔突然犯病,而且犯得挺凶,把我吓坏了。我大声叫着,呼喊救人,说出客栈的名字,央求大家把他抬去。然后,当人们围拢过来,在倒在街中间不省人事、口吐白沫的他周围忙碌着的时候,他本可依赖的唯一的朋友却把他撇下了。我趁没人注意我的机会绕过街角,溜之大吉。感谢上苍,我终于把第三件难以启齿的事()①坦白交代了。如果我有许多这类事要交代的话,那我开始写的这本书就只好就此搁笔了。
  我到目前为止所说的一切,都在我曾生活过的地方留下些痕迹,但我要在下一章里说的却几乎完全不为人所知了。那是我一生之中最荒谬怪诞的事,幸而它们并未产生恶劣的后果。我的脑子里响着一种外来乐器的音调,忘乎所以,超乎寻常,后来,脑子自己恢复了常态,所以,我也就没再干荒唐的事,或者顶多是只干了些与我的天性较一致的荒唐事。我年轻时的这段时间是我记忆最模糊的时期。几乎没有什么较为有趣的事,可以在我心中留下深刻的回忆的,而且,四处奔波,漂泊不定,所以很难不在时间或地点上出些差错。我是完全凭着记忆来写的,没有能够帮我回忆的遗物和材料。我一生中有一些事件仿佛是刚发生似的历历在目,但也有一些缺漏和空白,我只能用留在我脑子里的模糊记忆加以模糊地填补。因此,我有时可能出些差错,而且,在我找到有关自己的更可靠的材料之前,我还可能在一些小的事上出些差错,但是,在真正重要的事上,我敢保证是准确无误、忠实可信的,就像我将在所有事情上始终尽力做到这一点一样。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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